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离号泣并不远,我们专门修建了两道大约两米五的余烬墙,铺好了铁轨,从号泣村一直抵达矿山。
这条不远的路却让人十分压抑,墙体是黑的,高高的挡住了视线,路途单调枯燥,墙外的树都被砍掉,以防有怪物跳进来。有传闻说这墙里面闹鬼,常有诡异的声音传出,又有人说它与阳光的作用混合,让人加速变异。
总之,它被人们私底下叫做埋葬大道,号泣的埋葬大道,我当初怎么没给城市改个名字?
我到矿山时,士兵们正在将水晶放上矿车,大约有一百个士兵,各个儿灰头土脸,每一个嘴里都叼着根烟,吸烟有害健康,尤其是这种劣质烟草,可现在的人都很不爱惜性命。
他们看见了我,认出了我,紧张地喊道:“是公爵大人!敬礼!”
我点头道:“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其中的长官笑道:“勒钢公爵专门吩咐过,能为您效劳是我们的荣幸。”
废钟默不作声,但我顺着他的目光,见草丛中有个大箱子,他们刻意藏着它,可又有些马虎,不过若不是我眼力好是瞧不出端倪的。
我走向那大箱子,将它提起,里面无疑是余烬水晶,这大约有四百千克,士兵们的脸色变了。
我笑道:“啊,你们忘了把这一箱放上矿车。”
长官急道:“是,是的,我们打算用驼鹿运输,不过矿车也行,我们立即搬。”
我挥手说不用,将箱子里的余烬倒入了一辆空的矿车里。
我为自己的智慧感到骄傲——这么做既给他们留了面子,又表现出了我的神力,更点醒了他们不要耍花样,这一举三得的妙计真是...唉,我都不知该如何夸自己。
但我感到这些家伙的脸色很难看,很难察觉,可疯网擅长捕捉那些蛛丝马迹,如果这些蛛丝马迹不是我的错觉的话....
将心比心,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们本来在黑棺是大爷,除了偶尔出去拾荒之外,平时在摩天楼里头担任警务,遇到平民都是趾高气昂,拿的薪水也不低,吃拿卡要一样不少,而且,现在的拾荒比以前安全得多,津贴也十分丰厚。
来这里挖矿不一样,来这里对他们而言是受罪的,钱没多挣,累了十倍不止。
我毫不怀疑游骑兵的纪律性,勒钢也绝不会容忍他的军队软弱而散漫。只不过这些游骑兵并不是精锐,只是些临时抽调过来帮忙的边缘人物,自然缺乏觉悟。
我认为有必要让全军接受该隐教铁一般的约束,让对该隐的忠诚与信念贯彻到他们的一举一动当中,然而此时已经晚了。
他们算是来帮我忙的,一半是援军,一半是客人,我该不该给勒钢一个面子,让他们多少带些好处走?余烬水晶在黑棺也是值钱的硬通货。
表现出你的情商,朗基努斯,这区区的损失不算什么。
我打算告诉他们这四百公斤的水晶是对他们的谢礼。
这时,几个游骑兵哼着曲子从矿洞中走出,嘴里叼着烟,一边走,一边将几块余烬水晶塞入口袋,一人笑道:“有这玩意儿,我可以去二十三层那家会所,真正住在里头,让自己整整一个月刁不离洞...”
另一人说:“我记得你有老婆。”
那人吐出烟圈,笑道:“黄脸婆只知道花我的钱,让她有多远滚多远吧...”
“如果朗基努斯那家伙知道的话....”
“闭嘴,他不会知道的,而且知道又怎样?他现在是个有求于人的丧家犬,勒刚大人会罩着我们。”
随后,他们看着我们,呆住了。
我十分确信他们认出了我,我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我是黑棺建立以来最为传奇的人物。
我走向那几个烟鬼,他们僵硬而笔直地站着,喊道:“大...大人!剑圣大人。”
其余游骑兵的表情像是蹩脚的雕塑。
我对那个会所男说:“你们在这儿过得怎么样?”
会所男结结巴巴地说:“很好,长官。”
我点点头,说:“长官?”
会所男立即改口道:“是...大人!剑圣大人!”
我问:“我不在乎你们叫我什么,但我关心的是你们在这儿过得怎么样,毕竟你们是来帮我忙的,可真是让你们吃了大亏了,不是吗?”
会所男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臌胀的口袋。
“不,大人,我对为您效劳这件事深以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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