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你们说的头绪,就是指她的丈夫?”我点点头说,“门窗完好,不一定要敲门或者开门入室吧?尾随,趁其开门的时候冲入门内也是可以的。”
“这个绝对不可能。”陈支队说,“因为两名死者一起回家上楼的时候,正好迎面碰见了二楼的住户。二楼的住户和她们有一些远亲的关系,所以平时走动也比较多。这个调查点不会错,也就是说,昨天下午六点钟,两名死者上楼,正好碰见二楼住户下楼。如果有尾随的人,自然会被二楼住户看到。然而,并没有。所以我们可以大胆地排除尾随进入室内。”
“看起来,你们已经把她的丈夫控制住了?”我问。
陈支队点点头,依旧愁容满面,说:“其实我们内心都确认是她丈夫干的。”
“有什么依据呢?”我心存疑窦。
陈支队说:“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保护现场,然后从市局调集了血迹追踪犬。毕竟楼道里有滴落的血迹,凶手手上和凶器上也应该沾有大量的血迹嘛。果真,警犬跟着血迹行走的方向一路追去,直接找到了死者丈夫的家。”
“这是很好的证据。”林涛说,“不过,她丈夫不和她们住在一起?”
“是这样的。死者丈夫在市电力公司上班。嗯,怎么说呢,就是国家的一个蛀虫吧。”陈支队说,“他嗜酒如命,每天早晨到单位点个卯,就会立即到附近的小酒吧里去喝酒。天天都处于醉酒状态。因为死者对他这一点不满,就要惩罚惩罚他。在半个月前,死者要求她丈夫赵辉到他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里住。因为赵辉的父母也都是电力公司,以前供电局的老职工,所以分的房子也在这个小区,距离案发现场也就隔着几栋楼。父母去世后,房子就一直空着。赵辉住到老房子后,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我们去他家里勘查的时候,发现地面上全是二两装的二锅头的瓶子,满满一屋子。”
“这应该就是病理x_i,ng醉酒了。”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陈支队接着说:“警犬追到赵辉居住的一楼门口的时候,正好碰见了赶来赵辉家出警的另一队警员。一问,说是赵辉在两个小时前,也就是七点钟左右的时候,刚刚报案说,自己在家里被人抢劫了。这队警员刚给赵辉做完笔录准备离开。”
“啊?”大宝说,“他正好在这个当口也被人抢了?”
“贼喊抓贼的事情也不少见。”王杰局长开口说。
大宝点了点头。
陈支队说:“我们当时就觉得不对。血迹是直到赵辉家的,中间都没打弯儿。然后赵辉还正好在死者被害半个小时后报警说自己被抢劫了,而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情报,熟人作案的可能x_i,ng又那么大,最后加之赵辉对整个‘被抢劫’的经过根本就说不清楚,所以我们二话不说,就直接把赵辉带回来了。经过对赵辉家现场勘查,我们在客厅里发现了一把匕首,大小和法医说的杀人凶器差不多,然后提取了匕首上的血迹和赵辉家里的几滴滴落状血迹送检。昨天晚间,dna结果出来,匕首和赵辉家里的血迹都属于死者于萌轩、赵于乐的血。”
“那岂不是证据确凿?”大宝问。
我摆摆手,让大宝不要轻易下结论,说:“这个赵辉叙述的被抢劫的经过是什么?”
“他说,一个蒙面男人,身高和他差不多,比他瘦,拿着匕首来到家里,让他给钱。”陈支队说,“赵辉正在喝酒,借着酒劲和蒙面男人发生了激烈的搏斗。虽然赵辉的肩膀被攮了一刀,但是最终赵辉还是夺下了对方的刀子。然后对方就仓皇逃窜了。”
“现场有几滴滴落的血迹,血并不多。”孙伟一边放着对赵辉进行人身、衣着检查的照片,一边说,“地面是水泥地面,不具备检验足迹的条件,但肯定没有血足迹。”
“这就是你们困惑的原因。”我说,“死者六点半死亡,赵辉七点就报案。半个小时,他可以走回家,可以打电话,但是不一定有时间把身上的血衣,还有自家的地面全部清除干净。我们说了,杀人现场,查不出足迹是因为血足迹被后来流出来的血迹覆盖了。然而,凶手的身上、鞋底一定会有大量的血迹。如果是赵辉干的,他的家里也应该有血足迹。”
“有道理啊!”大宝恍然大悟,“这个案子有问题。”
“即便是这样,我们内心还是确认是赵辉所为,因为他的表现太反常了。”王杰局长说,“一进来就哆哆嗦嗦的。会不会是他中途抛弃了鞋子,然后回到家中换掉血衣?”
“王局长说的这种可能x_i,ng也是存在的。但是他哆哆嗦嗦,也不排除可能是因为病理x_i,ng醉酒,所以才让你们觉得反常。”我说,“我倒是觉得还真不一定是赵辉所为。你看啊,一来,这个小孩子是他的亲生女儿,即便他是激情杀人杀了于萌轩,但也没有必要杀害自己的女儿啊!即便是杀人杀红了眼,要灭口,也不至于捅那么多刀啊!二来,如果是赵辉所为,就是他和妻子在沙发上过x_i,ng生活的时候发生矛盾而杀人。这个时间点是发生x_i,ng生活的时间点吗?很显然,死者的女儿也在客厅或者房间,至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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