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哈。”维克多讪笑。他最初和严欢相遇的时候,就是因为不服气这个脸嫩的小子。谁知最后两人比拼吉他,他却败下阵来,不服也不行。然而严欢却说,他这样的水平在国内不算什么,他乐队里的原来的吉他手比他出色一百倍。自那之后,维克多就对严欢之前的乐队万分好奇起来。
“也不知道怎么样的乐队才能培养出这样一个小子。”维克多开始幻想。“如果都是出色的乐手的话,为什么只剩下严一个人道美国来了?”
老板吹出烟圈。
“世事难料啊。”
晚上九点整,这个不夜都市刚刚步入狂欢时刻。男男女女,或游走街头,或漫步于舞台。这是属于夜晚的狂欢,属于年轻人的舞台。而骑士酒吧,就是这些舞台中的一个,不起眼而平凡,却融汇着一个年轻人的梦想。
“今晚由我开场。”严欢道:“你说这是老板在测试我吗,j?”
“是信任。”j道:“当然如果你搞砸了,我想他也不介意立马把你赶出门外。”
严欢失笑。
“你就不能说些好话么?”
j:“比起语言,实力才是最重要,不是吗?欢,今晚就让他们见证一下你的能力。”
严欢不语,而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
夜场才刚刚开始,人们从门外蜂拥而进,肉贴着肉摩擦着身体,尽情享乐。然而当乐队舞台上的灯光亮起,所有人的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转移过去。
“哦,一个年轻的小鬼。”有人这么想道。
然而,还没当人们有更多或者好奇或者负面的想法,认识严欢的一小部分熟客已经欢呼起来。
“嗨,严!今晚是你开场吗?加油啊!”
严欢看着那个打招呼的熟人,送出一个笑容。不可否认,经过一年国外磨砺的严欢,气质上成熟了许多。配上他来自异国的黑发黑眸,以及一张俊脸,这一笑还是捕获了不少少女放心。
“哦,这个亚洲男孩可真帅,我喜欢他的神秘气质。”
“偶尔与小男孩调情似乎也不错。”
在严欢登台后,人们想法各异。然而,当他用吉他拨出第一个音符,有的人便停驻下来,侧耳倾听。
吉他独奏声,幽幽穿透空气,钻进人们的耳膜里。
与本土狂热的摇滚节奏不同的是,这个音律蕴含着潜藏在深处的力量,又带着隐秘的旋律。
然而当严欢开口唱出第一个字符,这帮碧眼老外们便瞪大了眼睛!见鬼,那是什么语言?这乐手竟然唱的不是英文?
是的,今天晚上,严欢准备给众人唱一曲《黑夜里》。
最完整的,原汁原味的中文版《黑夜里》。
而这个即将掀起波涛的夜晚,你又在哪里呢?
付声。
作者有话要说: 二月底赶上一更!
☆、今夜不眠
摇滚是什么?
你问一百个人,都不会得到正确的答案。
因为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根本就没有唯一的回答,而是因人而异。而对于严欢来说,摇滚是一种痛,让他体会到被逼着成长的痛苦;更是一种乐,带着苦涩味道的快乐。
所以在他的歌声里,可以听到截然不同的两种情绪。压抑着的痛苦,和追求着的希冀。就像是一个坠入深渊的人,他不甘,不愿,不死心,想要获得一把足够燃烧一切的火焰!
是的,摇滚是一团火!以乐手自身作燃料的熊熊烈火!
骑士酒吧。金发褐发棕发,白皮肤黑皮肤褐皮肤的老外们全都惊呆了。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竟然能通过一种异国语言,听到这样震撼心扉的摇滚。台上黑发少年的每一声呐喊,每一个嘶哑的低音,每一个转折的气音,都让他们浑身汗毛直竖,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心脏里钻出来,热血沸腾!
欧美的摇滚圈向来张扬豪放,很少走低调内敛的路线,所以这些西方人很少像东方人一样,欣赏一些明媚而忧伤的曲调。即使是女歌手,也大多是走豪迈女王范。然而这一次,严欢的一首歌却给他们拓宽了新的世界。
这一种旋律,带着含蓄的温和,也带着外放的嘶吼。它沙哑,但是不疯狂;它内敛,但并不青涩,就像是一个男孩蜕变成了一个男人,你能看到他身上稚嫩的地方,同样也有别样的味道。
严欢的声音变得比一年前成熟许多,带着青年独特的磁性。
一把吉他,一首歌,一个异域小帅哥。由他带来的新鲜体验逐渐调动现场的气氛,随着他一声声喊哑喉咙的嘶吼,不懂中文的老外们也随着旋律高喊起来。
“yelli!”
几乎没有人能听懂严欢的歌词,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听懂他的音乐!因为在歌词之外,蕴含在摇滚之中的,更重要的是情感!而严欢,已经十分出色地将他所要表达出的情绪传达给众人了!
不屈,抗争,执着!
背负着重任,一步步踏出泥泞。这种挣扎着前行般的歌声,这种打破束缚的曲调,彻底让观众们沸腾起来。随着第一个人喊出声,开始有更多人喊着严欢的名字!
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夜,属于严欢的不眠夜,属于摇滚的夜不眠。
“呼,好不容易喘一口气。”
许久,终于从舞台上挣扎着爬下来的严欢,躲过了观众们过于热情的拥抱,独自跑到了酒吧外的小巷里。
成功了!
他没有预想到的成功,孤注一掷的成功!
在决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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