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
当然是江雨。
我们毕了业,他成了一名律师,工作繁忙,我留了校,任教法律系。
本来没打算告诉他我就是陈曦的事情,可没想到,那天他醒来后,居然记得我说过什么,赖账也没有用,只好全招了。然后就是他死皮赖脸地强迫我搬了家,和他住在了一起,甚至还被逼着戴上了同款戒指。非但如此,头几个月,逢三岔五的盯梢跟踪,就连买菜也担心我再次跑掉,一脸的害怕。
现在,江雨多了一个习惯,每天早上出门前,都要留一张r_ou_麻的字条。
开头硕大的“老婆”二字,晃得人眼花缭乱。
周末的时候,我们会出去玩。
月下,会轻哼着跳舞,静静相拥在一起,听着对方的心跳。
情人间做过的蠢事,我们俩基本都试过了,点子不断,新意不断。
世界里,烟火绚烂。
不得不说,他比我懂得浪漫。
当然,促使我和他在一起的,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翻他相册的时候,不小心翻到了他参加我葬礼时的照片。
用悲伤成灾俗气了些,还是文艺一点更美。
少年穿着白衬衫,瘦削淡漠,站在,被鲜血浸透了的,血红的玫瑰花瓣海洋中,纯白的色泽飘逸而淡薄,像是在独自参加着这场,只为玫瑰花举办的葬礼。
他十八岁那年的模样,清晰地印在了我的心底,老死也不会忘。
尾声了,让我用两句煽情的话来结束。
只要在一起,无论在哪里,那里都是世间最美好的地方。
拥有了彼此,就拥有了一切。
后记:
“老婆,我们什么时候h啊?”
“……你怎么还没死?”
“老婆,我爱你。”
“……我也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是的,乃们木有看错,一辈子不h,咩哈哈哈~~~
(哦,不!哪儿来的烂西红柿?嗷~~~别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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