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一世,美人骨
作者:墨宝非宝
文案:
美人骨,世间罕见。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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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
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却早已忘记她。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独有时宜,为我所求……”
这是个超级超级超级超级,慢热的文。
关键词:前世今生/师徒/家族
☆、楔子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雨水淅淅沥沥的,把西安弄得如同烟雨江南。
明明是三秦大地,却已不见长安古城。
时宜靠在窗边,看车窗外刚才掠过的路牌。
“你想要吃什么?”身边的宏晓誉,笑著将叠成小册子的地图展开,用手机边翻着美食攻略,边规划下榻后的路线。
“先把你的采访搞完吧?”
时宜笑著提醒她。
三人下了车,绕过安静的街,辗转数个错落的平房,终是找到了地方。
开门的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模样。而宏晓誉的采访对象,就是这个女孩的老公,一个憨憨厚厚的男人。
几个人进门后,夫妻俩都有些羞涩,招呼着时宜他们坐下。
“不用紧张,就像随便闲聊。”晓誉笑的和善,示意男人坐在自己面前。
阴雨天,房间很暗。
只有黄橙橙的一盏灯,放在被访者和受访者之间。
在一问一答的访谈中,时宜渐渐了解了这样一个故事。
面前的男人来自非常贫困的地方,勤劳数年,赚了些钱后,却一分不留,投资到家乡的教育,帮助比他更穷的家庭。
没有家产,没有房子。
是个人格高尚的人。
而这个故事之所以吸引媒体,却是因为他的小妻子。面前这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子,是个大学毕业生,也是这个男人的同乡,只因在报道里看到了他的故事。
就找到他,然后嫁给他。
故事的前半段很感人,而后半段才是真出人意料。
阴雨天,这房间里又没有什么取暖设备。
时宜和宏晓誉始终坐着,早已手脚冰冷。
幸好采访已到结尾,最后,宏晓誉终于转向那个姑娘:“按照普通人的标准,你丈夫真不算好归宿,你们接下来的计划是什么?”
那姑娘笑笑,看了眼男人:“我们都有赚钱的能力,身体也健康,等过两年回家后,一定会过很好的生活。而且,”姑娘低声笑了会儿,“我不怕他做任何伤害我的事,他是好人。”
小妻子的话,为今天的采访收了尾。
工作结束。
他们就近去了米家泡馍,非常小的店面,人挨人,环境嘈杂,却生意格外好。时宜边吃,边看四周,竟发现还有人捧着碗,站在一旁边用手掰馍,边耐心等着有人空座位。
宏晓誉也有样学样,掰了块馍:“看今天的采访,有没有什么特别感触的话?”
时宜嗤地笑了声:“是不是想写博客,缺引言?”
“死女人,”宏晓誉瞥了她一眼,“快说。”
时宜喝了口汤,想了会儿,才说:“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这个小姑娘很少见,能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本质。”
宏晓誉唔了声:“这话听着有味道,我喜欢,”她往汤里加了辣,忽然想到了什么:“你昨天说,那个在广州机场认识的什么研究员,这几天也在西安?”
时宜嘴里还含着东西,唔了声:“他的大学最近在和中科院做项目交流,在这里出差。”
“说实话,我看不出那个人有多特别,长的也普普通通。没想到你竟然主动去认识他,”宏晓誉笑嘻嘻看她,“这就是所谓的看对眼了?”
她翻着眼睛,瞅了宏晓誉一眼:“我只是想认识他,没有任何不良企图……”
话未说完,肩上微微一沉,搭上了只男人的手。
宏晓誉顺着那只很漂亮的手看上去,不禁暗暗笑起来,真是巧呵,来的正是两人谈论的人。
这个男人眉宇间书卷气极浓,面容普通,说不上难看,却是过目即忘。他穿着实验室内通用的白大褂,却没有系上钮扣,只是这么敞开着,露出里边的衬衫和长裤。
非常整洁,没有任何的不妥,就是和周围的环境极不搭调。
时宜则含着口汤,傻愣愣看着他。
她很偏执地觉得,他这样的容貌非常好,不会有太多的攻击性。除了在书卷气中,有浅浅的距离感外,这张脸真的是再好不过,再舒服不过。
他不紧不慢地收回手,坐下来,把手腕搭在桌子边沿,说:“好巧。”
话音未落,就对老板轻轻招了招手。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待老板应了声,他这才又去看时宜,“这话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呼,换个心情。
喔现在最爱的,是周生辰,握拳!
☆、第一章 看不穿前尘(1)
宏晓誉也感叹了声真巧,颇有意味地,看了眼时宜。
若论外貌,时宜绝对是上上品。眉眼,轮廓,都仿佛用手工笔精心描绘所成。她的美毫无攻击性,却不同于周生辰的平凡,尤其看你的时候,眼睛很亮。当你真正在社会上阅览过无数美女后,会发现,真正的美人,她的眼睛一定很亮,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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