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来威胁她,就是笃定了她会害怕。这段记忆很痛苦,廖清欢的脑袋里又抽紧了似的犯疼。等她再回来的时候,廖可心已经不知道去哪了。她的房门没锁,里面自然被廖可心翻得乱七八糟,被子里的塞破烂衣服都被翻了出来。好在原身根本就没什么东西,所以廖可心也没翻出什么来。廖清欢把东西都收拾好,穿着一件肥大的灰袍上衣,一条宽宽的灰裤子,再穿上原主唯一一双布鞋,就直接出了门。……在记忆里,原主是有工作的,在一家国营饭店里做三等厨师。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四十年后的今天,饭店都不是私人的而是国营的。准确来说,现在所有有关生意方面的东西,全都是国家的。私人做生意,是投机倒把会被抓起来批~斗的。原身记忆里有批斗的场景,廖清欢很坚定的杜绝了自己做生意的可能性,她还是要命的。好就好在,原主这个工作还不错,是她擅长的部分,也是一份在这个年代还挺牢靠的铁饭碗。饭店和家有点距离,得走个二十多分钟。不过这个年代没有黄包车,廖清欢只能靠双脚走过去。一路上廖清欢眼神都很好奇,可好奇过后就是失望,曾经的海城十里洋场,街道上走的都是穿着洋装旗袍,烫着卷发撑着洋伞的时髦女郎,路上有叮叮作响的电车,街边挂着各式各样的广告牌,举着香粉的旗袍女郎,摆着妖娆姿势的百乐门的舞女,处处都透着精致慵懒还带着几分放浪形骸的味道。而现在,路边墙上写满了各种语录,行人都穿着灰蓝色的褂子,面容严肃。每个人都隔着一点距离,像是生怕跟别人接触。偶尔有一对年轻人高喊着口号走过,明明是很精神的画面,可廖清欢却觉得压抑,压抑得有些沉重。快走到的时候,她喘着气扶着墙边停了下来,不是她娇气,而是这具身体太胖了。这个年代大多数人都吃不饱饭,原主却长了一身蛮肉。又不是很高,矮胖矮胖的,因为老是弓着身体缩着脖子,气质阴郁,特别不招人喜欢。“笨猪、胖猪、死胖子,哈哈哈哈哈哈。”旁边有滚着铁轮的小孩跑过,也不知道跟谁学的,还回头冲廖清欢做了个鬼脸。廖清欢拿袖口擦擦脸颊的汗,听到那小孩后面还跟着一个拖着清鼻涕的女孩。“猪,猪猪肉可好吃了……这个婶婶不好吃。”这童真般的嘲讽听得廖清欢眼角直抽抽,说得没错,猪肉确实挺好吃的,尤其是拿乐酒坊的杏子酒炖五花肉,加点干橙皮再放点山楂腐乳汁和黄冰糖,一起炖上那么一个小时,一块块酱红色的五花肉皮软肉烂,酒香浓郁……还有糟香馥郁肥而不腻的糟腌猪肉,风味别致肉酥醇香的焖扎肉,越想廖清欢脚步越沉重。她低头看了眼自己都看不脚的肚子,很惆怅的叹了口气。曾经的自己要身段有身段,要样貌有样貌。穿上旗袍是风情,穿上洋装是优雅。到她家饭馆吃饭的客人哪个不说她是海城最美老板娘啊!现在也不是没身段,就是这身段过分膨胀了。叹过气的廖清欢继续往和平饭店走去,只是越接近,她面色就越发的古怪。原主以前都是低着头走路,对周围环境的都没仔细看过,所以原主关于饭店的记忆是很模糊的。廖清欢自然也不知清楚这和平饭店周围的环境,只知道个具体位置。等踩在熟悉的石板上,看着旁边那更加熟悉的房屋风格,她古怪的面色一收,甚至加快了脚步小跑了起来,看见那个熟悉到骨子里的店面时,扶着外墙喘气的廖清欢眼眶一热,露出又哭又笑的表情。这不是……她家的祖传饭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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