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她也记得那次把我反锁在房间里之后我不断惊醒的夜晚了吗?
我从柜子里爬了出去,看见我熟悉的房间变成了一片狼藉而不再熟悉的样子,老女人就躺在地板上,浑身□□,衣不蔽体,身上遍布着凌虐的痕迹,如果不是她的胸膛还在微弱的起伏着,我还能听见她微弱的呼吸声,我几乎要以为她已经死了。
不过她仿佛也已经和死了没有什么分别了,我从前从没有见过她这么狼狈的样子,也许有但当我每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规整的穿上了衣服,将伤痕隐藏在了衣服之下了。
我踉跄的向她走过去,跪倒到她的身旁看着她,然后我努力抬起手抱起她,竭力将她移到我的小床上去,这个过程中有水滴落到她的衣领上,似乎是从我的脸上落下来的。
我将她摆成睡着的样子,从柜子里拿出来刚刚垫在我背后的被子铺到她的身上。
然后我钻进了被子里,躺到她的身边,汲取她身上微弱无比的残余着的温暖。
我也累了。
16.
我未曾想到的是。
记忆虽在时间的帮助之下慢慢消磨,但潜意识中那时的冰冷却如附骨之疽在余生一直伴随着我左右,连睡梦里也无法安息。
第6章 第六章
17.
昨天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向金主表示了一整天在家里养猫逗狗除了睡就是吃会很大程度上损伤我的智商,呸,会很大程度上降低我的工作积极性这件事情。
结果金主听了之后,二话不说就批准了我带薪回会馆兼(氵)职(良)的申请。
我:……妈的早知道这么容易劳资就不考虑半个月这么久了!
这半个月我真的整个人跟酥了一样,换作从前金主这种段位的我早八百年就拿下了,哪还留得到今天来烦恼。
跟翠花旺财呆久了,真的会不知不觉养成他们的习性的。
有一次金主叫我名字,正在逗旺财的我条件发射就是一声“汪!”,吓得以为自己得了狂犬病,也是这件事让我充分意识到回会馆的重要性。
在我内心欢天喜地满天烟花的时刻,金主补了一句话。
“晚上记得回来,”他说,“我让张叔去接你。”
我:“……”
张叔是谁?他是金主的御用司机啊!我小小一个寄人篱下只是吃又是睡连身体都没献过一次的废人哪敢用啊!
于是我战战兢兢的回金主:“那个……闻先生,我可以自己打车回来,不用、不用麻烦张叔了……”金主冰冰冷冷的眼睛扫了我一眼,我立马住了嘴。
只听到金主说了一句,“路上不安全。”
我有点想笑,我想说我一个二十小几的大男人,掰开屁股都没人干,走在路上难不成还会像那种年轻姑娘一样被拖到小巷子里去吗?!就算是,我还该偷笑了,就当玩重口味y,正好解了我的痒。
不过这种话我是万万不敢说出口的,毕竟我在金主面前拼命艹的人设是柔弱乖巧出淤泥而不染的小白花,崩了对谁都不好是吧,到时候金主更没了性致,我也没了积极性。
“就这样定了。”金主最后拍板定论。
没有话语权的我只好委委屈屈的受下了。
最后在自己的小本本上记上又欠了金主大人两顿操,看着短短半个月已经堆积如山密密麻麻的债头,我眼前就是一黑。
没办法,只有欠没有挨(操),就算我是神仙哥哥也还不清啊!
金主你到底啥时候肾才能好啊!
只撩不操,我跟你说,迟早是要遭报应的!
18.
金主家家大业大什么佣人都有,根本用不着我早起伺候,所以我照常起来晕乎乎的陪着金主把早饭给吃了,装着乖的送走了金主,然后又把自己砸到了床上头一歪又是一个好梦。
我坚持拜别周公半个月如一日的陪金主吃早饭是有原因的。
一个方面,由于金主常年不在家,我往往一整天都看不到金主,别看我们晚上睡两个被窝一张床,但是之间的交流趋向于零,我一般都是在金主嗒嗒嗒的敲键盘声中睡死过去,然后早上又在金主起床的开门的那一刻迷迷糊糊醒过来,所以共同吃早饭这一个环节就显得特别重要,可以多相处一会儿,说不定在金主面前多晃几天,他就忽然意识到我的魅力,晚上终于可以让我履行我应有的职责了呢?
至于另一个不太重要的方面……金主家的早饭实在是太踏马好吃了!好吃到舌头都要吞下去了!错过一次要后悔一辈子的!相比而言,早起也变得那么的值得期待了呢。
通常来说,早饭分两块,我吃中式的,金主吃西式的,偶尔我瞅着金主那块的几样东西太吸引人,也会忍不住手偷偷顺走几个,还是金主面冷心热脾气好从不计较,换做是我,如果有人在我家白吃白喝半个月撸我的爱猫和爱狗什么力都不出吃个早饭还要偷偷摸摸在我眼皮子底下偷吃我的份,我肯定是要当场一巴掌把这个碧池呼出去的!
意识到这个现实中的碧池就是骂的我自己,心虚之后我掏出我的小本本在上头记下某年某月某日又多欠了金主一顿。
全部都是债,屁股烂了也还不完。
跟金主嘴上说的好听要打的(di),不过事实上我一个顶多包装的好看点的算被底层工作者拿来那么多大风刮来的钱打车啊。
前几年省吃俭用买的的小电驴又扣在了会馆那儿,所以最后只能靠自己的脚还有挤死人的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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