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正好能看到男人乌黑浓密的发顶。他的发质极好,又黑又亮,犹如上好的泼墨。就是不知道摸起来的感觉怎么样。她有些心痒难耐,很想伸手去摸一摸。肯定特别柔软舒服。但愣是被自己硬生生地给压制住了。
外头朝阳恰好照进来,被有些破洞的纱窗悄悄割碎,变成条条光柱,将他的身体轮廓镶了浅浅的金色。背光,半张脸都藏在阴影里,表情有些许模糊。
他睡衣的衣袖挽到手肘处,露出两条力量感十足的手臂,麦色的肌肤在阳光下泛着点点光泽。
上好药,贴上创口贴,然后再将豆豆鞋小心翼翼地给她穿上。唯恐碰到她伤口。
鞋子尺码刚刚好,很合适。她脚背的皮肤白,豆豆鞋是黑色的,一黑一白,各自凸显,搭配她的衣服看上去十分适合。
这就是她一直喜欢的男人啊!她曾经以为他如头顶耀眼的星辰,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而如今,他却活生生地蹲在她面前。她只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他。
她的心里就像被注入了一股温热的暖流,一颗心柔软到不行。一个男人肯亲自为你做这些,而且还是自己粉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她简直感动地一塌糊涂。
情绪如雨后春笋疯狂滋长着,脑子里蓦地生出一个念头。可又很快被自己否定了。这怎么可能呢?他可是许暮笙啊,是她的男神啊!绝对不可能的,一定是她想太多了。
许暮笙不知道她心里的百转千回,站起身,说:“走吧,我们去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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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是和栏目组其他人一起吃的。何晴晴发现在场每个人看她的眼神都不单纯。特别是言渊和宋助理,还有刘导,那眼神简直是赤果果啊!一点也不避讳。这让她一度怀疑自己好像是在裸/奔,被所有人围观。
这一顿早餐她吃的有些消化不良。吃完早餐就开始录节目。
这是嘉宾们到主人家做客的第二日。主人想给客人们准备一道大餐——地衣。
四月初,铜卜山一带雨水丰沛。这是地衣生长最旺盛的时节。地衣是一种野生菌类,口感独特,是当地人不可多得的一道野味。近两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富足,越来越注重养生。铜卜山的这种地衣一度被横桑市区的一些大饭店炒出天价。
原本栏目组早就找当地的居民准备好了现成的地衣。但徐元文向导演提出,让嘉宾们亲自动手去摘地衣,可以增强主人和客人间的互动,也更有看点。
栏目组的工作人员凑在一起细细地讨论了一番,最后决定采用徐元文的这个建议。
于是四个嘉宾外加程贯明和谢思依,两两一组,分成三组,分头行动。三组人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一个小时后回到小木屋集合。然后看哪组采集到的地衣多,垫底的那组要接受惩罚。余下的徐元文和沈清浅两个主人则留在家看门,准备别的食材。
这些人很有默契地将许暮笙和何晴晴分到了同一组。
谢思依冲着她挤眉弄眼,“晴晴大宝贝儿,加油哦!”
何晴晴:“……”
喂喂喂……她加的是哪门子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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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组都配有一个摄影组,跟在后面。
一行人相继进入苍莽山林。
许暮笙没有料到今天节目组会安排嘉宾们去山林里采地衣,以为就是在小木屋周围拍摄的。就给何晴晴选了一双豆豆鞋,透气还轻便。可现在要到山林里去这双豆豆鞋就太不方便了。
山林里多荆棘藤蔓,露脚背的鞋子根本就不适合。脚一踩下去,荆棘立马就会划过脚背,留下血痕。
想到这个,许暮笙赶紧将何晴晴拉到身后,说:“跟着我走。”
许暮笙走在前面,将一些荆棘和藤蔓踩在脚底,为何晴晴清出了一条小路。
“来,把手给我,我拉着你走。”他朝着她伸出右手。
何晴晴怔了怔,立马握住男人那只宽大的手掌。
他的手心温热,干燥,她似乎都能感受到他手掌的纹路,有很多条线交错。
她的鞋底踩过无数荆棘和藤蔓,凹凸不平,还有些硌脚。可思绪却游离到了云端,轻飘飘的,几乎都要飘起来了。她觉得好像有一片薄而轻盈的羽毛划过心尖,柔软地不像话。
“小心,走慢一点!”
耳旁还有男人响朗的嗓音萦绕,时刻提醒着她。
她总觉得有些东西好像变了,可又深究不出哪里变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那个不可思议的念头又冒出来了。一天之内冒出了两次。这频率也是醉了!
不会的,不会的,一定是她想多了。
她猛地摇头,强迫自己将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摒除掉,专心跟着许暮笙走。
摄像师傅跟在两人身后,明明什么都没有,却莫名觉得自己被强行喂了一嘴狗粮。尼玛,细思极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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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澄静清明,偶有几缕流云倏忽飘过。远处铜卜山山顶依旧白雪皑皑,经久不化。
林间草木葳蕤,蓊蓊郁郁,四目所及之处皆是一片葱翠釉绿。多灌木丛,枝叶繁盛,日光穿透树叶的缝隙,在地上留下一线线蜿蜒的光柱,有无数细小的颗粒悬浮。这些光柱将狭长的林间小道劈成两半,一半昏昧,一半明亮。一明一暗间,暗影浮动。
耳旁还有不知名的鸟在啼叫,叫声清脆婉转,听得人耳膜一震一震的。
空气也格外清新,似乎还带着花草的香甜,深深吐纳一口,五脏六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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