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交班之后,回到家。卫母已经坐好了晚饭。见到儿子回来,便给他端来之前放在桌上凉的茶水。
卫冥接过,笑着对母亲说了一句:“谢谢妈。”一口气喝完了整杯。卫父习惯了在下班回家之后去地里劳作,踩着月光与星光,在各种蔬菜之间除草、松土。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铃声响起来,卫冥连忙接起电话。卫母笑意盈盈、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看着儿子难得温柔的一面,站在一边,不说话。
电话自然是叶长锡打来的,两人随便聊了一会儿,挂断电话,就看见卫母一脸促狭地盯着自己。
卫冥傻傻地笑着,挠挠头发,就是不作声。
卫母见儿子不老实交代,直接问出来:“儿子,你是不是追到准媳妇儿啦?”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引用的那首诗,对我影响很大。
原诗是约翰·邓恩的布道辞: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
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份。
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欧洲就减少。
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就为你而鸣!”
人的本质属性即是社会性。人,不可能作为孤岛而生存下去。
☆、第十八章
卫冥点头。
卫母欣喜地接着问道:“姑娘怎么样?”
卫冥一时哑了声。心里想着:不是姑娘,是和我一样的小伙子,您看行么?
卫母见他犹豫不决的模样,以为卫冥是怕自己不喜欢那姑娘,连忙说:“儿子,你不用在意我和你爸。只要你喜欢就好。”
卫冥听了,眨眨眼,盘算了一番,试探着问道:“真的……只要我喜欢就行?”
卫母连连点头。
卫冥张了张嘴,想到叶长锡的看书时温润的、撒娇时可爱的、xxoo时妖媚的模样,心一横,便说:“妈,我喜欢的人是男的!”
卫母怀疑自己听岔了,掏了掏耳朵,犹豫地说:“儿子,你、你刚才说啥了?”
卫冥一向敢作敢当,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面对着卫母重复了一遍:“妈,我喜欢的人是男的,您的准儿媳妇儿是男的。”
卫母只觉脑袋中一团浆糊,眼前一黑,便要倒下。卫冥紧张地上前扶住,把卫母扶到凳子上坐好。
这两男的,怎么……怎么能?卫母没读过什么书,只有初中文化,但也知道男人和男人在一起终究是违背常理的。既然是违背常理,就是不对的。但一贯老实的农村妇女,此时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来。
抬头看着儿子,右手抓着他壮实的胳膊,说:“儿子,你怕是疯了吧。你看这村里,哪里有男人和男人结婚的事啊。你看这公猪配母猪,公鸡配母鸡,可从来没有公鸡配公鸡的。这要是被别人知道了,还不知道要说多少闲话啊。”痛心疾首地看着儿子,五指在卫冥的胳膊上抓出了五条印痕。
卫冥点头,说:“这些道理我都懂。可是,妈,我就喜欢他,他也喜欢我,等以后我赚钱了,我会把长锡娶回来当媳妇儿。就像你和爸一样,在一起一辈子。”
卫母听了,一锤大腿,喊了一声:“作孽啊!”攀着儿子的胳膊,一下一下捶打着他。而卫冥就这么一动不动地站着,任凭卫母打着自己。
等到月亮升起,卫父扛着锄头从地里回来,看见饭厅里娘两儿皆一脸凝重地坐着,桌上的饭菜还未吃动。
“怎么了这是?”卫父擦了把汗,把锄头靠墙放着。妻子和儿子都是好脾气的人,这会儿,怎么都黑着脸?
卫母转过身,开口想说儿子的事,又羞于启齿,就这么卡在那儿干着急。
卫冥见此情形,一不作二不休,站起来对卫父说道:“爸,上次我跟你说的儿媳妇儿已经追到了。”
卫父咧开嘴,说:“好啊,这是好事啊!”转向妻子,问道:“秀娥,这是好事啊,你哭丧着做什么?”
卫冥接着说:“您儿媳妇儿是男人。”
什、什么?!卫父就像被突然冰冻起来的人,一边消化着儿子刚刚的话,一边慢慢转身。等到终于领会到刚刚那句话的意思,一巴掌就甩了过去,招呼在卫冥的脸上,一把巴掌印立刻就显了出来。
卫母看到丈夫的动作,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跑到儿子身边,心疼地摸了摸他的脸颊,眼泪刷的掉下来。回头对卫父生气地吼道:“你干什么打儿子啊!”
卫父打了之后,就后悔了。原本也是个朴实的农民,想事情简单。但到底比卫母要见识多些。
这男男相恋,在自己做工的工厂里也有遇到。都是一起做事的同事,那两个小伙子刚满二十岁的模样,都挺聪明,工作踏实。其实,除了他们是那种关系以外,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
话是这么说的,没错。自由恋爱,没有人规定不准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啊。可一旦这事情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总觉得不是滋味。
卫冥也不反抗,就这么站在那儿,盯着卫父。屋子里只剩下卫母的呜咽声。卫父脱力般地坐下,看着儿子脸上明显的五条指印,叹了口气。
“你就一定要讨个男人回来?”卫父不死心地问。
卫冥梗起了脖颈,硬气地回答:“嗯,我就要他。”语气是从未有过的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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