大婚的主人公望着这一群莺莺燕燕,心里倒没有傅奚远老丈人嫁女儿的感慨万千。他只觉得莫名无趣,且十分庆幸燕归已经离开京城。昨晚来的消息,说冯叔行驻军通天,燕归也在此处休憩。虽不知冯叔行为何在通天停留,但好歹远离京城,摆脱了这繁华之都的乱七八糟。
那家伙怕黑,性子又十分别扭,吃东西还特别挑。不知道他出了宫,过得到底怎么样。
纷扰世道,已经不奢求过得多好,只要能活下去,就挺不错了。
刘璞凌然一笑,黯然摇头。即使他身为一国之帝,也不是天下万物都由他掌控的,这道理他知道的很清楚,但知道和甘心,永远都是两件事。他百无聊赖地搅一搅琉璃碗里的鱼羹,眼珠子顺着底下一位位朝臣看过去,瞟见了全心全意吃东西的穆棠。
穆棠吃东西的时候,用“全心全意”来形容,真是一点也不过分。他一嚼起东西来,似乎除了味觉,其他嗅觉、知觉都没了,满心满眼只剩下眼前的东西。
是个死心眼且十分专一的孩子。
死心眼到苏隽都提早离席了、他居然还不知道。苏隽这小琴师,是个爱琴如命的,与习惯于拿练字来消磨时间的穆棠在一起,各有各的事情做,倒也不会觉得无趣。可原本坐在穆棠身边的苏隽,又跑哪里去了呢?
长春馆中,为了保持小倌们的身段、模样,从小就不会让他们吃太多东西。苏隽虽然不是红倌,但也得接受馆中师傅的管制,早已习惯了每日只进两餐、每餐只用一丁点儿饭食。
皇宫宴席里大多都是鱼类、肉类,即便是蔬果也烹地浓墨重彩,实在不合他清淡的口味。
“吃不惯么?”
趴在桥头的苏隽骤然听到声音,脊背蓦地一僵。此次出长乐宫,他脸上带了面具,但此时他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摸了下自己的假脸,有点说不清是想撕下来、还是希望它不要掉。
“我刚刚在宴席上看见你,还有点不敢置信……许久不见,你居然肯离开长春馆了。我听宫人们讲,说是住在皇弟的长乐宫,是么?”
苏隽转回身来,没答话,先十分疏离地行了礼:“颍川王。”
三年前,恪王刘颐病重,刘宁回京看望。因为恪王不过四五个月便有了好转,再者自己婚事将近,便在半年后就离开京城。
时间虽短,却得遇妙人。
刘宁幼年离京,一晃十几年过去,在京城中早已无多少熟人可作伴。偶然一次,他一人糊里糊涂地逛游到护城河边的杨柳堤,听闻有人吹笛,觉得十分悦耳,便生出结交的意思来。世人皆知,颍川王刘宁不是附庸风雅之人,而是真正听得懂阳春白雪的真名士,他长于乐理,谈及此道万分娴熟,甚至能明明白白地指出非高手不能洞察的小瑕疵。
正是这份博识与雅致,让苏隽觉得他与常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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