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家,玉凤的脸红红的,像小姑娘一般,我有此惊讶,问道:“玉、凤,你的脸怎么那么红呢?”
她白了我一眼,却透着一股娇媚,我发觉她越来越年轻,一举一动都让人着迷,难道是我的功劳?我不禁心中暗喜,再一想,我练的欢喜大法确实对男女养颜有奇效,虽然没有那么神奇,但能延迟衰老是肯定的,只不过是没那么神奇,能青春永驻。
我一把将她拉入怀中,抱住她,下巴抵在她头上,香水的味道很好闻,软软的身子,抱在怀里就像拥有了天地,她也很柔顺,紧紧搂着我,很紧很紧。
这个家只剩我们两个人,我可以无所顾忌、为所欲为,这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包括怀里这个人,我觉得老天也许是公平的,把我童年应该拥有的东西拿走,在这个时候还回来。
“喂!”
她轻声招呼一声。
我懒懒的应了一声“嗯?”
仍沉浸在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意境里。
她轻柔的说话:“你刚才的样子挺吓人的,那么凶,我想,全村的人都被你吓坏了吧。我才发觉,你是个真正的男人了,你能撑起一个家,我躲在你怀里,就什么也不怕,你真的很有英雄气概,我想是女人都会被你迷住吧。”
柔柔的声音像一阵轻风吹进我的心里,我沉醉不已,听到她的称赞,心里极为高兴,有什么事比听到自己的女人夸奖自己更美妙的呢?
事后,卫强的右手残废了,想也知道,骨头都被我捏碎了,怎么能不废,心中也有此内疚,我这样等于把他的整个家给毁了,他右手不能干活,田里的活怎么办?光靠他媳妇一个人根本不可能,而且他媳妇那么小,根本做不了重活,这样等于他这一辈子就完了。
我想一想,决定去他家一次,赔个礼,虽说理亏在他,但我下手太重,也不大应该。
晚上,我拿了五百块钱,提了两瓶好酒,向卫强家走去。
他家养着一条大狗,听见我敲门,汪汪叫个不停,是他媳妇李玉姿开的门,看到是我,脸红了一下,就沉了下来,看来是怀恨在心。
我并不在意,进到屋里,开始时,他俩口子没给我好脸色看,我把钱拿出来放到他们家妩上,五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那时一块钱能买两斤精肉,一家四口,五百块钱能很充裕的过一年,我看他家现在很因难,形势比人强,看着那五百块钱,他挣扎很久,眼睛紧紧盯着那一打十元的钱,手不由自主的伸过去,既然拿了钱,那么这件事就算完了。
我叹了口气,最后,我邀请李玉姿到我的菜棚里帮忙,一天给她一块钱,这算是高工资了。
农村没有什么昏业,一年到尾就是种地,农闲时,男人没事干,女人有时能弄到花边来织,织花边就像织毛衣一样,只不过是用白线和一根带钩的针,除此之外就没什么挣钱的活儿,织花边最快的人一天能赚五毛钱就高兴得不得了,而且不可能每天都有花边织,这个东西很抢手。
有人家盖房子,瓦匠里最好的能工巧匠,一天也才挣一块钱,没有听说过女人能一天赚到一块钱的,卫强自然高兴,这样下来,他自己在家里坐着,也能衣食无忧了。
我脸上笑呵呵,心里却冷笑,这么一来他这个人更废了,男人没有支撑一个家的能力,也就失去男人的尊严,被媳妇养更是丢脸,是吃软饭的,他会被别人瞧不起,最后被媳妇瞧不起,一辈子窝囊!
我这一硬一软的手段,镇住了那帮小痞子们,我敢把卫强废了,让他们心惊,我大手笔拿出一笔钱给卫强,让他们心服,这一硬一软,尽显毒辣与仁慈,处理的滴水不漏,事后我那位税务所长干爸不停的夸我高明,真是高招。
这件事的影响显而易见,村里的人对我都变得异常客气,眼神中透出一股惊惧,好像面对的是一个吃人的怪物,我也不大介意,这此人可有可无,小痞子们徐哥徐哥叫得更恭敬。
过几天,李明理找我,答谢我能照顾卫强一家,也有跟我套交情的意思,我正好有心拉拢他们,正是一拍即合,相见恨晚,酒酣耳热,他们胸脯拍得砰砰响,大声说有什么事说一声,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也不着急,收服这帮痞子们的时机不成熟,得等到我赚此钱时才能动手,而且现在也用不到他们。
于是,李玉姿开始在我的大棚工作,我也把玉凤叫去,省得她在家闲着没事,也为了避免别人说闲话,孤男寡女,确实不宜,我反而变成闲人,只等赶集时才去卖菜而已。
我的菜棚不大,只有五十米长十米宽,里面有黄瓜、辣权、西红柿、芸豆,还有此葱、姜、蒜、香菜,种类倒不少。
黄瓜种得最多,镇上的人很喜欢黄瓜,尤其是有钱人,需求量很大,听她们说吃这个东西很好,还能美容,所以我种很多,有一大半的大棚种的是它,搭着架子,长得也讨喜,赚了不少钱,棚子里的炉子前后各一个,中间两个,把大棚分了两个小区块,黄瓜架子林立,像个森林一样,从这头望不到那头。
李玉姿与玉凤的工作很简单,就是除除草、浇浇水,再就是看好炉子,平时烧两个就可以了,可以说她们的工作非常轻松。
大棚里很暖和,进去必须脱下外衣,以免出去后冷热急遽变化引起感冒,李玉姿在外面穿着一件大棉袄,很厚很厚,进到大棚里脱下来,只穿一件水红色的毛衣,毛衣紧紧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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