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放下筷子对一边的季沫说,媳妇,俺出去透透气。
季沫淡定的回了一个字,滚。
然后林惊宇挺欢快,挺圆润的滚了。
外面天气很冷,天空发红,看上去要下雪的样子,要命的寒风呼呼地往衣服里钻,呼吸吐纳一会氧气,头也不疼了,腰也不算了,一口气能上五楼,嘿!
林惊宇抖抖,搓了搓手准备折回去。
沒想到刚回头就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金静静站在门口。
金静静酸涩地开口问道:“林惊宇……你,当年为什么要和我分手?”
沉默像撒了发酵粉一样在小饭店门口膨胀起來,隔着一层朦胧带有水蒸气的玻璃,饭店里同学们欢快的笑声遥远而不真实。
良久,林惊宇比冬天还要冷的语气说:“因为从來沒有喜欢过。”
这句话比刀子还要锋利,直直地戳进金静静的心窝,往下滴血,偏偏不觉得疼。或许是疼到了极致,或许根本就沒了感觉。
这时,她却突然哭了出來,眼泪噼里啪啦的落下來,那些压抑在胸腔里的情绪全化作液体喷薄而出。
林惊宇呆呆站在她对面,沒有手忙脚乱,也沒有更无情的转身就走,神情冷峻地从兜里掏出一张纸巾递给金静静。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岁月无痕
金静静沒接,忽的上前两步紧紧抱住林惊宇,肩膀不住的颤抖,两只手死命的揪住他背后的衣服。
仿佛一松手,便是永远的错过。
林惊宇想推开却又沒法推开,好在金静静哭够了,主动松开手。
“对不起,我失礼了。”
林惊宇有些尴尬地回答:“沒事……”
金静静吸吸鼻子,脸上还挂着几行泪水的退后几步,扯起一抹强笑,“林惊宇,我能追你吗?”
林惊宇想也不想就否决了,“不能。”
金静静:“为什么?”
林惊宇平静的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金静静笑地要哭,“那时就喜欢是吗?”
林惊宇踌躇一下,“是。”
金静静开始掉眼泪,“所以我只是一个偶然对吗?”
林惊宇沒吭气,金静静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答案,比想象中的还要残酷,可这是自找的,怨不得别人。
寒风凛冽的从两人中间穿过,明明站在同一个门口,却感觉距离遥远的和记忆一样。
“我只是想知道……她是谁。”金静静带着哀求,眼泪簌簌的落,一只手揉着衣角,另一只无力的垂着。
“他叫林惊宇喜欢的人。”林惊宇给的答案模糊的让人连猜也沒法猜,说完这句他再也不想在外面呆了,于是拉着冰凉的门把手,进了热闹的饭店。
尽管里面很闷,很吵。
可是里面有自己喜欢的人。
人的一生中,也许都会有一次这样的经历。
你会遇到一个人,其他人在你眼里是两手两腿、一嘴一鼻、两只眼睛拼凑起來的,而那个人是一片湖泊、一眼山泉、一汪群星。遇见了就是万劫不复,唯能献以奋不顾身。
而有的人,注定是你青春的过客,沒有哒哒的马蹄声,唯有美丽的错误。
林惊宇回去后季沫低声细语地问他好些了沒,林惊宇心头一暖,“好多了,已经沒事了,你快吃吧!”
季沫不着痕迹的把一个口香糖塞林惊宇手里,“这里只能买到这个了,放假赶紧去看看,总是低血压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惊宇不以为然,“只是空气不流通时才会头晕,沒什么,沫沫以后多给我买糖吃就行,嘿嘿。”
想的美!季沫横他一眼,“必须去,听见沒?”
眼看媳妇生气了,林惊宇忙点头先答应下來,“好好好,我去,我去还不成嘛。”
对林惊宇明显的搪塞,季沫沒有太计较,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到那时再带着他去检查检查也不迟。
一干人喝到九点才散,季沫有过胃出血的黑历史,林惊宇不允许他沾一滴酒,谁來敬酒都替他挡着,就这样季沫还是喝到了两杯。
其实林惊宇巴不得季沫多喝,他喝醉的样子很可爱,能萌翻人,平时见不到的可爱这会全都能见到,而且只能是自己一个人见。
这种私藏了宝贝不让它见光的心情,莫名其妙的让人窃喜。
考虑到他会胃疼,想想还是算了吧,大冬天的喝凉啤酒,对胃极为不好。
众人微醺,林惊宇酒劲上來后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拉着季沫就不肯松手了。
这里离c大不算太远,和林惊宇同校的一个同学自告奋勇的要陪林惊宇带回去,其他人陆陆续续组队打车回去了,这个时间回去,到学校时肯定能赶上。
季沫和孙行傲同校,***车回去那是必然,上车后两人都很沉默,事实上他们在学校里很少说话,见面也不过是相互点点头而已,讨论的也只是文学社和学生会的公事。
孙行傲隐隐的知道,林惊宇和季沫之间根本就沒有容自己插脚的余地,都说距离产生美,可距离有了,美却成了思念。
可这思念恰如强力胶一样,把两端的人紧紧的粘在一起,彼此追逐、彼此倾心、彼此相爱。
自己不过是一粒尘埃,微风一吹就能消失在对方的记忆里了。
“季沫……你有多爱他?”
孙行傲有些不甘,明明自己比林惊宇还要优秀,相貌也不比他差,为什么季沫偏偏选择了林惊宇?
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季沫侧头看着窗
喜欢重生之穷追不舍请大家收藏:(m.520dus.com),520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