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你认命吧,bill。”
☆、第67章另一个我4
“,bill,咱们必须杀了那个目击者,她是谁,看到了多少,难道你不好奇吗?”
在经过一轮争吵后,又一次bill落入了下风,阿坤趁机给bill洗脑。
他们都心知肚明,无论如何阿坤的杀人瘾是很难戒掉了,过去几个月的风平浪静只是一场苦苦压抑,而压抑的后果就是这一次的血腥事件来得又快又猛,阿坤连商量的余地都不给。但抛开这些且不谈,阿坤杀人,有史以来头一次有了一位目击者,但只有个背影,得先把这个女人找出来才行。
bill又一次向阿坤妥协,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先把人找到再说其他的。
好吧,只能如此。
bill闭上眼,颓废的陷进沙发里,试图短暂的逃避一会儿现实,然而飞速旋转的大脑连喘气的功夫都不给他,他的太阳穴已经一抽一抽的疼,闪过的画面和蛛丝马迹却越来越绵密。
就在白天,他和隔壁的樊小余、时夜一样,在听到大猫家传来那声尖叫之后,第一时间赶到了大猫的别墅。
bill就穿着昨晚那身衣服,一踏进那个大门他就松了第一口气,大厅里一群男男女女,一个个面色浮肿衣衫不整,还有几个人正从二楼的楼梯上跌撞的跑下来,地摊上清晰的印着匆忙的血脚印,显然案发现场已经遭到了一番破坏。
再上去时,他们都在脚上套上了塑料袋,赶在警察之前,他们必须先一步了解现场情况,尽快商量出最佳的对策。
半分钟后,bill见到了红酒池子里的li,她依然是昨晚那个姿势,眼眶大张,瞳孔放大,一脸惊恐的僵硬,皮肤已经呈现青白色,血液大部分流进红酒池,令她看上去像是被吸血鬼吸干了血。
樊小余只看了一眼,就走出浴室,语速极快的吩咐大猫尽快着手善后工作,她的声音很低,仍是传进了浴室,bill很清楚的听到最后那句“余下的问时先生”。
樊小余口中的时先生时夜,此时就立在门口,目光直勾勾的落在li的尸体上,准确的说是落在li脖子的刀口上,随即滑过那一池子深红色的液体,又望向那些液体飞溅的轨迹。
墙上、镜面上、池子的边缘,呈飞射状,唯独li尸体旁边的一块地面,干净如初,那些液体就像是有意让开了那块,向两边伸展。
显然,那块干净的地方就是凶手下手的地方,血液第一时间飞溅出来时,凶手的身体有效的挡住了一部分,想必身上也沾着同样的痕迹,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出去。
遇到庸才,即使所有证据齐刷刷的摆在面前,就差最后一道排列组合的工序,也会遭到忽视,等同废物。然而遇到聪明人,即使一幅拼图就只留下一块,那个人也有本事拿着那仅有的一块,利用强大的逻辑思维和想象力描绘出整幅图全貌。
时夜正在审视案发现场,bill也在打量时夜,这一瞬间他心里有了定论,恐怕时夜就是那种聪明人。
阿坤的杀人瘾多年难愈,手法全凭心情、现场环境以及作案时间的长短,有时候杀人时间充裕,阿坤会将尸体解剖并摆好姿势,或是模仿曾经红极一时的变态杀人犯。
在阿坤这样的老手心里,杀人已经不是一时冲动的产物,而是一种享受,是艺术。而且为了有时间以更多的形式完成这样的艺术品,阿坤会事先做很久的功课,他会锁定一个目标,会跟踪这个人,会调查这个人的个人爱好兴趣、作息时间,甚至还会先一步到这个人的家里查探几次,将一切用得到的细节摸清。
也正是因为阿坤的这种事先谨慎部署的习惯,前一晚他的“即兴创作”才会打破bill的步调,也正是因为如此冒险,多年来头一次出现了目击者。
只是此时此刻在bill眼中,那目击者已经瞬间成为第二危险……
bill迈开腿果断的走到池边,就站在那块干净的地方,蹲下身,看了一眼伤口,再抬眼时正对上时夜的目光。
两个人同时笑了。
bill说道:“谋杀。手术刀。”
时夜:“借刀杀人,嫁祸,三家人都逃不掉嫌疑。”
这句话令bill暂时松了口气。他默默垂眼,这样想着,显然在上了电子锁的主卧室里下手,多半会来自熟悉主人家的凶徒,而且有嫁祸嫌疑。
如果就这个方向查下去,应该不会想到阿坤。
***
这之后半天就是水泄不通的盘问,这是一个庞大的工作,前一晚光是在宴请名单上出现的宾客就不下一百人,而且大多数人喝高了宿醉到第二天,对前一天晚上自己的准确来去时间,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都是一头雾水,前言不搭后语,这直接增加了警方的工作量。
相比这些人,bill却准确的记住自己的时间表,只是悄悄擦掉了上楼的小插曲,而且就自己为何将时间记得如此清楚做了非常合理的解释。
“我从不沾酒精,一是没有这个习惯,二是工作需要。急诊室随时会急call,就算是休假也要保持二十四小时ndby,绝对清醒,绝对冷静客观,而且随时都会在抢救失败之后要向死者家属宣布死亡时间,所以我对时间额外敏感。”
可事实上,bill表面的冷静自持只能维持到他踏进家门的那一刻。
屋里亮着灯,阿坤就等在客厅,笑着看他,一副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顶住的淡定从容。
等bill走进,阿坤才放下翘起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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