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爸爸显然对拍照片这人的目的耿耿于怀,大过年的,直接把这张照片寄到家里,是什么心思已然不言而喻了。听到肖驰说知道对方是谁,肃容招了招手,示意儿子跟自己到书房来详谈一番。
林惊蛰让刚才肖驰抱来抱去弄得非常害臊,也不想跟上去,帮肖妈妈将照片清理了,便在沙发上找了处地方坐下来。
屁股隔了一下,他拿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本厚厚的大部头书。
好奇地多看了两眼,旁边的肖妙突然脸色大变,上前从他的手里抢过匆匆跑开了。
肖驰下来之后,便听林惊蛰赞叹地朝他夸奖:“你妹妹外语水平挺厉害的,还能看懂原文书。”
眉头一皱,肖驰回首朝楼上看了眼,问他:“你看到了?”
林惊蛰点了点头,就是一个字都看不懂。他除了英语之外并不懂其他外语,比起他来,年纪更小的肖妙实在是太优秀了,居然能够直接阅读。
肖驰转身就朝楼上走去。
林惊蛰拉住他问:“你干嘛?”
肖驰沉着脸,冷声回答:“打她。”
第六十八章
年假之前, 变故颇多。
这一年的冬天格外冷, 城里的人渐渐疏散了, 林惊蛰很难得地感受到了空旷,就如同他这一世第一次来燕市时感受到的那样。
城市的变迁似乎在不经意中便温吞如水地开始流淌,这不是鲸吞, 而是一种每天都在递增的蚕食。在建的楼盘越来越多、街道的车流越来越密,生活在当中的人们,就连林惊蛰都未能第一时间被触及, 只是今早来公司时, 邓麦唠家常似的跟他说了句:“果然是快过年了哈,地铁居然有位置。”
也是蛮可怜的, 好歹算是始于地产的高管,邓麦大过年的居然还要早早出门赶地铁上班。其实林惊蛰给他的工资挺高, 奈何邓麦这段时间的花销实在太大。
他在地铁沿线买了一套房子,二手的, 房子不太新,但位置着实非常牛,正正好的核心地段。他过去生活开销太大, 工资全拿来烫头赶潮流, 这次一笔巨款,让他掏空了为数不多的积蓄,还背上了十来年的贷款。但即便如此,他仍买不起一手的新楼盘,如同高家和周家那样的高层大户型更是想都不敢想。
因此大概是觉得相比之下很不好意思, 他一直瞒着消息到手续办完之后才松的口,结果林惊蛰去到一看就彻底呆了,居然是套小四合院。
院子不大,里头杂乱无章污水横流,还倒着被上任主人无情抛弃的缺轱辘的自行车,乱七八糟的家具堆在家门口,房顶的瓦沿都碎了几片。邓麦一边收拾,看着还很害羞:“你们都有房了,就我还那什么……甭管房子怎么样,名下总得写一套呗。等我过几年攒够钱,再置换楼盘,换个好点的住。现在是不行了,嘿嘿,本来还想先买车呢。”
林惊蛰望着远处的城门,喃喃道:“别了,就这儿挺好。”
从先前买房子到现在,他一直都没想起来还有这个选择,实在是四合院这种东西,后世实在是距离正常房产买卖市场太遥远了。但在当下,燕市确实还没有完善房产的概念,巷子里的四合院几乎都挤满了杂居的人,生活环境实在称不上多么舒适。而商品房刚刚推出,却现代又新潮,相比较起来,无疑是更受欢迎的选择,手头宽裕的老居民们好些都在朝新房里搬。
林惊蛰说这话,邓麦还以为是在安慰自己,十分的感动。说实话他要是首付钱再多点,肯定就搬去跟高胜家做邻居了。不过反正不急,他的工资只会越来越高,新房子以后买也不算晚。先买下这一套,他好歹也算是有房一族了嘛!
林惊蛰看着他傻笑着忙前忙后忙里忙外,心中不禁感叹有些人命格里就是有这个富贵的运。邓麦上辈子虽然跟他不熟,但混的明显是他们这伙人里最好的一个,这辈子对方随便买了个房,别看又破又小,再过上十几二十年,价格估计又会比高胜家那二百平方还要高。
邓麦捡着院子里散落的破瓦片,气势还斗志勃勃:“明年得多攒点钱,到时候把这套卖了,一起凑高胜家楼下那间房子。”
林惊蛰回过神来,摸着额头心情复杂地劝他:“别了,你要是住不惯,高胜楼下的照常买,缺多少我借你,这边就留着,也别卖。那么大的院子,以后你爸妈年纪大了,接到身边照顾,也方便种种花溜溜鸟。”
邓麦那么一听,顿时又觉得很有道理。
回去的路上,他朝林惊蛰提起:“之前那个什么tobr公司的负责人,最近老给毛冬青打电话约饭。最近年节,我听说还托人给毛冬青送了礼,要不要盯着点?”
邓麦不负责招商,因此并不清楚tobr里的事情,他跟毛冬青关系不错,但职位上多少有点竞争关系,因此平日对相互的动向都挺上心的。林惊蛰对此心知肚明,但并不打算插手改变什么。他同邓麦是好哥们,操心对方的工作生活,为对方搭桥铺路,但从不代表真正信任对方。对他老板的身份来说,手下两员得力干将略微有些不合远比亲如一家的好。
更何况邓麦和毛冬青都有数,虽然有时候斗斗,但遇上了需要合作的项目,并不会不分轻重地藏私,综合楼的项目在他俩的配合下就进展得非常顺利。
对手下心腹这点信任林惊蛰还是有的,因此他闻言只是摇摇头:“不用管他。”
不过年会之后,毛冬青仍主动朝他坦白了这事儿,同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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