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和余翰文是有友情的,也一贯很喜欢余宅的文明空气。不置可否的坐稳当了,他就听余翰文问自己:“你刚才到底忙着去干什么?急三火四的要在大街上跑?”
这个问题让小鹿有些窘迫,很为难的看了余翰文一眼,他小声答道:“我没怎么。我是和我大哥吵架了,一生气,我就跑出来了。”
余翰文握住了他的手,很关切的侧过脸去看他的眼睛:“你大哥又打你了?”
小鹿立刻摇了头:“没有没有,我俩就是拌了几句嘴。”
余翰文用力一攥他的手:“别骗我了。你说实话,他们家是不是对你不好?要不然好端端的,怎么就不让你念书了呢?”
小鹿一听这话,却是感觉余翰文误解了程家,几乎生出了几分回护之心。可若说起自家大哥那些心思,也都是龌龊得让人没法开口。这时候,余翰文又说道:“那天你那位大哥到了学校,教务长还没说什么,他先闹起了大爷脾气,教务长没有批评他,他反倒把教务长骂了一顿,这不是存心要让学校开除你吗?”
小鹿听到这里,脑筋一转,一颗心立时冷了一下。大少爷性子急脾气大,他是不在乎的;可大少爷若是心肠也变得曲折险恶了,那他可是不愿相信。“存心”二字被余翰文说得清清楚楚,他听在耳中,简直难过得不能抬头。好容易把心境重新平复了,汽车一停,他往外一望,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余宅的侧门。
☆、第二十一章
余翰文本是要冒险去程宅寻找小鹿的,结果半路下车喝瓶汽水的工夫,便和小鹿走了个顶头碰。依旧拉着小鹿的手,他兴致勃勃的往自己所居的房屋里走,心中怀着几分喜意,感觉自己和小鹿还是有缘分的。
余翰文是个孩子,自然没有正经的会客室,像往常一样,他把小鹿带进了书房。书房新换了红底白花的羊毛地毯,余翰文席地而坐,又让个大丫头端进了两杯热巧克力。小鹿捧着滚烫的瓷杯子,慢吞吞的开始说话,也没有长篇大论的追溯往事,只说大哥懒惰,不肯给自己找学校,自己一时气急,才跑了出来。
余翰文听了这话,很认真的想了又想,末了他一咬嘴唇,郑重其事的问道:“小鹿,你告诉我,你是愿意就这么在他家生活下去呢,还是想奋发图强,自己继续学些知识本领?”
小鹿不假思索的作了回答:“我当然不能一辈子都靠他家养活。”
余翰文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眼镜:“那……”
他沉吟了一下,随即说道:“我养你。”
话音落下,他起身跑到写字台前,取出纸笔飞快的列了几个数学式子,末了回头对小鹿说道:“比利时中学,你也许是回不去了,不过可以进普通中学。普通的中学,一学期有个二十来块钱学费就够了,生活费更是有限,根本花不了几个钱。我一个月有二十块钱的月钱,平时没地方用,也无非是把它拿去吃了喝了,或者买些无用的小玩意儿。现在我用这笔钱送你去上学,不是比吃喝玩乐更有意义吗?再说就算真不够的话,我也还可以去和大姐要点儿。爸偏疼大姐,这一次出国前,偷偷给大姐留了几百块钱,妈都不知道的。”
小鹿听了他的话,先是目瞪口呆,及至听到最后,他捧着瓷杯子站起身,惶惶然的一味只是摇头:“不,不,余翰文,我知道你是真心为我好,可我不能到哪儿都做寄生虫。再说大哥要是知道了,一定饶不了我。”
余翰文听了他这话,感觉他像是怕极了他大哥,心中就有义愤:“没事儿,你就留在我家里,他还能把你硬抓回去不成?”
话音落下,房门一开,余家大小姐步伐轻快的走了进来。小鹿转身一瞧,只见她穿着一身玫瑰色薄呢子洋装,上面翻着大领子,随便系了一条小围巾,下面露出两条滚圆笔直的小腿,脚上穿着高跟小皮靴,正是个美国女郎的打扮。而余翰文见她来了,勉强开了个玩笑:“大姐,你和文豪约会完毕了?”
余家大小姐蓬着一头卷发,脸上脂粉鲜艳。对着小鹿笑着一点头,她跳跃着进了来,倚着写字台站着笑道:“去你的!你可别糟蹋了文豪这两个字!”
余翰文恨不能立时把他大姐推出去,以便自己和小鹿谈正事,然而余家大小姐自己不肯走,他也不敢真动手:“你不说他会做新诗,是有名的诗人吗?”
余家大小姐模仿话剧演员的姿势,抬起双手叹了口气:“听他瞎说!他不过是个在报馆做事的穷小子,连篇文章都翻译不利落,至于他做的那些新诗,也只有他在的那家报馆肯发表。总而言之,你可别把这种穷酸书生和我放在一起打比方,要和我做朋友,至少也得是个西洋留学生。”
说到这里,余家大小姐又懒洋洋的翻了个白眼,然后自得其乐的离了书房。余翰文见状,先是松了口气,然后关闭房门,回到小鹿面前继续苦劝:“你现在若是不痛下决心的话,这一生都要被你大哥耽误了。”
小鹿方才出了神,如今听了这话,他如梦初醒一般,忽然说道:“余翰文,你看凭我的资格,能不能找一份工作?”
余翰文眨巴眨巴眼睛,又扶了扶眼镜:“你?”
小鹿热切的望向余翰文:“我知道你是真心想帮助我,可我下了决心,不能再白花别人的钱。你看,我也念了六年的书,高深的学问虽然没有,不过字总是认了不少,读书写作都来得,英文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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