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我说助理大人,女孩子能温柔点儿吗?”男同学故意装出痛得龇牙咧嘴,调侃道。
曾明曦才不理会男同学的戏谑,只是收回课本说道:“前几天我的脚扭了,就是林浩初特意送我去医务室的。他还亲自背着我上了四楼,连名字都没留就走了,真是活雷锋啊!”
还阳光帅气呢!曾明曦回忆着林浩初那张清秀俊朗的脸,以及趴在他背上时安心的感觉,就一脸陶醉。“医生说,我的腿要是再送得晚一点儿,说不定得肿好几天不能走路,甚至还可能留下后遗症呢……”言语间,满满地流露出了自己的腿就是林浩初保住的意思。
男同学们在心里不约而同地为曾明曦犯花痴而感到好笑,就听曾明曦忽然开始语重心长道:“谁不会犯错啊?谁都有混账的年纪啊!你们叛逆期的时候估计也经常闯祸吧?浪子回头金不换嘛!我们要用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任何人和任何事物,懂不?”
几名男同学们,果真开始认真思索起曾明曦以及陈木森的话来。
说实话,现在每节课都必定出席,就连早上第一节课也雷打不动按时抵达教室的林浩初,所有人都察觉到了他的变化。现在听说他还开始乐于助人了,虽然他们仍是保留着一定的质疑,但同时也觉得曾明曦说得极有道理。
曾明曦是他们年段的辅导员助理,虽然外表看起来再普通不过,但却是个情商极高,八面玲珑且做事雷厉风行的人。她一直都在扮演着学校领导和学生之间桥梁的角色,常常成功说服学校领导采纳同学们提的各种意见,因此在同学间地位极高,说出的每一句话自是都很有分量。
而与曾明曦的性格截然相反的陈木森,虽然情商略低于普通人水平,但他的善良朴实、憨厚可爱同样也深受同学们喜欢。
所以说,林浩初运气很不错,他虽然在帮助曾明曦时,并不知道她是他们年段的“大姐大”,帮助陈木森也只是为了弥补自己对他的伤害。但无论是曾明曦还是陈木森,在同学间都人缘极好,一旦这两个人对他有所改观,那么离其他同学接纳他的日子也不远了……
一传十,十传百,早上林浩初抵达教室时,明显感觉到同学们虽然和之前一样会用异样的目光看他,但这异样的目光中,似乎还多了一点之前所没有的什么情绪。
林浩初面不改色地走进教室,陈木森还是和往常一样,一个人“霸占”了教室前三排的位置,兴奋地冲着他招手,在他特意给林浩初占的位置上,照例放着一本书。
林浩初笑着坐了过去,听陈木森兴致勃勃地唠嗑完他认为有趣的事之后,两人就开始各自温习功课了。
正坐在后面偷偷观察林浩初的同学们,皆神色各异地盯着林浩初,心里一阵唏嘘。
在他们这些三流学校的三流学生里,有一个具有一流学校学生学习态度的同学,他们早就见怪不怪,那就是陈木森。但陈木森缺乏学习天赋是同学间公开的秘密,比如他这会儿虽然在看书,但显然看得极为吃力,又是咬笔头又是抓耳挠腮,看得同学们都替他着急。
然而坐在他身旁的林浩初,却是坐得端端正正,专心致志且从容不迫地翻阅完一页又一页,还不时拿红笔在书上做着笔记,后面又拿出一张作业纸开始准备做题,而且做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显然比起同样勤奋好学的陈木森来,学习起来要得心应手许多。
上一回《模拟电子技术》的小测试卷虽然还没有分发下来,但因为陈木森,全班的同学都已经知道林浩初考了八十一分的高分。
无论是一流学校还是三流学校,但凡成绩好的学生,总是会受到同学们的欣赏。此时大家都默契地望着腰杆挺直,正心无旁骛地做题的林浩初,又想到了陈木森和曾明曦说过的话,不知怎的就有一种想要靠近他的冲动,尤其女生们,除了是刚开学那会儿对他一见钟情的那几位,就连其他的女同学也都纷纷在心里感叹:真是越看越帅啊……
下午的课结束之后,因为还没到晚饭时间,外面又阳光明媚,班上的男同学们就寻思着去打篮球。这种活动自然少不了人缘最好的陈木森,陈木森看了看身旁的林浩初,又眼巴巴地看了一眼正等着他的男同学,其中的意思大家一看就懂。
为首的男同学孟祥桓是他们篮球队的主力,看了一眼正在收拾课本的林浩初,在得到其他同学的肯定之后,终是站在门口朝林浩初叫道:“浩初,一起呗?”
这时林浩初恰巧离开座位,闻言唇角一扬,大方道:“好啊。”那一抹清浅中自然而然透着优雅的笑容,令看见的人都不由愣了好几秒。
说来也怪,林浩初虽然从初中开始就过上了乌烟瘴气的生活,但他的气质却没有变得乌烟瘴气,也不知这是否与林庆烨在世时对他的仪容仪态要求严格有关。
其实他已经和一群狐朋狗友到处胡混了快十年,但仍是保持着身上那股通常只有受过极好的教育才会有的的气质,这样的气质,令他在同学之中,变得更加的与众不同。
北区的篮球场上已经有另一个院的同学在打篮球,他们见又来了一拨人,十分自然地邀请他们一起打比赛。
孟祥桓他们自是欣然同意了,一拨人便一起去洗手间换球服。
由于人数比较多,大家大概是考虑到刚加入的林浩初的感受,便叫一个人退出让林浩初上场,就连那个人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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