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死者既然喝了掺有安眠药的水,为什么还会跟凶手打起来?
司徒习惯x_i,ng地摸了摸下巴,“关于这一点我跟樊博士的看法相同。那杯已经下了药的水死者未必都喝了。在客人来之前,死者已经喝过水缓解了口渴。客人来了之后,他喝水仅仅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所以,不会喝很多。凶手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等着他把水都喝完,药效发挥之后再作案。但是,对,一定有什么突发情况造成了凶手提前动手。这一点,我跟樊博士的看法也是相同的。”
但是,这个环节暂时无法推论,只能搁在一边。司徒走进卧室,其他人都跟在他身后。
他站在床边,打量周围,“他们进入卧室后才动手。因为,如果在客厅动手,客厅一定会留下一些痕迹。鉴证组的人并没有发现客厅有什么痕迹,所以,他们一定是进入了卧室才开始打斗。虽然死者身上很多伤痕,通过尸体照片就能看出来,那些伤痕都在致命处,而且力道很重。死者王铮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保持常年锻炼身体的习惯。而姚志案的凶手,一百七十公分,偏瘦,身体不好。这样一个凶手,怎么可能每一次攻击都打中了王铮的要害,还留下严重的伤痕?这一点,我想不通。”
随后,司徒又提出了第二个想不通的地方。
“如果,像樊博士所说‘杀人过程对凶手来说并不重要’他为什么还要处心积虑地给死者下药?想想看,凶手有预谋x_i,ng地作案。几点到达死者家、以什么借口见面、如何下药、这些都需要事先策划好。在姚志案里,凶手也是策划了一些事情,让半夜归家的姚志在路上停了车,下了车,进入树林。”
樊云娜说:“这不就证明了两起命案是同一个凶手么!”
“樊博士,以姚志案来看,凶手很有头脑。否则的话,怎么会让一个成年的智商正常的男子半夜停车,自愿走入树林?从这一点分析,姚志案的凶手非常聪明,他的策划对被害人来说天衣无缝。但是,王铮案里却百密一疏,凶手不得不用最笨的办法,将被害人打死。”
樊云娜微眯着眼睛,口气不善地问:“司徒先生,你到底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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