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一个好地方??还人杰地灵???
拜托,那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盛产像小丑那样的疯子!
即使在哥谭长大的迪克无法对这座蝙蝠侠拼命守护的城市产生什么美好的评价,也无法捂住良心说这是一个好地方。
迪克此刻的心情复杂得想对克劳斯说一句“我代表蝙蝠侠谢谢你的喜欢”。
也许是迪克的表情过于古怪,克劳斯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说了一些令别人难以理解的话,但是他也懒得解释,干脆转移话题“总之,我先带你在这个分局里走一圈吧。”
当听说他会有一个年龄比他“小一点”的搭挡时,克劳斯提不起一丝兴趣。如果每三年就是一个代沟的话,那么他跟这个搭挡之间会有无数的代沟。
警察这份工作他已经体验得差不多了,在bhd待了两年,一个警探可以获取的成就他都达成了,以后再不会有什么挑战。
而且因为容貌不会改变,这意味着他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待太久。
他可以随时辞职,没有任何包袱。
事实上,克劳斯最近的确有考虑过辞职,混在一群平凡的人类里的日子实在不能再枯燥,他亦无意混到更高的职位去,不然也不会拒绝那些想挖走他的fbi。
然后就来了一个不怎么平凡的人类。
用人类的说话来形容,迪克大概就是一块散发着甜腻香气的人形自走甜甜圈,克劳斯想不注意到他都难,可惜他不是一个甜食爱好者。
如果他带来一些有趣的事情,那就更好了。
走在前面的克劳斯毫无预兆地停下,迪克险些就撞了上男人的后背。
克劳斯忽然问“你见过蝙蝠侠吗?”
迪克一时三刻不知道该回答“有”还是“没有”,于是反问“为什么这样问?”
“没什么,你以前在gcd工作,我想你可能会见过他。”
迪克犹豫了下“嗯,见过。”
片刻,迪克问“你去过哥谭?”
克劳斯点点头,之后就没再说话。
迪克心里疑惑,对很多人来说蝙蝠侠只是一个都市传说,然而克劳斯的口吻听起来却不曾怀疑过这件事,就像蝙蝠侠对他来说是个真实存在的人物。
难道……他亲眼见过蝙蝠侠?
不过他看着男人轮廓分明的侧面,觉得就算他问了都不会得到回答。
他们刚走完一圈,克劳斯遇见了从证物室出来的班森。
当他看清楚老警探手里的东西时,眼眸里掠过一抹幽光。
克劳斯叫住了他“班森,普林斯大道215号的案件有什么进展?”
“死者的身份是街头黑帮的成员亚当·哈德森,他的妻子和儿子在一个月被其他的黑帮成员所杀,原因是哈德森偷了一批货物。”班森回答,“但是由于现场没有找到其他人的dna,无法追踪到凶手,只能从哈德森生前认识的人入手了。”
顿了顿,他又半开玩笑地说“如果还是没有方向的话,就只能是自杀了。还是说你想接手?”
按照规则,破不了的案子要么被重案组接收,要么纳入为悬案,但是19分局有另一套做法——扔给克劳斯·奥德里奇。
毕竟克劳斯的破案率几乎高达百分百,别说布鲁德海文了,在全美也是no1的。其他警探无法破解的案子,一到他手上便迎刃而解。
这个男人是公认的天才侦探。
克劳斯笑着拒绝“这就不用了,我手上还有其他案件。”
“聪明的决定,我最近因为这案子被一个奇怪的人缠住了。”班森露出纠结的表情。
“奇怪的人?”
“一个英国人,他自称是个侦探。”
克劳斯眼里的玩味加深几分“这个人,该不会恰好就叫福尔摩斯吧?”
班森一听,满脸写着见鬼了“还好像真的是,你是怎么知道的?”
克劳斯没有回答。
如果真的是本人的话,这下子麻烦了。
“我能看看吗?”克劳斯目光落在他手上的笔记本。
“你确定?”班森看向他,“这东西挺邪门的。”
克劳斯再没有回答,直接接过那本日记。
恶魔——超自然的邪恶生物,作为宗教神话里的概念,他们被认为是纯粹的恶,是上帝的敌人。
《圣经》对天使有很多记载,对恶魔的描述却寥寥无几。
一般说到恶魔,人们都会想起撒旦和路西法。根据《新约圣经》的说法,恶魔是堕落的天使,《圣经》里唯一提及到的恶魔就是“撒旦”。
犹太人神话被多次杜撰成不同的作品,有些作品对堕天使路西法的描述跟撒旦有不少相似的地方,令人们将两者划上等号,但事实上“撒旦”是一个实名还是称号,没有人知道。
而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民间就流传起一个传说跟恶魔进行对等的交易就可以實現自己的願望。
什么是对等呢?想要获得邪惡生物的力量來實現願望,必须付出最珍贵的东西,才能跟恶魔缔结契约。
跟这个传说一起流传的是各式各样的召唤仪式。
事实上,引起恶魔注意的根本不是仪式,而是自身的**。**越强烈,就能招来越强大的恶魔。不过即使他们回应召唤,并不代表这个仪式就是正确的,纯粹是他们想不想来的差别而已。
不是人选择了恶魔,是恶魔选择了你,很多人都搞错了这一点。
这本日记的主人,纪录了他跟恶魔作交易的过程,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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