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儿提着薄皮甜瓜,疑惑道:“小姐,你爱吃这个甜瓜吗?”
说实话,连翘对这种甜瓜的感觉一般般。这种甜瓜味道是很好的,而且作为本国原生的一种瓜果,他超级棒!要知道一般的水果蔬菜之类的,都有一个驯化过程,没有驯化之前味道和形态和大众印象中都差距巨大!
甜瓜不一样,似乎从远古以来就一直是中原人民喜欢的瓜果了。可以断定,要么他天然就这么好吃,要么就是驯化非常容易,所以才能在那个农业都不发达的时代,驯化的这样出色!
在果蔬更为匮乏的曾经,这种甜瓜可以说是拯救贫乏餐桌的大功臣了!
不过,这些辉煌都不能影响连翘的口味。吴美娘很喜欢吃这种甜瓜,夏天的时候总要在井水里、冰鉴里凉一些,然后在烈日炎炎里吃这个消暑。至于连翘,连翘她选择西瓜。她也不讨厌这种甜瓜,但是相较而言的话......
怎么看,连翘也不像是会主动买这种甜瓜的人啊。
“呵呵。”连翘好像打马虎眼一样笑着,顾左右而言他道:“最近这种甜瓜已经味道不错了,不愧是种了这许多年的瓜种,这种早熟品种也味道极香甜了。这还是京城附近爱种的品种,与咱们江南那边的甜瓜味道有些不同呢。”
春儿看了看手上的甜瓜,好吧,她承认,这甜瓜确实味道不错,称得上是这个季节物美价廉的瓜果了。但是、但是这又和连翘主动买这个有什么关系呢?
有什么关系...春儿很快就知道了,因为步行不多时,他们就站在了一家客栈屋檐下。春儿抬头看看,上头的牌匾写着‘紫云天’三个大字!这个名字春儿很熟悉,因为昨天才刚刚接触!
昨天去连翘家中拜访的许文华留下了他在京城的暂居地址,正是这紫云天!春儿和连翘讲起白天的事情的时候事无巨细,当然也不会忘记这个,一股脑的全给连翘说了。她没有想到,自己只说了一遍的名字,连翘转头就记住了,而且今天立刻就来了!
春儿有点被连翘的‘行动力’震惊,然而她不会知道,其实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连翘自己也觉得有些不敢相信。连翘一开始没想过直接来找许文华,至少是没想过这么快来找许文华。
但是,经过昨晚与吴美娘的夜谈,连翘的一项想法忽然发生了变化。她觉得她没有什么必要去回避,有些事情顺其自然就好了。无论是退一步还是进一步,都没有什么问题——她的背后是有支撑的了,无论发生什么,她都不存在没有地方收留和依靠。
大概连翘这就是膨胀了吧......
这种无所畏惧感其实很能够理解,这就好比现代社会,一个人是不婚主义者。这件事没有公开之前,当事人压力肯定挺重的。但是一旦获得父母的谅解,就能轻松下来。除开某些对外界看法格外敏感的人,一般人只要有父母的支持,基本上就能视外界压力如无物。
这也只能说明,生活就是生活,人们重视的只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更进一步说甚至可以只是父母。其他的人,或许也挺重要的,但他们已经很难影响到生活了。
心态正常了再看许文华上京的事情,以他和连翘的关系,连翘能拖着他,弄到最后关头才去看他,或者干脆等他来看自己?必然不能够哇!
连翘站在门口没有多久,深吸一口气就走进了这家在帽子胡同附近,她却始终没有任何印象的客栈。站在柜台前,连翘刚准备打听一下最近是不是有一个姓许的苏州人住在这里,身后却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掌柜的,你们这里......”
连翘猛然回头,许文华的话语也戛然而止。两个人就站在柜台前,你不说话,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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