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剑师作为高手的第一级台阶,倒不是说打不过区区二十个精兵。
但维持斗气护罩的消耗不小,受到攻击的话消耗会更大——二十多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围上来,长矛齐刺一下,少说能击中他三四次。
等他打倒这二十人的话,估计已经挨了十下攻击了,斗气至少会被消耗掉一小半——运气不好或者挥霍斗气太快的家伙可能会干脆把斗气快要用光。
接着哪怕一个高级剑士都有一点可能性,能把这个斗气快用光的倒霉剑师成功斩杀。
如果这倒霉孩子遇见了另一个剑师的话,要么立刻脚底抹油,要么就等死好了。
当然,如果这剑师会战术和兵法,配合地形,懂得袭扰、埋伏或者游击的话,杀掉这二十人就不算太费力了。
不过这种士兵本来就是用来在正面战场上堂堂正正推过去的,沦落到会被人轻易找到机会伏击或者打游击的份上,就是指挥官的无能了。
洛明问了邓加尔一下,这三十个新兵,年纪都没有超过二十五的,还算年轻。
既然还算年轻,就多少有能受教育的能力——当年天朝开国时连背朝黄土面朝天一辈子的老农都能扫盲成功呢。
洛明暗自做了决定:不仅要把他们训练成精兵,而且还要从中尽量多培养出几个士官来。
哪怕只有十个人能成最普通的五夫长,那也意味着能够用他们迅速扩军到六十人。
标准放低一点,十五个十夫长的话,那就是接近两百人了!
(每五人配一个五夫长编为一个五人队,每两伍配一个十夫长编为一个十人队——这就是十三人。十三乘十五等于一百九十五。)
据说成吉思汗的功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多亏了士官培养制度……这是真是假洛明并没有去了解,他只是在网上偶然看见过这个说法而已。
但洛明知道另一句话,将为兵之胆。
一个会说“跟我来”的长官比那些只会吼“给我上”的家伙强十倍。
不仅会踢新兵屁股,还会带头冲锋的长官,往往能引动手下士兵克服恐惧一起冲锋。
只要有两三个人冲了,那么剩下的人就会因为从众效应而纷纷冲上前去——很容易就能将没什么战意的敌人冲垮,哪怕对方数量更多一些。
而传令的时候,士官的用途也是很大的,没有士官的军队打起来就和打群架一样一片混乱,除了“全军突击”和“撤退”之外什么指令都听不进去。
因此那些文明程度不高的蛮族反而经常能够打赢文明人的军队——变成一窝蜂的混战之后基本就是看每个个体的骁勇而已了。
按打混战的标准,洛明只需要保证自己的士兵吃饱饭,经常见血,就能够打赢大多数敌人——至于打不赢的敌人,就由洛明带头冲锋,大多数时候还是可以打赢。
但作为地球来客,他对这样的烂仗实在是很不屑。
再说了,他不像那些王侯们那么家大业大,没有那么多士兵拿来往那种绞肉机一般的烂仗里面填。
他更崇尚的是罗马帝国,是汉帝国,靠着不亚于蛮族的体魄和远胜之的纪律性以及优秀的军械,可以打出“一汉当五胡”战绩的那种万胜王师。
可惜,地球上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军队了,最近的有这风范的军队,一是那些敢于顶着敌人几轮排枪齐步走到敌人面前再开枪的英国龙虾兵,另一个就是第三帝国的少数精锐部队,那些金发碧眼的日耳曼“超人”们。
但能够打出一比五战损的次数也十分之少了。
万幸,现在就有这么一个机会放在洛明的面前。
看着面前这三十个稚气未脱的年轻人,洛明虽然已经将梦想寄托在了他们的身上,但还是冷着脸,开始了训练。
“你们是我招的第一批士兵,以后我还会接着招兵,如果你们认真训练的话,到时候就有机会做那些新兵的前辈,成绩最好的那几个还有机会当军官——可以带五个或者十个兵!
当兵,能吃饱饭,偶尔有肉吃,还有军饷;当军官吃的更好,军饷更高!”
还没等这些新兵高兴,洛明就接着用严厉的语气说道:“但你们哪个人如果偷懒,不好好训练的话,我就要把他赶回家去种地,到时候你就等着被人嘲笑个够吧!
好好的有兵不当,错过机会,又变回农民了,你的爹娘会把你往死里打!”
这个社会还没有好男不当兵之说——那种强拉壮丁的农兵和洛明现在招的职业士兵可完全不同。
前者自然是能躲就躲,而后者,虽然有风险,但是能吃军粮,还能有点军饷补贴家用,哪怕当不上军官,当个大头兵十几年下来,也有钱买上几亩田地了。
若是稍微立点功,领主一高兴,就可能让士兵的全家还有他的后代变成自由民——自由民比农奴要缴的税就少了不少。
被洛明这胡萝卜加大棒的方法一激励,这三十个新兵暂时算是充满了热情。
虽说热情满满,但这三十个新兵站在那里,还是显得比较散漫。
洛明当即把他们平分成了三队,然后开口道:“每队一个,想当队长的出来!”
有的人不知所措,有的人蠢蠢欲动,而有的则已经毫不犹豫地走了出来。
有这个人带头,马上又有两人出列。
“士兵,你的名字!”洛明对那第一个人问道。
虽然语气严厉,但他的脸上还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笑容。
“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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