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晋、陕各省发生了严重的灾情,吃饭喝水养家糊口的问题和战争联系在一起,那便是格外扰人了!
两年前,意气风发的刁克戎率领着不到百人的残兵败将,以及满满一箱金银财宝归回故土时,全军都为他不屈不挠的气节,以及超脱世俗的鸿运所震慑——当时归了唐继尧这个秃头的孬货,可是不在少数,能活着回来还提携了一箱黄金的,简直是闻所未闻!
当刁克戎俯首贴地请罪后,端端正正奉上一箱黄金时,老上司的喜悦之心不可抑制,当场破格替这位年少有成的皖军英雄升了官——刁旅长正式晋升为刁师长。
古往今来,少年英雄不少,步步高升的少年英雄也有,但打了败仗却直攀云霄的少年英雄就是少数了。门庭内外,风波暗涌,明里暗里有无数人下了狠手,而刁克戎却在两年的时间内,根深蒂固地稳健了自己的位置,这固然与个人之雄才伟略脱离不了关系,属下的功劳,同样不小。有人说,刁克戎在院里养了一群天兵天将,精明能干,能文能武,其中当属师爷最厉害——他学富五车,聪颖不凡,手段毒辣,大小事物过目不忘,各项管理做得滴水不漏,最要命的便是,他是刁克戎手下最忠诚的走狗,风刮不摇,雷打不动!
1920年5月,刁克戎坐在办公室内批阅文件。
他的办公室不大,从外形来看便是再普通不过的皖系平房,白墙黑瓦,在葱茏繁翳的树木遮盖下,几乎是要完全隐没在其中了。而房门之内却是别有千秋,刁克戎费劲气力,四处搜罗,将自家办公室包装成了纯正的法兰西巴洛克风格,木刻家具,镶金吊灯,其富丽堂皇之程度,都可媲美于上海的小公馆。
门外站着四个昏昏欲睡的警卫兵,在春日午后的暖阳下,他们近乎是凝结成了塑像。
明净蹙着眉头,径直而入。
刁克戎恨皖系军装丑陋,便在警察局内替明净谋求了个空头官职——于是他一身黑色警服,踏着黑色长马靴,两年的时间足够催生出寸长的短发,可他依旧是照例顶着黑礼帽,他的左眼失明,又是用了黑眼罩遮挡。
他本是身材挺拔,五官秀气俊美,可肤色苍白,体温常年低于普通人,加上一身的黑色戎装,成就了他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煞气。除了刁克戎觉得他洋气耐看,但凡军营中有灵气之生物,见他必定主动让出一条大路——这扮相,这气度,委实就是一个当世无常!
扮相已是如此,那么更不必去考究他的手段了——但凡一个人是有所隐瞒,在他的眼皮底下,就不存在逃脱的可能。
“刁师长,”明净直走到办公桌前,手上层层叠叠堆着一沓文件,“潘队长处的电报,徐树铮与张作霖今日发生了口角,唐继尧近日也不等安生,若是要打起来,奉系掺和进来帮助直系,恐怕我们是必输无疑了。”
“所以说啊文人……宝贝儿,你来了?怎么不让人通报一声!等等,我去给你泡茶!”
刁克戎立马起身替他拉开了椅子,转身去泡了一杯大红袍。
明净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忽而开口问道,“你多久没休息了?”
刁克戎将茶杯递到他手上,“一天。”
明净冲着瓷杯吹了口气,挑眉道,“一天?”
“三天,”刁克戎笑嘻嘻地竖起大拇指,“宝贝儿,明察秋毫!”
“你抗得住,你的卫士可都扛不住啦——日头暖了,孩子们都渴睡得很。”明净浅浅抿了茶水,“你有什么打算?”
刁克戎从抽屉里取出了根雪茄,接着微弱的火光,无言地抽了近一半,烟烬落在实木地板上,刁克戎踱步至窗边,长长地呼出一口白烟,升腾的雾气遮掩了他的神情,“我觉得,差不多是该退了。”
明净喝了口茶,安静地等待他的下文。
“而今皖军的实力水平虽然可称是最强,但若是直奉联手,那么必定要输得一败涂地——从理智来讲,我完全可以投靠张作霖,抑或是吴佩孚,但老上司对我不错,背信弃义的事情,我是干不出来。但是一旦交手,兵败如山倒,我就再也无法脱身了。要走啊,也只能是现在了。”
“我也都想好了。若是退隐,我就把兵权全权交给豹子,他平日里尾随黑狗,实则最为心思缜密,由他做主,必定是不错的。到时候他爱去哪儿去哪儿,我绝对不过问。”
“我这辈子头五年家境殷实,而后败落不堪,好好坏坏,生生死死,我一并全都经历了,我看得不少,见得不少,可还是没够——媳妇儿,我也攒了不少钱了,我打算待你绕着铁路线转一遭,等玩累了,心倦了,我就带你回山上,我们种地,栽花,养牲口,怎么清闲怎么过!”
明净站起身,将瓷杯端端正正地放回桌上,“你打算了多久?”
刁克戎嘿地一笑,“打把你带下山那天,我就发誓得让你过好日子。”
“以什么样的身份活着,以什么样的方式活着,我从来不介怀——只要能和你走,其他的,我不会在意。”明净撇过头去,对着烟雾里的刁克戎,轻声地问道,“刁克戎,我全权把命交给你了,你可愿意替我掌管好?”
刁克戎从烟雾中走来,他搂住明净,将灵魂全装入了眼睛,他庄严地起誓道,
“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尾声
刁克戎的辞呈处理得相当迅速,不到一周,他就被勒令卷好铺盖滚回老家。
天高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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