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发掉林广乐,陆孝严一时也没什么话说,沉默片刻,他习惯性从衣袋里掏出根烟点了起来。谁知这头刚抽了两口,就见凌希微垂着眼睑幽幽瞄了过来。陆孝严接收到凌希的眼神,不等大脑做出指令,身体已经条件反射般跑去了茶几旁边,一秒钟不耽搁直接将烟灰缸端在了手上。
凌希自己从不在房间里抽烟,如果烟灰不慎落在地毯、沙发或者衣服上,他会像生了虱子一样浑身难受。换成陆孝严在房间里抽烟,他也不多啰嗦,只管举着烟灰缸走一步跟一步,直到陆孝严整支烟抽完,烟头掐灭了才肯罢休。
最开始陆孝严不堪其扰,几乎快被逼疯了,可慢慢的习惯养成自然,不用凌希再提醒他就烟灰缸不离手了。这下意识的举动就跟他对凌希的感情一样,都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转变着,可惜他太粗心,自己竟完全没有察觉到。
凌希站着看了半天,总觉得这样白吃白喝有点过意不去,他探头往厨房里瞧了瞧,见插不上什么手,就趁戴志友得空的时候试着问了一句:“呆头哥,需要我帮忙吗?”
不等戴志友给出答案,陆孝严赶紧替他指派了一项力所能及的工作:“别看了,那些你都做不来,去帮着摆摆碗筷吧。”
对于凌希糟糕的厨艺,陆孝严至今心有余悸——如果那能称之为厨艺的话。烧饭、煲汤这些凌希是不会的,他最多能在早餐时烤两片吐司煎两只鸡蛋。他煎的蛋总是一面焦糊,一面散黄,黏糊糊硬邦邦撕也撕不开。
但凌希就是有这份儿自信,每每端了拿手好蛋上桌,还要特意问过陆孝严的意见:“好吃吗?”
陆孝严自然不会给他留面子:“像屎一样,叫人怎么吃?”
尝试过无数次之后,凌希终于接受了自己厨艺很糟糕这一现实,再碰到两人要留在家吃早餐的时候,他会这样询问陆孝严:“今天想吃|屎蛋吗?”
听着像是开玩笑话,可他又说得一本正经,让陆孝严瞬间连啃干吐司的食欲都没有了。好在凌希还有一张秀色可餐的脸,可以弥补陆孝严在视觉和味觉上受到的双重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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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希也觉得陆孝严的建议很有道理,菜刀锅铲这些他根本碰都没碰过,空有帮忙的心,万一弄巧成拙就不好了。于是他跑去仔仔细细洗干净两只手,又取来餐具一一摆到了桌面上。
他是个别扭的人,凡事都要遵照一定规律,比如汤碗要放在骨碟左边,碗碟距离桌子边缘的宽度要保持一致,筷子都要以相同角度架在碟子上,半点不能出错。
陆孝严就知道他会犯些乱七八糟的臭毛病,故意走到桌边用指尖儿一带,使坏把摆好的筷子给拨到了旁边。凌希弄完手边这些,抬起头发现别处还有问题,以为是自己疏忽了,又走过去照原样重给摆放得整整齐齐。他做事的时候表情很专注,头颈低低垂着,用手指一点点认真做着比对,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在眼底勾出一片浓密的阴影,时不时还颤动一下,让人冲动着总想去摸摸。
说不出什么原因,看着这样的凌希陆孝严就是忍不住要去逗他,还趁他没留神故技重施飞快伸出手去挑开了另一双筷子。不想这次失误了,手还没来得及撤走就被凌希逮了个正着,不用特地去看他也感受得到凌希那双大眼睛正直笔笔盯在他脸上,眨也不眨的,里头除了狐疑、费解肯定还有那么丁点儿的鄙视。心里糗了那么一小下,陆孝严又迅速恢复成旁若无人的模样,吹着口哨坐到沙发里抽烟去了。过了一会儿,他偷偷用余光瞥向凌希,还好凌希并未深究,继续执着地调整起了筷子的摆放角度。
阿mo有事耽搁了,林广乐又不停嚷饿,所以菜一烧好戴志友就招呼他们几个人先吃了起来。见凌希光顾着闷头吃饭,林广乐好心想夹菜给凌希以尽地主之谊,不想手刚伸到半截,就被陆孝严一记凶悍的眼神儿给瞪住了,他筷子一抖,夹在半空中的菜心“吧唧”摔回了盘子里。
陆孝严很嫌弃地夹起那根菜心甩回林广乐碗里,又重新夹起一根塞到了凌希碗里:“慢慢吃,呆头手艺不错的,别人用来背法律条文的时间他都用来背菜谱了,等级证书不知考下了多少个。”
眼见凌希一粒不剩地吃光了两碗饭,戴志友生怕他没吃饱,又从碟子里拿了块蛋黄酥递给他:“这是我从西区那家龙凤老字号买来的,每天都限量供应,外头吃不到的,你尝尝。”
蛋黄酥是猪油烤的,表皮鲜亮,香气诱人,可惜上头撒着薄薄一层芝麻,凌希只有看着的份儿。还没等他开口拒绝,陆孝严已经先一步推开了戴志友的手:“这个他不能吃……”一转头发现凌希在用惊讶的表情对着自己,陆孝严顿时察觉到自己多嘴了,赶紧找话遮掩着,“上次一起吃饭你说过的嘛,你对芝麻过敏,不能吃这类东西。”
凌希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盯着陆孝严看了半天,似乎有话想说,最后还是没开口。他记性从小就很好,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过什么话都记得一清二楚,更何况他根本就不喜欢跟人聊些过于私密的事。很明显陆孝严是在撒谎,可他思前想后觉得没有去拆穿的必要,不管陆孝严从哪里知道了这些,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想知道这些,只要不是出于恶意,他都丝毫不会计较。
外公去世后凌希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独自生活并不叫孤独,真正的孤独是无论衣食住行、喜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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