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不对劲了,余找找站在街头,目光追随着远处趴在板车上推着音箱乞讨的残疾人,音箱里正在放: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有路人扔进两个硬币,走出不远,挎包里凭空多出一只贼手,钱包丢的润物细无声,小偷挥挥衣袖,带走路人迟钝的尖叫。
徐老大要来了,余找找的脊梁骨升起一股寒意,眼睛却蓦地亮起来。
他并不敢跟得太紧,徐老大手下的人都很警觉,为防打草惊蛇,最近这段时间都没“干活儿”。他早早收工回家,掏出裹在皮套里的一排飞刀,一柄一柄仔细地擦拭起来。
小胖正咬着他的拖鞋甩着玩儿,时不时会被拖鞋绊倒,圆滚滚的身体骨碌爬起来,继续跟拖鞋势不两立。
“嗖”地一声,半掌大的飞刀脱手而出,插在离小胖一厘米的地板上,乌黑的刀柄被它喷出的哈气染上白雾。
五米之内,余找找射飞刀的准头仅在毫厘之差,超过五米,那就难说。要怎么做,才能跟徐老大保持在五米的距离内呢?
有点儿难度。余找找走过去拨开小胖好奇的脑袋,拔|出飞刀走到厨房,从挂帘后朝对面望去,男神今天仍然不在家。他收拾好行头,将小胖里,轻车熟路的爬上了男神家的墙,越窗而入。
他先是在男神的卫生间里洗了脸,用了男神的毛巾,搽了男神的须后水,而后在狗群众的观摩下大摇大摆地走进卧室,将自己的扒的只剩内裤,一件件衣服试过来,又到门口的鞋柜里拎出一双油光发亮的皮鞋,像拖着一双大船似的在屋子里溜达。
衬衫盖过他的大腿根,裤管窝囊地堆在鞋壳里,完全是小孩子穿大人衣服的滑稽扮相,他却乐此不疲,从中找到无限乐趣与遐想。
余找找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学着金酒十的模样叼根烟,他已试过无数回,仍旧无法做到用鼻孔把烟雾喷出不可一世的姿态。
他希望神能在他身上行奇迹,哪天睁眼,发现自己装在他梦寐以求的壳子里,并以这具皮囊在街头、在人群中横行无忌。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余找找只能在男神家里,穿着男神的衣服来满足自己的异想天开,过一时片刻的梦想生活。
小偷敏锐的感知没有帮助他,此刻这房子的客厅里正架着录像机,完整地录下了他的作案过程。
当金酒十深夜归家,从录像机里看到那个胆大包天的小偷,叼着他的烟,穿着他的衣服,在他家里晃来晃去时怒极反笑。这人甚至胆大到吃他冰箱里的苹果,喝他的酒,然后还自作聪明地兑进小半瓶自来水,又放回冰箱里。
这人神经不正常!金酒十摸着刺出胡茬的下巴,他应该是特别羡慕自己,就像穷酸丑陋的丫头会偷偷穿富家小姐的衣服臭美,他大概也是靠穿自己的衣服来填补他的自卑,幻想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英俊潇洒。
操,要不报警?没劲。要不拿着录像去找他?那又能怎么样?最多揍他一顿,还是没劲。
大猫站在跟前,抻着头嗅着他身上的油星味儿,金酒十反手一巴掌拍过去,指着它的鼻子说:
“养你有毛用!你他妈看个家都看不好!”
大猫鄙视地丢给他一记斜眼,晃悠悠走到窗台边趴下了,四只狗崽儿在主人和老娘间打来打去。金酒十的皮拖上转圈一圈牙印,沾满了口水。
“狗崽子!”金酒十瞪着它们骂了句。
第二天余找找去的时候,发现男神衣柜里的衬衫全部洗过晾在阳台上,一件都没给他留。
不能试穿男神的衣服,余找找很失望,他的目光最终落在那张铺着天蓝色床单的大床上,犹豫了三秒钟,便把自己摔进床里滚了好几滚,一会儿翘二郎腿,一会儿装模作样地抽烟,幻想着男神会在床上发生的n种可能,他很想在这张床上踏实睡一觉,但时刻会被主人抓到的提心吊胆影响了他的心情,这天只待了一小会儿就揣着小胖下楼了。
但当走到自家楼下时,余找找呆滞地望着坐在花坛边抽烟的男神,男神正在盯着他,眼睛幽深如同洒在夜空里的墨点,阳光散开在他乌黑茂盛的发丝里,烟雾飘飘渺渺,邈远高深,气势逼人,很刺眼。
金酒十朝他招招手。
余找找踟蹰半饷,蜗牛的速度走到他面前,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
“坐。”
余找找就在他身边坐下里的小胖在他背后哼哼唧唧,动来动去。
金酒十在帽檐和口罩残存的皮肤里看到一抹霞红,他从余找找身上闻到自己须后水的味道,清凉的薄荷味在夏季炎热的空气里窜入鼻腔。于是余找找听到男神笑了。
“里装的什么呀?怎么还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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