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忽略的身影动了动,扶着城墙起身来,转身就往城内走,默默融进了进城的人群中。
这大清早不进城却蹲城门的人,自然就是咱们坚持要走原著剧情的主角——霍改。只见这货此时一身旧棉袍,双手抱臂,瑟瑟前行,好不可怜。
走了一盏茶的时间,霍改在一间成衣店门口停住了,抬头,千仪坊三个大字映入眼帘。霍改唇角狂抽,要不要这么巧啊,万仞仑当初进的居然是大哥的店。
这时掌柜迎上前来,招呼道:“我们这儿各色成衣应有尽有,客官不妨进来看看。”
霍改收敛心神,老实走剧情,念对白:“我只是见贵店挂于店中的那件白袍做得精致非常,这才驻足不前。然这等奢美之物,在下虽意动,却不敢肖想。鄙人这就走,这就走。”
“客官既然喜欢,不妨进来试试再说,价钱好商量,好商量。”掌柜热情依旧。
霍改欣然入店,取了白袍,随店家走到后面试衣。
旧棉袍脱下,新衣上身,白袍就像为自己量身定做一般,窄肩细腰长摆,无一不熨帖。
“这白袍多少钱?”霍改开口。
“既是您要,自然不要钱。”掌柜笑得和蔼可亲。
“啥?不要钱?!”霍改瞪着掌柜,惊了。
这掌柜接下来的台词难道不该是“这好衣配美人,就收您一两银子,算是开张讨个吉利。”为啥这掌柜半路改词儿了,接下来他不会要说‘不要钱只要身吧……’
霍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后堂,开始寻思逃跑路线。
掌柜躬躬身道:“少爷,大东家早就吩咐过了,小的哪敢收您的钱啊。”
“你怎么知道我是万仞仑?”霍改不准备跑了。
掌柜嘿嘿一笑:“全天下,恐怕只有我们东家才会用天香绫做内衫。能只为着布料舒服就将妇人裙布作为内衫的男子可不多见。”
“……”霍改垂首,为自己成为将女用布料当内衣穿的bt之一默哀,谁让自己的衣食住行都是万思齐打理的。话说回来,万思齐这家伙也随性得太过头了吧!
“少爷,您可还需要订做些别的衣衫?”掌柜搓着手问。
既然身份败露了,霍改自然也没必要再接着念台词。“掌柜,若你没认出我,这衣服你打算卖多少?”
“一两银子。”掌柜老实道。
霍改心下稍定,这剧情的惯性还是挺好的。
霍改的手指在衣料上缓缓滑过,他这几月来在万思齐那里增长的可不止有数学知识,还有衣料方面的一些粗浅认知。兔毛镶领,绢绸内衬,暗花缎面,这衣服的造价可不低。这么说来,只卖一两岂不是亏了,难道剧情惯性能霸道到无视客观规律的地步。剧情惯性要真这么强,自己的菊花岂不是……
“似乎这只是成本价吧?”霍改面色严肃。
掌柜慌忙解释道:“不瞒您,这白袍的腰身不知怎的,做得过细了些,少有人能穿。这都挂了六个月了,还没卖出去,所以……呵呵。”
霍改点点头,松了口气。看来,这剧情惯性也不是那么逆天的。《贱受万仞仑》里自己是为了把主角打扮得漂漂亮亮,诱人偷,招人绑,才特意把这价写得可让万仞仑咬牙吞下。没想到,这世界还具备把原著里写的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自己补全的功能。
霍改又道:“这衣服,应该还有个配套的兔毛钱袋吧?”
“少爷您真是神了,这都能料到。小的这就给您取来。”
掌柜一脸崇敬的去了,霍改原地得瑟中~
十息后,霍改捧着钱袋终于明白为啥万仞仑非要挂个钱袋在腰带上招摇了,这软软的,绒绒的,绵绵的可爱风,实在是太tm衬他弱受的身份了~
于是,霍改就这样,穿着身漂亮衣服,挂着个可爱钱袋,上街游荡去了。
万事俱备,只欠被偷!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会出现一只正牌小攻哟~
敬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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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8、钱袋乃必还之物
夕阳微斜,人来人往的街头,伊人独立寒风中,神情凄婉,满目悲凉……啊啾~
“爷都快感冒了,贼怎么还不来!”霍改看了看腰上的小钱袋,又望了望渐渐暗下的天。“哎,再等半小时。要是钱袋还不丢,那就明天再说。”
就在此时,街道的另一头,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看着那满街招贼的某人露出了邪恶的笑容。
小孩儿扯了扯身旁一个英伟男人的袍袖:“大当家,大当家。”
被唤作大当家的男人低下头:“麦子,什么事?”男人的声音带着微微的沙哑,有如一把缓缓自鞘中抽出的古剑。
被唤作麦子的小孩指指那白色的背影,咧开嘴角:“我打算劫富济贫一把。”
男人瞧了瞧那身影,微厚的唇扯出一个无奈的笑:“你这不待见白衣的毛病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改改,还有,劫富济贫这个词儿不是这么用的。”
麦子不屑地撇嘴:“这种穿着白衣满街招摇的富家公子,哪个不是只知狗仗人势,欺男霸女的窝囊废!”
男人拍拍麦子的头:“欺男霸女这个词儿用得好,但狗仗人势这个词用错了,该用仗势欺人。既然你想去的话,那就去吧,到时若是引得人满街追着打,自有我来救你。”
麦子挑眉撅嘴:“我手上的活儿好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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