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件背心,如何能与传说并论?”
陈照水显得有一点失望:“要是吉光裘,还能漂亮些当大衣裳穿,这背心就一点用处也没有,就防那么一小块,倘若别人对着脸招呼呢?有功夫琢磨这种没用的东西,倒不如练武来的有效一些。”
李寻欢对洪汉民道:“不错,哪怕你穿着十件金丝甲,我还是可以一刀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洪汉民颤声道:“小人……”
李寻欢又喝了一杯酒。
陈照水终于忍不住夺走了酒壶。
李寻欢稍微仰起头:“怎么?”他说话的神态又无助又寂寞,好像夺走酒壶是多么残忍的事情。
可惜陈照水看不见,只道:“李叔叔,你再喝下去,病要好不了啦。”
李寻欢摇了摇头,缓缓道:“寂寞才是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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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坐了好一阵子,才又对洪汉民道:“你到现在还不想对我实话?”
洪汉民四下张望了一番,叹着气道:“好。”
洪汉民故事讲得比李寻欢还差,所幸他人名说得清楚,大致也能知道是神偷戴五趁乱偷了包袱,又被他得了手,再栽赃给李寻欢。
陈照水叹道:“李叔叔,你们的江湖对读书人也太不和善了,怎么大家都会信这种瞎话?”
李寻欢又看向窗外,窗外仍旧是飞雪漫天,他还记得十年前刚出关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还是春日,不知名的野花大朵大朵地开了一地,暖风一吹,芬芳香气把水酒也变成了佳酿。他想到了诗经的采薇篇,又想到了物是人非的过往,终于从胸中吐出一口浊气:“这和读书人没有关系。”
陈照水道:“江湖一点也不讲道理,随随便便就要杀这个杀那个的,闯到别人家里又打又砸,也不会给个说法。”她显然是想到在蝙蝠岛的事情了,她到现在也不明白原随云有什么好供人指摘的,只当做是世人嫉妒他出身不凡又允文允武。
李寻欢道:“其实我们也杀了不少人,砸了不少桌椅。”
陈照水于是恹恹地靠在挂着霜雪的栏杆上,伸出手去玩雪花。红色斗篷压在白色霜雪上,白色雪花落在黑色鬓发上,又变成了粉色珠串上的水珠,等水珠落了地,酒馆又多了一位青衣人。
青衣人望着自己的手叹道:“恐怕我是没法子这么玩雪了。”
寒灰更然确实是控物的奇招,雪花在陈照水手里几乎成了一只蝴蝶,来回盘旋,灵巧地过分。但青衣人本意却在展示他的铁手套,铁手套是暗青色,形状笨拙简陋,唯有泛出的乌光能带来毛骨悚然的观感。
李寻欢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青魔手?”
青衣人点了点头。
李寻欢看向青衣人:“可惜阁下不是青魔伊哭。”
青衣人道:“这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
李寻欢又道:“那什么是要紧的事情?”
青衣人笑了,用那双可怖的手指向将自己缩成一团的洪汉民,缓缓道:“金丝甲是不是在他身上?”
陈照水还保持着原先的姿势,背对着青衣人道:“你要扒他衣裳?”
青衣人不知是点头好还是摇头为妙,于是只当做没听见这话,继续和李寻欢道:“我这个人天生不爱冒险,想和探花郎谈一笔交易。”
李寻欢将陈照水从栏杆上拉起来,又替她掸落冰雪,才抽空应了句:“哦?”
青衣人也不恼:“这青魔手是伊哭炼金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七年方得,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我若把它给你,你肯不肯把金丝甲给我?”
李寻欢道:“只可惜……”他话音未落,已耸然变色。
因为他看见一道绯红剑光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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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
陆常仪站在酒铺中央的时候,李寻欢和青衣人同时都想到了这句诗。
陆常仪的剑光是落霞一般的绯红色,清冷凌厉,甚至无需剑尖触碰肌肤,凝练的剑气已经洞穿了酒铺老板的眉心,连同他身后的土墙也被洞穿,冬日寒风就在这个孔洞中来回穿梭,发出近乎呜咽的风声。
陆常仪冷冷道:“你们说话的时候,能不能留意一下扣着暴雨梨花针的人?”
李寻欢拱手道:“多谢姑娘搭救。”陆常仪生得英气,身形修长,举止舒朗,又穿着男装,李寻欢花了一点时间才确认合适的称呼词。
陆常仪瞪了他一眼:“谁要管你!”又抱起扑倒她怀里的陈照水,似真似假地抱怨道:“珠子,这时候才想起我来了?”她对着陈照水的时候换了另一副神态,温和亲昵,让人恍惚之间差点要忘记刚才的惊艳一剑。
陈照水说话的语调竟也软糯起来了:“我一直想着你的呀。”
陆常仪道:“岛主一和我说,我就丢下事情赶过来,没想到还是晚了,让你跟着别的人跑了,害得我只能偷偷跟在后面。”
“别的人”李寻欢苦笑道:“原来是陈姑娘的家人。”
袁松声只有两个弟子,陆常仪和陈照水差不多同时入岛,年纪也差不多大,平日里同吃同住,关系极为亲近。与主攻数术的陈照水不同,陆常仪继承袁松声衣钵,是一名出色的剑客,她不曾散功,此时是十八九岁的样子,抱着陈照水的样子,隐约还有一些袁松声从前的影子。
陆常仪来了,陈照水就满心只有她了,什么青魔手、金丝甲都跑到一边。她双手环着陆常仪的脖子,低声道:“岛主只叫我等好心人,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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