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说话人的是朱袖,此时她正坐在马背上啃一个包子,一边往嘴里塞,一边喂身下的马儿。而毛驴上坐着的白衣青年,自然是离殇了。
话说三个月之前,天承大内进了个女贼,把前朝的藏宝图盗走了,据说那图上宝藏是前朝大半的资产,足以招兵买马匡扶社稷,这还得了,皇帝贺兰铭派出大量的暗探,对藏宝图的下落明察暗访,可那贼人实在太会隐匿行踪,直到前几日,探子们才打听出来贼人的行踪,原来是北上潜入后白大内了,于是贺兰铭命离殇将宝图取回。
离殇携朱袖北上之时,路遇一个马贩子在卖马,当时的照夜玉狮子还不是这副精神抖擞的神气样子,由于食马者不知其为千里马,便向平常马一样喂养,导致照夜玉狮子饿得骨瘦如柴,一脸病态。离殇第一眼见到那马的时候,便觉得这马绝非凡品,就花二两银子把那匹病马买了下来,取名玉狮狮,帮它把病医好,喂得膘肥体壮,后来那马就死心塌地的跟在离殇和朱袖身边了。奈何离殇并不会骑马,两天下来,把大腿根儿被磨得鲜血淋漓,只好又去一户农家买了匹毛驴。
“嗯……快了吧,”离殇往玉狮狮嘴里塞了一根胡萝卜,“我昨天换药的时候看到伤口已经结痂了,应该用不了多久就会好了。”
“唔……”朱袖将最后一口包子塞进嘴里,“看地图,前边有个镇店,我们去找个客栈歇歇吧,走了这么多天,天天吃沙子,我觉得自己都快成泥人了,这北边的风怎么这么大,气候又干燥,天天扬沙我也是醉了!”
离殇看着朱袖笑了笑,“行啊,据说前边那个镇子与海比邻,气候湿润,还有海鲜可以吃呢,咱们加紧走几步,中午之前应该就能到了。”
“得嘞!”朱袖两腿一夹马肚子,“狮狮,快跑!”
话音刚落,玉狮狮就撒开四蹄,向前狂奔,扬了离殇一脸的沙子,不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晌午时分,朱袖在酒楼里点好了一桌子的菜,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支着个下巴,时不时地向外头望去,不一会离殇就走到了这家客栈的楼下,朱袖夹起一颗花生米往下面一扔,正巧落在离殇面前,离殇伸手接了花生米,抬头一看,就见到朱袖正笑眯眯的朝自己摆手。
“伙计,饮马。”
背后传来一个脆生生的女声,离殇回头一看,就见到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迈步走进客栈,身旁还带着个异族美女,刚刚那句“饮马”,大概就是出自那个外族美人的口中,只是……
“嘶,这女人……怎么那么面熟呢?”离殇摇了摇头,从驴背上跳了下来,把缰绳往店小二手里一扔,“伙计,饮驴!”
“饮……饮驴?!”
朱袖在楼上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而先前的那个冷着脸的华服男子,也因为那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勾起了嘴角,反倒是那个异族女,回头一看离殇的样貌,眼底瞬间燃起熊熊怒火,不过碍着这客栈里人多,不好发作。
“嗨嗨嗨,前边的客官让一下喽,小心烫到!”
一个伙计捧着一盆红彤彤的毛血旺跑了过来,直冲着华服男子那一桌去了,朱袖正喝水呢,离殇却忽然把她手里的杯子夺了过来,一把扔了出去,正滚到那伙计的脚底下,那伙计踩到了杯子,脚下一个不稳,朝前倒去,一盆冒着热气的毛血旺尽数泼到了华服男子的身上,原本精美的刺绣上沾满了辣油,红一块黄一块的甚是可笑,而那个伙计,也因为一头撞到桌角,昏死了过去。
华服男子还保持着刚才的坐姿,岿然不动,反倒是他身边的那个异族女子急了,站起来扬起巴掌就要往离殇的脸上招呼,幸而被她身边的一个小丫鬟拉住了。
“三小姐……”
那丫鬟眼神往华服男子身上扫了扫,异族女子显然对那个男人很是在意,立马收了泼妇相,规规矩矩的坐好。
“呦,被泼的人都没说什么呢,你急什么?”
要么说离殇就是贱骨头嘛,那华服男子是个聪明人,对于离殇的举动的含意,两人心照不宣,如此一来两边都悄么声的吃饭得了,可离殇偏要惹人家姑娘急眼。
“你!”果然,那异族姑娘生气了,“妻子维护丈夫,天经地义,女子就是要以夫家为生命的中心,你羞辱我丈夫,我当然不能坐视不理!”
“呵呵,”离殇闻言一乐,语气讥讽的打断了异族女子的话,“恕在下见识短,在下活了这么些年头,见过的唯一的绕着一个点团团转的生物,就是那磨坊里拉磨的驴了,三小姐……难不成姑娘的外号,叫做驴三儿?”
“你!”那三小姐就是春初被离殇一刀划破衣襟,当众出丑的姑娘,二人梁子早已结下,而如今离殇再次对她出言羞辱,这无疑是将她惹怒了,她抓起桌上的汤碗就往离殇泼去,离殇也没躲,生生被淋了一身的紫菜蛋花汤。
“婧儿,不得无礼!”那坐在一旁的华服男子终于发话了,站起身来,朝离殇一抱拳,“在下白漾,多谢公子的救命之恩,婢子刚才多有冒犯,还请公子见谅。”
离殇一摆手,“不客气,巧合罢了,我也没想到他会摔一跤就昏过去。”
“如此说来,你我之间倒是有缘。”男子闻言淡淡一笑,“九月公蟹肥,十月母蟹美,这金秋时节,正是吃蟹的好时候,在下知晓有一座画舫酒楼,里头有最新鲜的海味,不若在下请公子去尝个鲜,顺便也给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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