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柜子上摆置着一张唱片。
听到这里的连帽衫男人淡淡笑了起来,“殷之纯的签名我可以模仿得很像。”他说,“没人辨得出真假。”
女儿即将来医院探望自己,中年男人决定死马当活马医。他拿出钢笔让对方在病历卡上稍作练习。
“不不不,‘纯’的那个最后一勾应该写得更花哨一点。”拿起病历,眯起眼睛仔细甄别了一下,边摇头边啧啧赞叹,“肯定练过一万遍,那家伙的字真是难以仿摹的漂亮!”
“这样呢?”按照对方的要求重新签了一个,毕恭毕敬,彬彬有礼。
签了七八个左右,中年男人终于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好吧,还能怎么办呢?勉强有八分像了。”
“也许今后我可以靠模仿他的签名讨生计。毕竟——”年轻人措辞客气,好像随时都会躬身行礼,一口一个“您”。若有似无轻翘的唇角,显得可爱、稚气而又温文尔雅。“男孩女孩,人人都爱那个灾殃似的殷之纯。”
“妈的!你说的是对的!他就是灾殃、渣滓、败类!”胖胖的计程车司机抖擞肥肉,酣畅淋漓地宣泄了自己的负面情绪后,对身旁的年轻人露出一个和蔼的、父亲般的笑容,“那家伙和你该是一个年纪,却远没有你那么讨人喜欢。”拍拍对方的肩膀,更为慈眉善目地补上一句,“你是一个很棒的小伙子。”
不由得悄悄瞥了得了褒扬后微微垂首的殷之纯好多眼,即使看不见那双眼睛,也想矩细靡遗地寻索着他面部表情的变化。但迟傥发现,对方始终没有看自己。
他露出一口白牙,笑得好开心。
※ ※ ※
“爸爸!”中年男人的女儿,那个刚刚迈入高中的女孩风风火火闯进了病房。殷之纯重又坐回迟傥身畔,拉了拉帽子,将脸往帽檐后努力藏了藏。
既然怕被人认出,干嘛还到处乱跑?笑了笑,一抬手,将躲在灰色帽子下的脑袋按在了自己的腿上。看见对方以一个很服顺的午睡般的姿势伏在那里,迟傥回头对满面愕然的中年男人说,“我弟弟,累趴了。”
并不惧怕因此惹上“同性相恋”的闲言蜚语,但多少不愿让这本就声名狼藉的摇滚偶像雪上加霜。
那个夜晚他瑟缩在他怀里,眼泪流淌成河,触动了他难以解释的怜悯之心。
单亲家庭长大的女孩朝那个伏于病床边的背影瞟去一眼,依稀觉得有些眼熟。不过她甚至无暇顾及父亲的伤势,一张口就是:“殷之纯的签名呢?”
接过唱片,女孩眯起眼睛,以一种古怪的神态仔细地看着专辑上的那三个漂亮的古典花体字。
唯恐马上就要露陷儿,胖男人早已吓得魂不附体。家里,四面墙壁都是这个男人的海报以及照片,他的女儿可以轻而易举地从厚厚一叠唱片里找出一张告诉你说,只有这张是殷之纯亲笔签的,其余的都是由乐队的贝斯手模仿冒充的。
“爸爸!”缄默良久,回过魂来的女孩激动得浑身颤抖,“这……真的是殷之纯的亲笔字迹啊!”
吁出一口气,朝迟傥悄悄竖起大拇指,意思是你弟弟真行!
“有那么多人可以喜欢,你为什么偏偏喜欢他?”中年男人似乎还为那辆被无辜砸烂焚毁的古董车耿耿于怀。
“别的偶像都是流于俗套的修辞,只有他的美浑然天成。他的声线没有疆域,可以直接掀起骇浪让船只触礁,也可以化为妖娆的海妖让水手心甘情愿葬身海底。他是撒旦,却诞生于伯利恒的马厩;他是冷酷的祭司,也是献祭的羔羊……你们这些庸俗的人决不会懂——”
“这并不难懂。”迟傥突然插口,“简单明了地说,他就是个……怪胎吧?”
伏在他膝盖上装睡的殷之纯,发出响亮而放肆的笑声。
中年男人的高中生女儿依然手足并用地抒发着对摇滚偶像的拳拳爱意,而她那个肥胖粗鲁的父亲则一直骂骂咧咧低声诅咒,两个人彼此抱怨彼此搀扶,搭伴离开病房去用餐。
殷之纯坐直身体,“记得,你还欠我一晚。”
“忘不了。”
“今天先还我一点利息。”仰起脸,轻启红唇,“吻我一下吧,我知道你想。”
这人居然忘了两人之间的过节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来索要亲吻!骨折多处,浑身都疼,自己简直就是辆已经散了架的帆车。“殷之纯,”迟傥压低了声音唤了一声对方的名字,却没好气地说,“你人格分裂吗?”
殷之纯看了看他,摇了摇头,“三天前的夜里,你像只甲虫一样从二楼阳台掉了下去。我推的。”
“那么说你是猫了?挠人一脸血,又过来轻蹭示好?”摘去他的帽子,伸出双手捧起他的脸颊,将那稍长的乌黑额发从眼帘前拂开——像是一件珍贵至极的象牙雕凿的器皿,惹人爱不释手,目不转睛。神采那么甜美无邪,眼眸那么纯澈无辜。虽说红颜弹指易逝,他真该永远是不老的少年。
迟傥不禁想起谢罗彬的话:这个人的要求,任你再铁石心肠也无法摇头说“不”。
确实如此。
“不过我事先声明,”稍眯眼睛,露出一种威胁的神色说,“再咬我,我杀了你。”
随后英俊男人朝那个美丽少年倾过脸,温柔一吻。
这个甜蜜轻柔、无比配合的唇舌相偎像是落叶随波悠扬地飘曳,居然霎然缓解了所有的疼痛,让他一下子忘怀一切,一下子又滔滔不绝地忆起风景热烈、阳光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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