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花鞋,有些大,又挑一双淡蓝色的为她穿在脚上。
这一下刚刚合脚,他甚是满意,也不问价,直接甩出十金,便拉着她出去了。
想想这一路没吃没喝的日子,她的心开始滴血了,这简直就是个败家子啊。有钱了就乱花。
到了外面,官兵寻不到人早已离去。
三春叫他把卖玉佩的钱交出来,清点盘缠,大约还剩二十金和一些散碎钱币。不由埋怨他不该如此大手脚。
仲雪听着,嘴角不由扬起一抹微笑。心里甜滋滋的,即便是抱怨的话,在他听来却格外动心。现在的他们就好像一对小夫妻在为日子的日子烦恼,吵吵闹闹的过起来也别有一番滋味儿。
他笑道:“放心,不会叫你饿死的。”
三春白了他一眼,饿自然饿不死,节衣缩食却是在所难免的。以后这些钱,她来花,总归不能再到人家家里要饭了。
两人伴着嘴一路走过街道,忽然发现城中几处地方都画着告示,在一面墙上画着一副人像,上写捉拿江洋大盗,杀人狂魔,而那个盗匪长相绝对与仲雪一模一样。也难怪他们刚一进酒楼就被许多人盯住,肯定有人告了状,把官兵引来捉拿了。
仲雪猜测,这告示大约是叔琪命人四处喷画的,至于为什么把他说成是盗匪,估计是要满足一下他肮脏的小心眼吧。叔琪小儿自小暗恋兄长,对所有她身边的人都恨之入骨,巴不得全天下人都配不上她。
他咬了咬牙,这臭小子,上回喷他石灰的仇他还没报呢,若娶了他姐姐,成他姐夫,也就算了,若不然,绝对把他的眼弄瞎两只叫他也知道知道什么叫看不见。
周围来往的人太多,仲雪寻了个斗笠,两人遮遮掩掩地往南城门走,路过县衙时忽瞧见衙门门口跪着一个戴枷锁的犯人。
那个犯人蓬头垢面,身上挂着一个厚重木枷,跪的倒还规整。只是时间一长,重枷压迫脖颈,难免头抬不起来。
知情人都知道,这人肯定是犯了罪,官府家为了羞臊他,特意放这儿让人围观的。告诉别人,不能犯罪,犯了罪就要如此下场。
三春看那犯人羞愧难忍,便故意开仲雪玩笑,说他若被人抓住,肯定也放会在衙门口亮亮相。没准叔琪还会把他晾在大梁王宫前。
仲雪笑了笑,问她,“若我终有此遭,你可会与我送食?”
她点头,“自然如君所愿。”只不过定会摆在远远的地方,让他看到吃不到。
仲雪只看她表情就知她在想什么,而这个戴枷锁的犯人也让他忽想起以前和她在一起的事。
那是还在楚国时,有一次他和季徇与她一起出门,在郢城的衙门就看见过一个戴枷的犯人。
当时他们刚吃了饭,她手里还拿着一包从酒楼里带出来熟牛肉。
见到那犯人委顿样子,她忽然生起怜悯之心,拿着牛肉递到犯人手里,“你吃,你吃。”
那犯人身上戴着枷锁呢,哪够得着啊,对着一块牛肉直瞪眼,时不时地还得用眼底余光挘她。
当时他问她,“即是送食,何不送到口中?”
她面上一肃,“给肉是我的同情之心,吃不着说明法律的严肃性,他放了之后肯定会洗心革面的。不信你问他,释放之后会如何做?”
他问了,真的问了,“你释放之后要做什么?”
然后那人一张嘴差点咬在他鼻子上,他掩着鼻子,很觉那张嘴臭。一口的臭牙花子,连着口水喷出几个字,“打死……那个给肉的。”给看不给吃,忒缺德了。
想到那时情形,不由“噗嗤”乐出声来,也难为她那会儿还能表情平淡地从对方手中夺过牛肉,一口一口用牙咬碎。
那一年,他十三岁,她十二。
那个场景太可乐,直到现在他还记得清清楚楚,甚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拿出来说一说。不过这样做的后果,只是让她与季徇愈发亲近,而离他越远了。或者不管他说不说,她的都会向着季徇吧……
小县城里守卫没多森严,两人侥幸出了城,却再不敢寻大路走市镇,只捡山道小路而行。这样一来,夜间住宿荒野,白天只需带一袋干粮,倒也能省很多银钱。只是冬日里天寒,在外面冻一夜第二日醒来便觉头痛发热。
仲雪深知凭她现在身体状况根本经不起寒凉,便在山中寻了一个猎户家暂住养病。
三春只是偶感风寒,也无大碍,每天被他逼着灌下无数开水和汤药,将养个两三日也就复原了。
仲雪心疼她,又改回大路,白天赶路,夜晚必要投栈住宿,实在没有,便也要找个农家民户借宿。
这一路上她一直问他安排的人在哪儿,他总说快到了,却迟迟不见人影。让人不禁怀疑到底有没有人跟着他。一个君侯这么长时间,身边会不带一个人吗?
这一日,他们行到绿城一带,这里地形复杂,颇多山脉。正走着,忽然从山林里蹿出一群人,足有二三十个,每个都是黑衣蒙面。
三春一吓,“这不会是你安排的人吧?”
不用他答,看那目露凶光的样子,肯定不会是他的人,除非他喜欢用自己的人来个自杀。
第一百零三章共死共生见真情
仲雪没理她的絮叨,抽出宝剑横在胸前,喝道:“你等是何人所派?”
黑衣人冷笑:“想知道就去问阎王爷吧。”
这是一般刺客的套话,好像证明他们跟阎王爷很有关系似地。刚一说完,十几把寒光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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