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翎不知道如也怎么把自己大学老师叫来了,但来了就是客,赶紧招呼着让了个位置,还添了碗筷。
佘檀舟好容易扯开如也的爪子,一拉椅子,在她身边坐下了,看了看她,还不是太醉,估计也喝到位了,再喝下去,绝对出丑。
金门高粱一开,酒香四溢。于翎暗自打量这个男人,大气,优雅,但上来就是白的,果真来者不善啊。
白酒这种东西,喝雅了,能跟拉菲红酒一样,细细品,慢慢回味,它的甘,它的清,它的醇;喝俗了,能跟最低度数的啤酒一样,一杯杯干,谁喝得快,喝得多,喝得不要命。
今晚佘檀舟提着白酒来,要往俗了喝。
大杯换成小杯,全部满上。佘檀舟先倒了一大杯,说,“我来得晚,自罚一杯。”说完,一下子就干了,利落,干净,喝完了杯口整个儿朝下,不留一滴,杯子一放,小杯里再次倒满。
受过“酒精”考验的几个警察同志隐隐觉得,这忽然来的新朋友喝酒,犀利,干脆,有几分部队培养出来的架势。
一个个敬,跟当时的柳向晚,竟几分相似。
忘了说,把外人全部灌醉,把自己人带走,别人只当热情——这一招啊,当初就是佘檀舟教给柳向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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