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已经在路上了。”
罗薇踩着高跟鞋,一进包厢就伸手兜住了跑过来的小孩儿,摸了摸他的肚子:“哥,沈曦已经像只小皮球了,”她埋怨,“你还让他吃这么多!”
罗锋说:“小孩子胖点没事。”
罗薇轻瞪他一眼,转而捏小沈曦白软的脸蛋儿:“怎么这么贪吃。”
沈曦咂咂小嘴,“咯咯”笑得很快活,往她怀里钻。
“吃了没,”罗锋问她,“就在这儿吃点?”
“不了,”沈曦脑袋在她肩上蹭,大概是困了,罗薇一把抱起小孩儿,“带他回去睡觉。”
“行,一起下去。”罗锋站起来。
柔和的灯光下,罗锋身材高大,剪影英挺而温柔,罗薇脱口而出:“哥,你越来越帅了。”与美人迟暮不同,岁月往往会把一个男人雕琢得更有韵味,这点尤其体现在她老哥身上。
罗锋微微怔忪,笑了一下。
目送罗薇驱车离开,罗锋也上了车。驶到一个十字路口,罗锋把方向盘一转,偏离了回家的路线。
还是白天那家影院。罗锋坐在《悍刀》的观影厅里,四周一片黑暗。
龙夔第一次出场,清癯身形半隐在黑暗里,长发垂在肩头,看起来阴冷而孤傲。他背着手,手指苍白、修长、纤细。
身后座位里的女孩儿兴奋地嘀咕:“妈呀林素好帅呀!手也好好看!”
“帅什么帅,哪里帅了?……”接话的似是她的男友,用着一种不服气的语气。
随着人流从观影厅里出来,罗锋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一阵震动,伸手去拿,耳边有人兴奋地问:“你、你是罗锋吧!?”
罗锋手收回来,把帽檐往下一压,快步往前走:“你认错了。”
“罗锋!”女孩儿很确信,手指着追上来,“那个人是罗锋啊啊啊啊!”
罗锋心下一声叫苦,暗叹这一天不该几番在人满为患的影院里如此招摇过市。迅速包围过来的人群几乎让他寸步难行,闪光灯频频地打过来,人群尖叫着,他抬起头,露出温和的笑:“大家好,我是罗锋。”
与此同时,城市的另一边,有一个人也被“围剿”了。
“林老师,您也是阮小天王的粉丝吗?”“林老师,请问……”各路媒体记者不断地把手中的话筒往林素面前递,差点杵到了对方的下巴。
林素脸上架着一副黑超,被一群人围得有些急,勾着身子往前逃:“我这么隐蔽怎么都被你们发现了……”双手合十,两边手腕都戴了彩色手环,他上下摇了摇手:“放我走吧,演唱会就要开场了……我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他跑得很快,记者匆忙下把镜头对准他身上的粉丝衫,背后中央印着阮小天王的名字,阮思晗。
荧光棒串成的彩色灯海里,林素和所有的歌迷们一样,情不自禁地边跟着台上的人唱,边轻轻摇晃着身体。
那光芒万丈的年轻天王,有一把清亮又慵懒的嗓子,弹着吉他的样子,像在与人诉心事。
现场气氛随着阮思晗首次献唱新专辑里的一首歌,变得越来越燃,然后,在阮思晗喝水的时候,舞台上的大屏幕忽然切换到了台下,稍微抖了抖,便稳当地对准了某个地方。
林素感觉有束光把自己罩了进去。他心里一句完了,还没做出反应呢,就被周围的一阵尖叫声给攻陷了。
看着大屏幕正中央的自己,林素挥了挥手中的荧光棒,笑得有点内敛:“嗨,大家好。”阮思晗事先不知道他来,喝水的动作停住了,满眼惊喜。
林素的现身,使整个演唱会的气氛一下子燃到了极点。
阮思晗脸上流着汗,光彩熠熠的,他拿着话筒,问歌迷:“要不要让他上来唱一首?”
“要!”
林素连忙笑着摆手,奈何粉丝们呼声太高,他半推半就的,也就上去了。和阮小天王在演唱会上合唱,是能美半天的事儿,但不是他的舞台,林素有点紧张:“唱什么啊?”
阮思晗挑了一首对方最爱听的,林素听了点头,这首他听了很多遍,词很熟。阮思晗先起的调,声音好听得不像话,林素攥了攥话筒,眼睫略垂着,开口接下一句。
一首合唱完,底下歌迷们爆发出尖叫,荧光灯闪得像整片海在动。
“开口跪?”阮思晗笑着说,“没想到我们的影帝这么深藏不露吧?”
林素也唱得流了汗,他情绪高起来了,对着话筒说:“阮思晗,我是你迷弟!”
底下歌迷们又一阵尖叫,震耳欲聋的。两人最后在台上抱了一下,林素就下去了。
演唱会结束已是深夜,林素被粉丝们围着签了名,拥了抱,最后被几名保安一路护送着,才进了后台。
阮思晗给他发微信说在休息室。
林素推开休息室的门,伸进脑袋,阮思晗正坐在镜子那儿卸妆,旁边坐着他的经纪人,伍姐。
“迷弟来了?”阮思晗扭过头,朝他笑。
林素径直坐到后面的小沙发上,伸展了两下腿,然后他不和阮思晗搭话,而是朝着伍姐笑:“伍姐,今晚我能借走软软吗?”
伍姐笑了下,说:“林影帝借人,我敢不借吗?”
“谢谢伍姐。”
阮思晗这时卸完了妆,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他的眉眼有些清淡,嘴唇也薄,不笑时很有距离感。但阮思晗是个爱笑的人,一笑如春风,破冰化雪,温暖和煦。他起身过来,长腿笔直,伍姐拎起包,凑到他耳边说了句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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