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此刻我却是希望你按着自己的心意来,如果你还愿意去看看曾经的我和曾经我眼里的我和你,那就去吧,也是一份怀念。
曾经写给你的那些带着玫瑰香味的诗,你是否留过一首?
那是我此生最爱你的证据了,大概也是我做过最浪漫的一件事。
那些字句都是我在一个个不眠的夜晚,绞尽脑汁一个字一个词拼凑出来的,却不敢让人知道,我让别人给我写诗,瞒着他们说抄一遍后再让他们交给你,这样拙劣的计划,居然从未被拆穿。
每一次我都很期待你看着那些诗句时会是怎样的心情,偷偷地在一旁窥视,一如我现在也很期待,你看着这封信甚至将来看着我的回忆录时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很遗憾我看不到,但无论我在哪里,我总是爱你,想念着你,想和你在一起的。
对不起,也许我做错了很多事,直到我离开了,我才敢对你说这句话,可是,我爱你,很爱,很爱。许不了你一生尽欢,惟愿你余生尽欢,来生尽欢,生生世世极尽欢。
爱你的大魔王:天意留。】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这一篇文会有所长进,看文愉快!
第3章 第 3 章
“所以被他猜中了,你还是来了这里?”林天远和余尽欢一起站在林城高中的铁门前。
余尽欢点点头,他作出决定时是费了好大的力气的,然而在好友的陪伴下来到这里时,却很平静。他们没有走正门,攀上铁门的栏杆,轻巧地翻越过去,稳稳都落地站定,没发出什么声响。
“你的身手倒是比以前好了太多。”
“我学过一点拳击和跆拳道,现在跟你打也不相上下。”
今天周末,校园里很安静,教学楼还在原来的地方,但是已经翻新过了,东边的操场后边有一片树林,他们上学时还只是没什么枝叶的树苗,如今已经是郁郁葱葱的大树,在凉爽的秋风里逐渐黄了树叶,随风摇晃着枝条,飘飘洒洒落了一地金黄。
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棵树,树上还挂着一红色的塑料牌,在日晒雨淋里褪了颜色,却还能看到高三三班余尽欢的字样。
余尽欢很久没有来过这边了,他脱掉外套,卷起袖子,拿出带来的小铁锹,小心翼翼一小铲一小铲地挖出一个窟窿,直到看见了柔软的塑料膜,才用手轻轻抹去上边的尘土,掏出一个包裹了好几层密封膜的陶罐。
“我还挺好奇的,你当时怎么会和袁天意一起埋东西,真不可思议。”
“那时候不过是觉得这个提议很好,就答应了。”余尽欢一边除去陶罐的保鲜膜,一边淡淡地说,“再说了,我要埋下的是过去,不过是将不想理会的东西扔进来了,而他埋下的却可能是未来。”
陶罐终于呈现出它原始的模样,是一只仿古的粗陶白泥陶罐,接近半米高,口径比摊开的手掌还大一点,阳光洒在陶罐上,粗陶面反射出柔润的色彩,给人古朴、温润的感觉。
余尽欢用小刀轻轻刮去封口处厚厚的石蜡,揭开陶罐,缓缓地将手臂伸进去,能触摸到厚厚的本子,散乱的木刻小玩意,冰凉的小铁盒,还有蓬松干燥的玫瑰花瓣。
他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袁天意这么喜爱玫瑰,他受不了那浓郁的香味,反倒更喜爱牛奶和水果的混合香气。
“尽欢,要在这里看里边的东西?”
“嗯,我们去球场那边坐会,等我看完,就接着把它埋在这里吧。”
林天远用不理解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随你吧,但我猜你不会舍得再埋下去的。”
余尽欢没说话,手上的陶罐沉甸甸地,他有些紧张,又很期待,突然间像个小孩子得到了一份喜爱的新玩具,宝贝似地捧在怀里,不舍得让给别人,就连自己,也是很小心很小心地触碰着。
在高高的看台上坐下,余尽欢有些恍惚,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他们以前在这里踢球的模糊身影,会有人冲着看台上的他大喊大叫,走上来抱怨他隔那么远怎么欣赏他的英姿,他会被对方揉乱头发,在生气之前又会被对方哄好,笑得前翻后仰。
耳旁仿佛听见自己昔日的笑声,那么畅快,那么恣意,余尽欢很是感叹。
“想当年,我和嘉树在底下踢球,你就高高在上地坐着,说是站得高看得清大局,其实是捧着一本书看得目不转睛吧,偶尔才会看我们踢球,嘉树总会在休息的时候来闹你。”
余尽欢牵起嘴角,看着球场没说话,笑容慢慢地垂下去,“不说他了,找个时间我们去看看他吧,我要在这里看书了,老规矩,你随意。”
林天远点点头,一步步走下台阶,阳光照在他的背影上,余尽欢突然觉得那个人仿佛要消散在眼前,一激动焦急地大声喊道:“林天远。”
林天远回过头,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转过身子,摆摆手,三两步跳下看台楼梯,走向球场侧门处。
余尽欢放心地坐下来,一点一点地将陶罐里的东西拿出来,两个蓝漆铁盒一个是他的,一个是袁天意的,他抚摸着依然光滑的漆面,将它们放在一边,拿过那个线装的牛皮本子,放在自己的膝头,盯着上面龙飞凤舞的熟悉字迹,沉默了好久才翻开混合着玫瑰香氛的纸页。
【遇见你,是上天赐予我新生的窗子,我不小心窥见了你的笑容,重获了自己的心跳。】阳光照射在淡黄的纸面上,微微有些刺眼,余尽欢却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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