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年过去,人类的繁衍发展一如仓颉当初的设计,虽然曲折,但仍是达到了这个星球食物链的顶端,人类的数量和神魂都有了质的发展。
这么漫长的岁月中,仓颉偶尔也会醒来,观察人类的发展,或是做一些另辟蹊径的试验,比如那只基因杂合的怪物——“饕餮”。当然,那东西失败了,ròu_tǐ虽然足够强健,但完全无法承受它原种族的强大神魂,反而是土著类人,越来越进化得像是仓颉当初的种族。
仓颉保留了“饕餮”,因为它也代表了ròu_tǐ的某种进化可能,而它的身体中还包含着它九分之一的神魂核心——神血。而它自己则躲藏在大部分的“神魂核心”之中,等待重启新生的那一天。
几千年过去,人类的数量和灵都已经近乎足够,当仓颉最后一次醒来试图“收割”时,却懊恼地发现,经过测算,这些灵魂的数量虽然足够,却无法突破质的变异。
还需要一味“药引”。
几百光年之内都没有更合适的智慧文明,它的力量也不足以再支撑悠长的星际旅行。
仓颉把目光投向平行的宇宙,用最后的能量仪——“星图”,穿破宇宙晶壁,残余的微末力量选择了一个相对适合的灵魂,让它以“星图”之力携带着整个星球附在文字之上的意念,穿越了时空与宇宙晶壁。
与此同时,仓颉将意念投影到了水蓝星某个执着于“长生”的,人类魂灵的梦中,让这个人类去为它传承“神血”,培养它将来用以复活、承载神魂的肉身。但是,第一个实验失败了,这个奇怪的信仰道教的人类,似乎信自己的“道”,更甚于神灵。
于是仓颉放弃了这个叫还真的人类道士,将意念投影到另一个人类的梦中,这个人类在人类社会中地位较高,对于文字的理解以及本身的魂灵,都更为强大。他在梦中说,他叫李求知,他求神赐他永生,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这一次事情非常顺利,这个叫李求知的人类得到了其余7份神血,并且完全彻底地按着它的要求,将神血融入了人类灵赋强大的世家血脉之中,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以待来日。
而仓颉悄悄地将意识深埋在某一份神血之中,等待神血血脉最后的争斗,它只要最强的那个肉身。
再后来,平行时空的那个特殊灵魂,终于在水蓝星的某个肉果体中醒来。
他被取名为“程尘”,如尘埃一般渺小,却隐藏着巨大能量的宇宙导航图——“星图”,以及那缕穿越时空宇宙的神魂。
他将地球的人类意念,通过文字在水蓝星传播,他的神魂如预想的一般,美好而强大得不可思议。
仓颉在沉睡中都忍不住笑出声,只等着九种血脉战出最强大的那一个,就是它接受最强的肉身,收割灵性,重新复活的时刻。
它要小心点,只收割一半的灵,要是人类全部消亡,它如此寂寞地长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是没有想到,它潜伏的那一份“神血”融合人类基因后,竟然不按套路走,在被消磨掉意识本体后,肉身神奇地又诞生出了自我的灵魂。
在本能的牵引下,这个稚弱几近虚无的新生之魂,找到了那个穿越时空的强大灵魂。
那一刻,初到贵地刚刚偷摸着私下启灵的程尘,在词里街角遇到了一只住在垃圾堆里的大野狼。
“我说,别跟着我!”
“……给,包子。别吃垃圾。”
“算你赢!话都不会说,只会卖萌算什么英雄好汉!”
“从今天起,哥罩着你!”
第115章 吞噬
“简而言之, 这就是个外星鬼作死作掉了自己的身体,用成千上万年, 在水蓝星上圈养人类当肉猪兼灵魂补品,把我从地球拉过来当珍贵‘药引’, 又把自己弄成九份窝里斗, 结果最后却不小心搞死自己的搞笑故事?!”程尘揪揪大狼的耳朵,给了个精辟的总结陈词。
程朗怕痒,缩起了脖子,脚下不停,闷声应道:“差不多。”
“那个仓颉去哪儿了?死了吗?还是还潜伏在你身体里?”程尘有些紧张, 能把这么大个星球当饲养场, 还能等上千上万年慢慢搞阴谋的外星鬼, 不把它彻底摁死, 一不小心又得冒出来作妖。
程朗的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说:“……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的状态不能用死或活来区别,在九子之血融合, 也就是它的精神体核心重聚的那一刻,我的意识也成为了它的一部分。
他杀死那两个人时,我的感知非常模糊,就仿佛在梦中,但又不确定这个梦是不是我的,我连自己是否存在都不清楚, 一切像是浸泡在粘稠的汁液里,而我是其中一个无意识的细胞。
直到,他走向你,他对你产生了强烈的yù_wàng,吞噬的yù_wàng。
我的意识,作为独立个体的意识突然之间感受到了契结的颤动,那种灵魂上的痛苦和煎熬。
我开始能思考,渐渐生出一个念头:我要你活着,就必须让它死。”
程尘摸摸大狼的小卷毛,在他发顶的小漩涡轻轻印上一个安慰的吻,没有打断他的话。大狼在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自己的死亡,而是后怕几乎失去。
“你知道,我的灵赋是吞噬,吞噬一切是我的本能。”程朗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暗夜里寒风吹过干冷的枝梢,“我吞噬了
喜欢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请大家收藏:(m.520dus.com),520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