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能可以用娴熟的职场技巧来伪装自己,说话做事毫无破绽,却到底没法骗过两个研究者的眼睛。
“武小姐,如你所见,噩梦的问题其实已经解决了。”程言深知武晓菁还有事隐瞒,若要让她自己说出来,他们必须以退为进,“假如您不想再梦见孟敏,只要回去之后,把那串挂在窗户边上的风铃取下来就行。”
武晓菁转了转眼珠,盯着那赝品风铃看,讷讷地重复:“取下来……吗?”
李冬行插了句嘴:“武小姐,那串风铃是不是孟小姐的遗物?”
武晓菁低下头,盯着自己的指尖说:“对。”
李冬行柔声问:“你是不是不想把它取下来?”
程言偏头看他一眼,扬扬眉。
这都能瞧出来?
武晓菁的反应说明李冬行的想法完全正确。
“恩。”她肩膀起伏了下,缓缓出了口气,“风铃是阿敏的,她喜欢旅游,那串风铃是她去年从云南一个少数民族部落聚居地买回来的,她说这是手工制作,声音尤其动听,而且还能助眠。我……我之前为了项目焦头烂额,睡眠不大好。阿敏知道了这件事,就把风铃借给了我。我一直没怎么当回事,直到她走了……我就把那串风铃取了出来,挂在了公司休息室里。这么一想,逼着他们做噩梦的罪魁祸首,原来还是我自己。呵,这样倒挺好。”
李冬行听出点异样,微微睁大了眼:“孟小姐,你是想惩罚自己?”
武晓菁直起腰来,用近乎释然的语气轻轻说:“惩罚?说不定就是这样。他们——还有我,我们凭什么不该做噩梦?如果阿敏要来找我们,这也是应该的。”
程言在那一瞬间有点明白过来。
某种程度上,他错怪了武晓菁。武晓菁是不相信他和李冬行能帮她解决问题,但她可能也没打算寄托迷信。她的同事想在办公室里贴八卦阵、想给孟敏举行法事,统统被她拒绝了。她拿科学作为幌子,不仅是作为安抚的手段,更像是不让他们阻止孟敏去找他们。就像那串风铃,即便武晓菁不可能知道它会引起他们集体做噩梦,但有意无意地,她的确亲手在孟敏死后,把那风铃挂到了公司里。休息室是公用的,哪怕没有那些梦,只要躺在沙发床上一抬头,所有人都会想起孟敏。
原来这并非是出于纪念,更是为了惩戒。
李冬行直接下了结论:“你觉得自己对不起孟小姐。”
程言原以为武晓菁不可能承认,毕竟她一直以来都避重就轻。而后他意识到,他该信任李冬行的判断。如果李冬行对时机没有十足把握,就不会这么说。
武晓菁当真点了点头。这大约是第一次,程言从她的眼神就能看出来,她选择了坦陈。
“我们每个人都对不起阿敏。”她坚决地说,嘴唇颤动着,甚至显得有些凶狠,“他们不喜欢她。当然,她也不喜欢他们。阿敏是个特别聪明的人,聪明到和大多数人格格不入。她曾经对我说,她觉得我们公司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很蠢,只知道庸庸碌碌地跟在老板屁股后面走,指到哪里走到哪里,捡到点被啃剩下的食物,就欢天喜地地拿回去养孩子,活像只晓得吃和繁殖的蚂蚁。”
程言挑挑眉,如果不是武晓菁太严肃,他几乎觉得这是个笑话。更要命的是,他心底有那么一部分保留着十几岁时候的愤世嫉俗,还挺赞同孟敏的想法。
“那她还挺欣赏你的?”要得这样眼高于顶的人的青眼,武晓菁也够厉害了。
“大概吧。”武晓菁并没多少得色,“我们大学时候就认识彼此,阿敏和我算是走得挺近,然而也并不常常对我敞开心扉。她就算没把我当成蚂蚁,但在心底里,她可能依然觉得我们不是一路人。这家公司是我介绍阿敏来的。她本来想自己开个工作室,可钱和经验积累得还不够,我们公司正好缺人,我就把她拉了进来。当时我想,一份稳定的工作,说不定能让她放平心态,更投入到现实生活中一些吧。”
程言耸肩:“这可不容易。”
对有些人来说,他们享受孤高,并不乐意身染人间烟火。
武晓菁仰了仰脖子,似乎也很疲惫。“是,不容易。我后来想想,我的想法可能本来就是错的。每个人只能从自己的视角看世界。燕雀安知鸿鹄之志?阿敏要的和我们都不一样。我反复地劝她和同事搞好关系,融入集体,她面上是答应了,实际上并不情愿吧。她曾经很努力地不得罪任何一个人。但事情仍然并不顺利,不管阿敏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许多人只要一见到阿敏,就不喜欢她。‘你看看那姑娘,眼睛都插在头顶上了。她眼里还有咱们吗?’‘那新来的孟敏一看就不是个好相处的,我都不敢和她讲话。每次只要我一开口,她那眼神,就像在叫我白痴。’我那些同事,背地里都是这么说阿敏的。我也不能怪他们。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总是会排挤不合群的人,尤其那个人还比我们所有人都优秀。人们看见阿敏,就会产生一种危机感。阿敏在他们眼里是毒蛇,哪怕不吐信子,都像是个莫大的威胁。为了自卫,他们选择攻击,用加倍的冷漠和敌意来对待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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