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宜冉进门后,看到沙发上的洛明延,闷闷不乐道:“我没惹洛伯父生气吧,怎么感觉他对我爱搭不理的。”
“你别多想,每年这个时候他心情都不大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习惯就好了。”洛明延放下报纸,耐心解释了一句。
何宜冉一扫阴郁的心情,拽住他的胳膊,好似央求着:“明延,你陪我去逛逛好不好,店里来了好多新货。”
洛明延看着她一脸期盼的模样,默默叹了口气,站起身向外走去。
何宜冉一喜,连忙跟上前去,小心翼翼挽上他的胳膊,抬眼偷偷望去,见他没有不悦或是不愿,心里更加欣喜,喜上眉梢,洛明延自然注意到了她的小动作,身体明明下意识想拒绝,可脑海里总有一个声音在说着“必须忘记过去,重新开始”,他只好强迫自己去适应她的亲近。
再说那洛中雄,走了好一会儿,终于让司机在一间屋子前停下,接着让人把百合花搬进屋里,有个工人不小心碰到一盆花,被他骂得狗血淋头,司机从来没见过董事长发这么大的火,平常犯了错,只是提醒一句而已,今天这种情况真是第一次见。
搬完花后,所有人都退了出去,只剩洛中雄一人站在堆满百合花的房间里,房间很小,甚至连一件像样的电器都没有,却被打扫得一尘不染。
他蹲下身摆弄着刚才那盆被碰到的百合花细细擦拭,眼里是从未在人前流露过的软弱无助和茫然,这个叱咤一方的商业枭雄竟像个小孩子一样东走走西看看,把每一砖每一瓦都摸了一遍,然后抱着一个枕头依偎在上面,似乎是在寻找某种遗留的气息,最后他坐到沙发上,环顾了一圈,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似乎觉得不过瘾,直接拿着酒瓶,猛的往下灌。
靠在沙发上,他的眼神渐渐空洞迷离,嘴巴嗫嚅着什么,走近了才听见他说着“二十年了,你走了二十年了,有没有一刻想起过我啊”,末了,双眼紧闭,微微颤抖,“我真是傻,你怎么会愿意想起我呢”,他睁开眼,突然笑了,却有着深深的苦涩和悲凉。
法国聂家的别墅里。
聂蒙戈坐在沙发上,翘着个二郎腿,看着还在处理公事的聂振华,他的父亲,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正欲伸手去关他的电脑,聂振华已经抢先一步按住他不安分的手,抬起头轻笑:“你这小子,臭毛病还是一点没改。”语罢,打下最后一行字,终于关了电脑。
聂蒙戈收回手,又坐回了沙发上。
聂振华倒了两杯咖啡,放了一杯在聂蒙戈面前。
“看来我没在的日子,你过得很惬意嘛。”聂蒙戈没有去拿咖啡,眯着眼看了聂振华一眼,调侃了一句。
这老头,穿着一身白色的唐装,飘然洒脱,虽有几丝白发,两鬓也微微泛白,但那张脸却是保养得当,一点不输给年轻小伙,身体康健,说起话来铿锵有力,中气十足,走起路来也是虎虎生风,明明刻意低调,却挡不住那股阅尽沧桑的成熟,更添了几分睿智。
“是啊,没你在家里气我,都能活得久一点哦”,聂振华也是不客气回了一句。
聂蒙戈嗤之以鼻,不以为然。
“你火急火燎催我回来干什么,不怕我回来惹你生气啊?”聂蒙戈正色道。
“你这小子,在外面野惯了是吧,你母亲的忌日快到了,我要是不催你,你又该踩着点回来了,每次都这样。”聂振华一副恨铁不成钢地教训着,每次都是这样,说他迟到吧,他倒是都踩着点回来去看他母亲,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气得他头疼。
“我就知道,每次你有事找我,都拿我妈当借口,这招儿你还没用烦啊。”聂蒙戈翻了个白眼,一脸无所谓。
他喜欢往外面跑,但每逢他母亲的忌日,聂振华都会用这个借口把他叫回来,然后让他管公司的事。久而久之,他都熟悉他的路子了,所以后来他都踩着点回来,省得他唠唠叨叨。
聂振华听见他那话,神色微怒,拿着枕头朝他砸去,没好气道:“你个没良心的,过几天会下暴雨,让你回来早点去看看你母亲,省得到时候麻烦,你还不领情了。”
“好好好”,聂蒙戈接过他扔过来的枕头,点头应声,“我会准备好的。”
聂振华见他态度还算端正,神色和缓,提醒道:“那就好,你别忘记准备她最喜欢的百合花。”
“知道知道,记着呢。”聂蒙戈点头捣蒜,她母亲爱百合花的习惯他记得清清楚楚,一刻都没忘过。
偏僻的噶山小镇上,拐口处有一间简陋的小面馆,一对夫妇穿着朴素,隐隐有老态龙钟的迹象,那个男的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制服,两鬓泛白,皮肤黝黑,满是褶子,看得出是因为常年务农所致,那个女的稍微好点,但也是穿着差不多的衣服,乱蓬蓬的头发胡乱绑成一束马尾,然后高高盘起。
时不时有个年轻的女人从里屋走出来,抱着孩子,一副尖酸刻薄的模样,对着那两人颐指气使,那两人也只是一忍再忍,实在忍不住就反驳几句,很多时候却都是沉默不语,任年轻女人自己折腾,年轻女人自觉没趣,也就进了里屋。
赵玉瑞的车停在那附近,看着那家人看了好久,她环顾了一周,这地方是要比农村好上一点,但也落后,这几年都在发展,促进现代化,但这个地方实在太过偏远,渐渐被人们遗忘,治安松懈,平常有个抢劫什么的大家都见怪不怪了,反正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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