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要命!最後还是照著设计师的希望给我设计了一件淡金色的连身长裙。也不管我的意愿就给我决定了,还嫌我脚太粗〈你有看过脚细的男人吗=”=〉,所以给我设计长度会拖到地上的超长长裙旁边还开高衩,说是这样有朦胧的感觉比较美。
而且里面还要穿著高跟鞋。害我三不五时就脚拐一下。当然我穿这双鞋子高兴的只有伊比利斯。三不五时给我抱著不放,美其名是扶著我走实际上是在我身上到处乱摸,趁机吃豆腐。
其实整体上来说是还不错!装化起来看起来是有美女的样子,只是跟男装一样长的再怎样帅也比不上伊比利斯,所以现在这样看起来当然配不上他。〈作者;所以你们别再抗议我为啥没给浩天给变的每若天仙了。〉
因此也不能怪他们的标准太严格,不过让我高兴的地方就是,毕竟我已经从在伊比利斯身边看起来像路人甲升级到了看起来像是他的女伴,这之间真是天差地远。由此可证明我现在的样子已经算是很美了。哈哈!哈哈!!〈此为某个疯子扬眉吐气的笑声。〉
时装研究社还真有钱,整个会场办的就像星光大道一样,红色的地毯给参加者一个一个走过去。伊比利斯半走半扶的带著我将近已经快要走完了整条红毯。
突然!後面有人的轻拍我一下,转身一看!居然是祆。
祆现在跟我一样是女装的打扮,虽然没有我美,不过整个人看起来比我瘦多了,有一种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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