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还并没打算开始动手。这时候俞叔忽然重病了,当时我就想动手偷钱来给他治病,但他坚持说,偷来的钱只能用于公益,决不能用于自己身上,结果他一病就去世了。他去世对我打击很大,一度让我产生仇视社会的心理,我就从那时开始动手了。其实我光顾潞安的银行不止去年那几次,至少几十次了,但量都不大,每次只几千,从不会超过一万,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银行都并不认为是钱丢了,只认为系统里的数据出了问题,各种排查,也找不到个所以然来。但去年的时候,我有一次回到我在的小学看看,发现有很多学生交不起学费。之前我偷来的钱,都是悄悄给学校添置一些东西,并没直接用在学生身上。但我发现我打算直接帮学生交学费的时候,我偷来的那点儿钱根本不够用。那个小学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也有几百人,每个人要一百块钱学费,这一下就是几万。我决定不再小偷小摸,而是搞几笔大的。再加上我发觉自己快要到十六岁的分界线了,在此之前,我做的事情根本没惊动警察,也根本谈不上报复他们什么,如果在我十六岁之后再来,一旦被捕,可要量刑了。所以我就来了几次大的,先后光顾了五六家银行,每次盗窃五十万。而且我为了让银行确定是有人盗窃而并非系统数据统计错误,就故意在现场用涂改液留下我的名字,果然就把警察惊动了。但我偷这么多钱,帮小学生交学费,也只花掉了其中很少一部分。于是我把自己资助的对象从我所在的那个小学扩大到附近几所小学,以及中学。雷江穷困的学生实在太好找了。可这时候我又发现,其实潞安也并不富,也有很多穷困学生,但比例要比雷江小得多。我认识了几个初三的学生,其中就包括上次你见过的叶若凡,还有他妹妹叶琳琳,他们家就很穷,他当时正打算勤工俭学挣高中的学费,我就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帮我补课,一个小时好几百,几天就让他把一年的学费攒够了,还涵盖了他妹妹的学费。我就这么挥霍,别以为几百万很多,在社会上一平均开来九牛一毛,一个暑假的工夫就散财干净了。我又继续下手,结果有一次就差点儿被警察逮着,仓促之间逃进了一中高三校区。”他抬头看了看林可,“就是那一次。”
林可并不知道他的身世,因此于孟思扬刚开始说的话一头雾水,但后面的话就很明白了。孟思扬继续说:“不过那天警察并不知道我怎么跑的,还以为我躲进了女厕所,还派了两个警察在厕所门口蹲着,结果一直没等到我出来。而我其实当时改扮成了一个老婆婆,虽然我也并不知道你们宿舍的宿管是什么样,反正警察也不认识,就被我混过去了。但后来,我还是栽在了自己手里,被警察逮捕了。”
他把自己被捕的经历描述了一遍,最后说到雷局长来给他做思想工作的事情。
“然后我就认识了雷局长,就是雷雅馨她老爸。他纠正我的很多不正确的偏激的思想。他让我认识到,我这种扭瓜秧式的强行缩小社会不公平的举动,其实对社会有害。另外他还说,被我帮助过的人,并不真的需要帮助。什么意思?那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这一点当时我没敢苟同,后来才意识到了。叶若凡知道了我的身份后,对我的态度便是一个大转弯,我到他家里的时候,他对我不冷不热的,没再拿我当朋友。而就从他家里出来后,我认识了一条狗。我用偷来的东西喂狗。虽然那时候我已经被无罪释放了,被秦警官安排在老年公寓做义工,但我并没停止自己的行动,只不过不再搞那么大动静了,顶多偷点儿吃的喝的,而且还是谨遵俞叔的规定,不把偷来的东西花在自己身上,而是都喂了狗。我想狗绝不会因为我的身份,对我产生任何嫌恶,它总会拿我当朋友。最让我感动的是今年大年初一的时候,秦警官邀请我到他家里过年,而我每天早上和狗约定去跑步,它每天都会等我。那天下了大雪,我晚了半个小时,它就在雪地里蹲了半个小时,浑身被雪盖住了。当时我难受得想要落泪,觉得人真是不如狗啊。”
他顿了顿,看着余婷说:“后来的事情就像我跟你说过的一样了,因为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哦,还有一点,那就是我准备中考的时候,从书店里偷了很多书。我偷其他东西不会为了自己,但书例外。因为初中有篇课文,《借书不还,天打雷劈》,还记得吧?柏杨写的。里面有句话‘偷书不算贼,捉住打一捶’。对他的观点我没敢苟同,但对其中一个细节我持反驳观点:那些大部头在那儿摆着还不是摆着?我拿去进德修业,以便利国利民,咋啦?于是我想起来新华书店那些书,在那儿摆着,很少有人买,就去偷了。这一点违反了俞叔给我定的原则,但我觉得本质上并没违反,因为并没给任何人造成很大的影响,顶多就是店员清点书目的时候麻烦了一点。另外我觉得亏心的一点是,我中考体育的时候替了别的一个学生考了,那个学生又替我考了实验。但这是有人安排的,跟我没关系。别的,我没觉得有任何亏心的事情了。”
余婷刚要说话,孟思扬忽然又打断:“对了,还有一点,我想你一定很好奇,我帮乐乐交的手术费押金,是哪儿来的。”
余婷愕然,把刚才想说的话压住了,问:“你不会说是偷来的吧?”
孟思扬点点头,又摇摇头:“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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