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联的报应来得很快,下半场的比赛才刚刚开始一分多钟,球迷和解说员也都才刚刚开始看清楚斯科尔斯站在前腰位置,而鲁尼去到了边路。
这个时候,施奈德林拿到了万亚马抢下的范佩西的球,送出了一记长传。
拉拉纳在中场用胸部将这个球停下来,但是克莱维利很快的就贴到了他的身后。拉拉纳不能转身,他只能是将足球分给边路的罗德里格斯。
哥伦比亚人拿球之后快速的从边路突破,这个时候身后的丹尼·罗斯也马上套边。
场边的弗格森皱起了眉头:“有些不对劲儿!”
助理教练惠兰一楞:“什么不对劲儿?”
弗格森摇了摇头:“还不太清楚,但是我的自觉告诉我并没有这么简单。继续观察一下,看看这小子到底隐藏着什么。”
罗德里格斯余光已经看到了丹尼·罗斯开始套边了,所以他带球马上走内线,将边路让给英格兰黑玫瑰。
拉斐尔压力再次大了,他只能是皱着眉头迎上了罗德里格斯。讲道理,罗德里格斯的技术能力真的很出色,所以过掉拉斐尔问题并不大。但是哥伦比亚却并没有这么做,他前几天刚刚学会一个中文成语叫做“节外生枝”。
是的,他不想这次的快速进攻节外生枝!
所以哥伦比人将球交给了自己左边斜前方的丹尼·罗斯,自己继续加速朝着内向冲进去。这就是夏洛经常告诉他的边锋内切,形成一个二前锋。
当然了,这一套在如今的欧洲足坛已经不新鲜了,太多太多这样类型的球员和球队了。
比起丹尼·罗斯来,毫无疑问罗德里格斯的威胁力更大,毕竟上半场他和对方有过多次直接较量。所以他在丹尼·罗斯和罗德里格斯之间二选一的话,他肯定会选择罗德里格斯的。
拉斐尔心中对着上帝发誓,并不是因为罗德里格斯比丹尼·罗斯帅多了,他才选择这个南美老乡的。只是因为对方更加具有威胁力,嗯就是这样的。
场边的弗格森在心中怒骂:“这个傻小子!!”
卡里克马上跟过来,稍微的推了自己队友拉斐尔一把。示意对方去外线纠缠丹尼·罗斯,这边内线的罗德里格斯由自己来。
但是丹尼·罗斯并没有等待拉斐尔,在拉斐尔眼中丹尼·罗斯的威胁力并不大,也不够帅。同样的,在丹尼·罗斯眼中,这个巴西娃娃脸夜不咋的,所以自然不会等待对方“回心转意”了。
直接大步一趟就下底,丹尼·罗斯的速度很快,他的速度比起罗德里格斯来说还要快不少,所以拉斐尔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速度上的绝望。
“蟹特!!这小子哪里去找来的这么多速度型球员?”弗格森在场边吐槽。
来到底线的丹尼·罗斯并没有去看中路的情况,他只管发挥自己最大的速度埋头带球,因为他相信自己的队友,所以他并不需要去看队友的位置。他知道自己的极限速度一旦发挥出来之后,队友们就明白什么意思,应该出现在什么位置上的队友绝对会出现在什么位置上。
这一点就是夏洛安排的特别训练的功劳了,为什么南安普顿到目前为止是全英超失误最少的球队?为什么他们的配合是全英超最流畅的球队?这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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