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望一望,
这世界还是一片的光亮。”
而此刻,愿与他一同这世界的伙伴们,他们又在哪呢?
付声把着手中的吉他,轻轻抬起头,正看着严欢。
阳光坐在屋里,收拾着泡面的空碗,然后重新拿起贝司练习。
向宽匆匆回到店里,拿回落下的手机,赫然发现上面有一个未接来电。
身在不同地方的乐队伙伴们,此刻却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凝聚在一起,而这根线,就是对摇滚的渴望。其实,只要有伙伴在身边陪同着,就会发现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残酷。当你弹累了,唱累了,总会发现身旁还有人陪着。
而所期盼的梦想,就在那不远处。
“虽然没有华厦美衣裳,
但是心里充满着希望。”
台上的少年微微沙哑的嗓音,却犹如清风一般灌入所有人耳中。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看一看,
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他歌声里所蕴含的温情和信仰,却也悄悄拍打着每个人的心扉。
一时之间,人们都不由地屏住了呼吸,听着这歌声中,来自一个少年的信念。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望一望,
这世界还是一片的光亮。”
许允本来准备招呼保镖的手顿住了,他望着台上的严欢,眼中有着惊异。
好的歌声他听过太多了,而一个摇滚乐队仅有好歌喉是不够的,它需要的还有乐手之间的默契配合。而这一点,付声和严欢却奇迹般地做到了。
伴随着付声熟稔的弹奏,严欢的嗓音略显青涩,却犹如初春的青草芳香,沁人心脾。
歌声不知是什么时候停止的,然而等台下的乐迷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那旋律好像好回荡在耳边,久久不散。像是刚刚从一场舒畅的飞行中降落到陆地,整个身心都是一片清澄。
不知是谁先带头鼓起掌来,接着乐迷们纷纷给予掌声。
人们吆喝欢呼着,打着呼哨。
摇滚是激情的,是火热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只能高昂,有时独辟蹊径的安宁,也能融入人心扉。
所有的歌曲都可以化作摇滚,它不受束缚,不受拘束,死板地为摇滚乐划定界限,无疑是愚蠢的行为。而严欢和付声这一次大胆地尝试,显然也捕获了在场的乐迷们一向狂野的心。
就连严欢也是受宠若惊,直到付声带着他从台上下来,不知是还沉浸在歌声中,还是被乐迷们热烈的欢呼给镇住了,少年晕头晕脑地,一点也没有刚才在台上时那沉稳的模样。
“啪啪啪啪——!”
一阵掌声在后台突兀地响起,严欢这才回过神来,看着那鼓掌的人。那人站在许允身边,正大力地鼓着,然而即使是在这光线昏暗的后台,他却还带着一副墨镜,看着有些滑稽。但是看他周围的人却一点都没有觉得奇怪,似乎早就习以为然。
付声看见这个人,脚步顿了顿,脸上露出了惊愕的神色。
“很棒的表演。”
墨镜男说着,对严欢露出一个狡黠笑容。
“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又见面了。”
作者有话要说: 选用这首《张三的歌》,其实我开始有些犹豫,因为严格来说它不算是摇滚曲目,会不会不切题。
但是我又想,什么样的音乐算是摇滚,什么样的音乐不算是摇滚,这究竟是谁说的算?
是你,是我,还是那些所谓的摇滚大拿?
不够激烈的,不够沙哑的,不够高昂,不够嘶吼的,似乎就不配被称作摇滚,是谁这么自以为是地定义摇滚乐?
试问摇滚发展之初的时候,就只有嘶吼沙哑的歌声么?
然后又想,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黄金时代到如今,摇滚逐渐式微,是不是也是因为某些人太过孤芳自赏了呢?
咳咳,多说了。
送上这章歌曲,反正我就是用它了。
☆、千呼万唤
“没想到这么快,又在这里遇见你。”
严欢愣愣地看着这个和自己打招呼的人,似乎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
“你是……谁?”
许允脚下不由踉跄了一步,哭笑不得道:“我说阿翔,你什么时候也学人家这么老套的搭讪了?”
墨镜男笑而不语,只是清了几下喉咙,用另一个嗓音道:“你不会不记得我了?上一次可说还欠我一顿饭,不会是要赖账吧?”
一听见这个声音,严欢立马想起来了,这不是上一次在自动贩卖机那里大动拳脚的一个人吗,只是这一次他换了一副墨镜,室内光线又暗,一时之间没认出来。只是一听见这个颇有辨识度的声音,才想了起来。
严欢有些不好意思,“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见你,不过,话说回来,你怎么在这?”
“你们真的认识?”许允讶异,就连一旁的付声也微微侧目。
“之前有多一面之缘。”墨镜男笑笑道:“不过我也没想到他竟然就是付声的新队友,还是主唱。该怎么说,这果然是缘分。”
许允露出一脸不想再听下去的嫌弃神色,付声沉默不语,只有严欢好奇,问:“缘分?”
“是啊。”
墨镜下的嘴掀起一个大大的笑容,男人道:“让成为主唱的你与我相遇,难道不是上天赐予你的宝贵机会吗?要好好珍惜哦,小鬼。”
“机、机会?”严欢诧异,他怎么觉得自己
喜欢声嚣尘上请大家收藏:(m.520dus.com),520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