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从杂货店偷了包烟,被店主发现,追了三条街……
这个诺诺早上去拽同班女同学的裙子,然后对同伴说是白色的……
这个诺诺脏话说的比自己这个流氓都利索……
对,罗烈是流氓,他蹲过少管所,收过保护费,逼良为娼、甚至卖违禁药品。罗烈如今不是小流氓了,他是大流氓,去年他一个人单挑了对家七个人,虽然受了点伤,在小诊所躺了三个月,可是出来后,别人叫他罗二爷了。即使他很年轻,即使他二十出头。
不怕流氓会武术,只怕流氓懂文化,罗二爷想明白的这层道理后,变得高端了。
罗二爷最近从文了,所以很闲,闲到天天跟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转。
罗二爷想不通,这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脏兮兮的小男孩怎么就是宝贝了?
他看到李兰迪带着这个小男孩去洗澡,压着这个小男孩去剪头,带着这个小男孩去吃冷饮,带着这个这个小男孩去看电影,甚至又一次是从电影院里背出来的,甚至轻轻的放在车里给他系上安全带。李兰迪不胖,那个小男孩小他一个头,可是很圆,他远远地看着,看着李兰迪背着他,看着小男孩嚣张的趴在他背上要这要那。他看到李兰迪紧皱的眉头,甚至看到了鬓角的汗水,他以为李兰迪会打那个男孩,可是没有,如愿的给男孩买了油乎乎的炸串,男孩也不客气,趴在他身上吃的不亦乐乎,临了还将油腻腻的手在那雪白的衬衫上抹了抹。
罗烈觉得他心里被他压制了许久的猛虎醒了,他想撕烂那个男孩,喝他的血,吃他的肉!
☆、碎了
李兰迪回来快一年了,这一年对他来说是忙碌的,繁重的课业,各样的社团活动,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重修毛邓重树三观。不过这一切相对于学医科的许愿,他却又显得轻松了许多,于是他把剩余的业余时间都花在了如何讨好女友一家上。所以,他还是忙碌的。忙到从未想起去找罗烈,甚至是一个电话,即使小叶子暗示了无数遍,
罗烈似乎知道李兰迪不会来找他,只是内心深处残留着那份期许,一年了,他终于确定,他和randy,仅此而已。
六年,很长,长到这个城市变了模样,长到,记忆里模糊了时光。六年,很短,短到骨子里的本质不会改变,短到,一回头,你还是清晰的模样。
罗烈喜欢兰停,这个门面古朴的酒吧,这里的酒即使兑水也很烈,这里的摇滚在希望和热烈中散发着颓废,这里有心怀叵测的少女,这里有混乱麻醉的少年,在衣冠楚楚之下的做着龌龊的勾当……他喜欢坐在黑暗里看着昏黄灯光下上演的一幕幕轻喜剧,喜欢在阴影深处发出阵阵诘笑。
罗烈没有信仰,他不信神佛,不信上帝,不相信这个世界有救世主,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没有!
所以,当李兰迪推开门走进来时,他是不确信的,但是他确实是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个陌生却熟悉的人,他笑了,站起身子,一步一步走了过去,走的是那么胸有成竹。
可是,总有人快他一步,他看到了那个胖小子,拿着一朵玫瑰花,蹦蹦跳跳的进来,罗烈有些不开心,他想去教训教训保安,怎么放一个未成年小孩进来。
小男孩奔向了李兰迪,把花给了他,不知道说了什么,李兰迪笑得很开心,接过了花,摸着男孩的头,然后抬头看见了罗烈。
李兰迪看着熟悉却陌生的男人,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罗烈变了许多,却不知道哪里变了,是高了?是壮了?还是什么,他说不明白,但是他知道这个人没变,那双棕色的眸子依然是满满张扬和残虐。
李兰迪不知道用什么状态去面对,应该说些什么,是好久不见?还是你过的还好么?他说不出口,在英国时,小叶子偶尔会提前,罗小妞也总是说起,可是他不想听,他不想听到这个人的一切。
如今,那双眼睛就这么直直的盯着自己,似乎只要自己有一点反应,就会扑上来,撕扯啃噬,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两人之间的暗涌丝毫没有影响许诺,他着急完成姐姐交代的任务,催促着李兰迪。男孩子胖胖的身体扑进了李兰迪的怀里,焦急的扯着李兰迪的衣领,不住的催促“走了,走了……”
李兰迪叹了口气,将许诺从自己身上撕了下来,站起身子,伸出了手“罗烈,好久不见!”
他说,好久不见!是啊,真的好久不见。罗烈想笑,也想哭,他弄不明白两人之间到底出了什么事,以至于弄得如此尴尬,是自己龌龊的心思被发现?还是自己选择的道路导致二人南辕北辙。看着向自己伸出的手,客气疏离,也将自己的手伸了出去,轻轻的握了握,然后松开,掏出一张名片递了出去,淡淡的说了句“这么多年没见,有空聚一聚。”然后,转身,潇洒地离开。
那天,罗列很平静的回了家,路上还顺道去超市买了面,买了鸡蛋,买了生酱,还有一把嫩绿嫩绿的香菜。回家后,安静的和面,炸鸡蛋酱,然后坐在餐厅的桌子上呼噜噜的吃面。吃第一口时,罗列在想,自己岁数虽然不大,但是也该有个固定的伴了,老罗这几年身体不好,早点抱孙子也会放心些。吃第二口时,罗烈在想,小妞在英国,虽然有小叶子帮忙照看着,终归不是亲妹妹,过几年等小叶子交了女朋友,会招人厌恶的。吃第三口时,罗烈在想,明天得催一催争取早点把贷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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