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在距离托尼所在酒店几条街外的一家小卖部门前,几个穿着带帽卫衣的少年来回徘徊着,他们都是街头的流浪混混,大半无父无母,平日就靠着打零工过日子,但那些钱显然是不够他们花的,所以他们偶尔也会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来赚点外快。不过他们从不越界,他们偷的那点钱通常失主连报警都懒得抱,就算有时候不小心撞到铁板,最多也就是被警察抓起来关一晚上而已,第二天就能全须全尾的出来。
但是这种对他们来说一帆风顺的日子也总会过完的,最近这帮小混混们遇到了一点事情,他们的地盘被一个黑帮团伙占领了,那些人让他们在三天内做出决定,要么滚蛋要么就加入他们。
小混混们并不想离开洛杉矶,他们大部分人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他们了解这里的每个地方,知道哪里可以找到睡觉的地方,知道哪里可以找到轻松的工作,哪里可以弄到吃的,他们还知道哪些人愿意帮助他们,哪些警察脾气比较好,还有哪些地方是绝对不能涉足,哪些人是见到一定要远远避开的。
洛杉矶就是他们的家,离开这里他们哪里也去不了,就算去了,也会被当地的原住民驱赶,最终只会更加的落魄,甚至还有可能会客死他乡。
所以一帮小混混们最终决定留下来加入黑帮,因为他们觉得与其去面对那些未知的恐惧,不如加入黑帮,说不定还能混上个不错的日子,反正生活已经不能更坏了。
不过加入黑帮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黑帮并不是慈善机构,他们不会收留吃白饭的人,所以他们需要接受一些考验,让大佬看看他们是否适合黑帮这个职业。
前两天这帮小混混们已经完成了两项测试,偷和骗,现在他们需要完成第三项测试--抢,今晚他们只要抢到一千美元或者价值差不多的东西,就可以顺利过关了。
一开始他们打算抢个人,只要趁着天黑把人堵在巷子里就行,他们人多,抢起来应该非常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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