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等着我。”
马月打断了大当家的话,阴森森地道。大当家当即默然,他甚至产生了一种把这个未来祸患扼杀在这里的念头,但是,最后他只是叹息了一声。马月一路奔波上山,又竭力虐杀了十多个山贼,此时已经是力竭,是最脆弱的时候,但大当家还是让他离开了。
眼看着那少年,颤抖着抱起那个女人的尸体,如行尸走肉般,一步步踏起地上的血花,大当家的心也在滴血。当马月的身影彻底消失不见,大当家对着这一地的残肢断臂,潸然泪下,继而仰天怒吼道:“我李金在此立誓,从今往后,宁可饿死,流落街头卖艺,也不再夺人一丝一毫,有违此言,天诛地灭,人神共弃!”
大当家其他兄弟三人,也是心有戚戚,皆是伸出三指,对天发誓道:“我李木(李风、李火)在此立誓,从今往后,宁可饿死,流落街头卖艺,也不再夺人一丝一毫,有违此言,天诛地灭,人神共弃!”
因为这一次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变故,兄弟四人彻底决定不再落草为寇,他们离开了青山,但故土难离,他们到了青山郡的另一边。开始了种田放牧的生活,隐居深山,不再出世。
但四大天王的恶名却是彻底在江湖中流传出去了。兄弟四人也没有辩解,他们知道自己确实是有做错的地方,所以他们隐姓埋名。
而在青山镇,马月已经成了行尸走肉,特别是在四大天王已经不知所踪之后,他更是再无一点生气。活着,仿佛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事情了。
刘月娥虽然没有嫁过来,却被马月强行葬在了马家的祖地,也上了马家的族谱。但是,马月的父亲答应了这个请求,给刘月娥的名分,却只是一个妾侍。
毕竟,人都是自私的,要为自家后代考虑。
但马月不知道这些,也不在乎这一些了,他每日就是拿着那一个簪子,那是刘月娥自杀时用的,那是马月第一次走镖之后,获得的佣金,送给刘月娥的,她一直带在身上,马月却从来没有见她戴在头上过。
马月这个传人,到这里,几乎是等同废物了。马家上下都痛心不已,这个孩子还活着,但是和死了没有什么区别了。
为了让马月重新焕发斗志,马家老小一个个地轮番给马月上教育课,可是,持续了半年,都没有任何用处,马月依然是行尸走肉。
但忽然有一天,马月从行尸走肉的状态解除了。
他说,他不要让这种悲剧再次发生,所以,他要整顿江湖。
马家上下闻言都兴奋不已,以马月的武学根骨,以后肯定能成为一代大家,既然马月立志如此,那将来前途必然不可限量。
可就在马家上下高高兴兴的时候,马月表示,他要弃武从文。
因为习武,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不得不说,马月的眼光很不错,江湖事,如果江湖了,终究是只能不了了之,唯独用朝廷的王道,征服江湖才能解决这一切。
况且,这一切悲剧的原因,就是因为青山镇太过贫穷,就算马家多年经营,吃不上饭的人,还是有很多。
那一天,马月立志,要考取功名。
马家的人没办法阻止他,只得由他去,读书,总比当行尸走肉要好。
就这样,马月勤学苦读,一年后就考上了秀才,两年后,通过了乡试,进京赶考。进京的那年,他已经十八岁了。
马家又开始为另外的事情担心了,一般像他这么大的,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可是马月却不近女色,这可怎么办?
马家人知道,肯定是马月还放不下刘月娥,这个问题不解决,这孩子怕是要打一辈子的光棍了。
于是,在临送别的那一天,马家人给马月下了药,又找来一个女子,和马月发生了关系。
他们不知道,那一晚,马月又梦到了刘月娥。云雨之后,马月醒来才发现怀中是另外的人。
他的处子童真,是在十八岁这一年失去的。
马月没有顺从家人的意思,就算那个人只是买来的妾侍,马月也没要,背着行囊,一个人走上了京城。
那一年的考试,马月名落孙山了,但是,他没有灰心绝望,因为他被陆明看中,选入了鹿鸣学社。
于是,那年离家之后,马月没有再回过青山镇。
家里会送家书过来,马家也是有钱的人家,马月的吃喝也不会短了,但他在青山镇不近女色,临走前来了一发,突然便像是开窍了一般,在京城爱上了大宝剑。
当然,他并不会奢侈度日,终日流连声色犬马之地。
他也不会对别人说起,其实,每一次大宝剑,他想到的,都是刘月娥。大约是相思成疾了,当他第一次在身体上背叛了刘月娥却想的是刘月娥之后,马月却发现,这是一种能麻痹自己的方式,就仿佛,刘月娥真的一直在他身边一样。
他已经病入膏肓,但是,没有人知道,正如他表现出老老实实的样子,或者表现出贪恋美色的样子,许多人都放心了,父母不再担心他光棍一辈子,以为他放下了一切。其他人觉得他好相处,却不知道,他曾经用一把刀,活生生地将十多个人的头颅,四肢,一刀刀地砍下……
距离刘月娥的死去,已经过去快七年了,但是,在马月的心中,刘月娥的音容笑貌,却没有一刻曾经变淡过。
当楚云跟马月提及娶公主为妻,马月嘴上没有说,但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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