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惊呆了,不对,齐砚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种地方……贺千秋跑去干嘛!!
第三十四章 探病和巧遇
“什么事?”男人醇厚如陈酿的嗓音透过话筒,渗入耳中。
虽然齐砚更想要直接抓起贺千秋的领带朝他吼:“你这个不守夫道的男人!!”
可是他既没立场也没胆量,只好努力想了个借口,“贺老师,我们排练完了约晚上喝酒,您要一起来吗?”
贺千秋的声音不置可否,“在哪儿?”
“一个叫桌上玩笑的酒吧,名字很奇怪嘿嘿,听说很不错的……”齐砚昧着良心一个劲儿夸。
那边只回了冷淡的一句:“别去那种地方。”
齐砚其实一开始是窃喜的,好像被关心和管束了。
随即却不服气,怎么着还只许州官放火了?你能去我为什么不能去?
他忍不住追问:“为什么啊……”
像是一向乖巧的小猫突然伸出爪子,试探地挠了下就缩回去。
贺千秋揉着眉心,看着电脑屏幕上的一堆资料,十七名死者的照片依次排开,年龄从十七八岁到三四十都有,死的时候消瘦,苍白,几乎像一具皮包骨的骷髅。
这是他为了写“长生塔”系列新书,从相熟的警官那里要来的内部资料。对方之所以爽快提交资料,是因为这个命案一直没有破获,想从他这里得到一些提示和突破口。
五个月前和六天前发现的死者,一个出现在桌上玩笑的地下室里,另一个出现在酒吧后门的巷子里。这两个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职业。
其中那个年轻女孩齐砚还见过,就是原创之星半决赛被淘汰的三人组合中的一员。另一个年轻男孩刚刚被从一档选秀节目里淘汰下来。
因为都是被放弃的新人,公司也没打算炒作这种消息,所以死讯轻易被压了下去。
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共同点。
“总之不许去。”
说完这有些冷淡的五个字以后,电话挂断了。
齐砚愤怒了,你是小爷的什么人?叫我不许去我就不去??凭什么啊!小爷我偏要去!
双主角的另一位扮演者宋青松和几个配角站在训练室门口喊他:“小砚,还磨磨蹭蹭的干嘛,快走啊!”
齐砚收起手机,含泪回头:“我有点事……你们去吧。”
第二天齐砚拍完平面广告照之后,又赶去了应天涯的工作室参加排练。他和宋青松的日程都比较满,两个人前期都是单独排练,对手戏也是找人临时代替。如今临近公演,才尽量调整了日程,在一起找感觉磨合。
宋青松是播音系出身,唱歌字正腔圆,十分大气磅礴,但表演上有点僵硬。他也知道自己缺点,努力修正着,最近进步了很多。
两个人演一段对手戏,就听应天涯一点一滴掰碎了分析批评,然后重新再来。枯燥辛苦但是都乐在其中。
排练间歇休息时,宋青松自来熟地搂着齐砚肩膀,遗憾地叹气,“昨儿你没来太可惜了,狗血大戏啊。”
齐砚从罗一平手里接过矿泉水瓶子拧开喝,有点心不在焉,“看到啥八卦了?”
“贺老师英雄救美,抱着个喝醉的妹子从酒吧离开了。”
噗——
齐砚被水呛进气管,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吓得罗一平急忙给他顺背。
宋青松也吓到了,扶着他肩膀,倒也没觉得他反应过度,乐呵呵地笑着,“是吧,我们昨天也吓坏了。”
齐砚擦擦嘴角的水,尽力保持着外表的云淡风轻,装作感兴趣的样子,“真的假的?”
宋青松一本正经:“我们十几个人全看见了,我还追门口拍照了呢。你没刷微博?”
他边说边掏出手机,调了张照片出来给齐砚看:“虽然只拍到了背影。”
齐砚压抑着颤抖,凑过去看,光怪陆离的霓虹灯照耀着一个高大挺拔的背影,噪点很多,却依然能分辨出,是他非常眼熟的身影,怀里抱着一个人。虽然看不见那人全貌,但露出了蓬松浓密的长发和一对细长的小腿,脚上穿着宝蓝色女士凉鞋。
齐砚觉得自己被雷劈了,从头顶到胸腔都火辣辣地疼。
宋青松没察觉他异样,还在滔滔不绝,“那妹子也被八出来身份了,叫乐芸芸,两年前歌手选拔赛的冠军小歌后,长得挺漂亮,唱歌也不错,签了魔艺后公司也肯捧她,可是奇怪了,一直红不起来。没想到现在被贺老师给看上了……诶小砚你去哪儿?”
齐砚说:“人有三急!”转身就跑了。
剩下罗一平和宋青松和宋青松助理三个人面面相觑。
系统任务来得很及时。
主线任务(五):开端
任务描述:
进程一:拍摄至少三个白色城堡相关广告,完成至少两首白色城堡的广告歌。(已完成60)
进程二:从王大成手中获取三份以上歌谱。(已完成0)
齐砚扶着洗脸台,扫了一遍任务提示,觉得自己也隐约把握到了点什么。只是那想法若隐若现,犹若蛛丝,去触碰时,就断得无影无踪,一时抓不住。
他弯下腰,拧开水龙头拿冷水洗脸。入秋后一天凉似一天,自来水冰冷得有点刺骨。他狠狠地搓了好几下脸,激烈得近乎失控的心跳这才渐渐平缓下来。
镜子里湿漉漉的面孔失魂落魄,苍白得跟鬼一样,哪里还有往日校草风范?
倒真的像只夜莺,灰扑扑羽毛毫不起眼,像是被丢在蜘蛛网堆
喜欢[重生]夜莺之弥赛亚请大家收藏:(m.520dus.com),520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