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上?你在哪里? ……”
从孙韶开始哼唱歌词开始,范旭阳的脸上便只余一种严肃倾听的神态了,但因为孙韶哼唱的声音实在太低,大部分歌词范旭阳并没能听清,可这一点也不妨碍他去倾听乐者想表达的东西。
我在路上,你在那里……越听,范旭阳便越忍不住惊叹,他倒并没有想过这首歌是因为太过贴切孙韶此时的心情,才被他演绎得如此勾动人心,能让范旭阳这个玩了几年音乐自觉老手的也不断赞叹,他只觉得这是孙韶的天赋。
却不知道,这是沉淀了八年时光和磋磨的孙韶,在重新拿起他曾经最纯粹的理想象征时,再次唤起了他碎成渣的梦,而时间太残酷,带给他的东西里饱含了太多痛苦。所以,一开始,孙韶在发泄,发泄他所有对现状和对未来的担忧和惧怕。
但,历经了最初的一阵痛后,再次联想起的逆溯时间的现状,他忽然就抹去了尖锐。
越唱,孙韶的神情越加平和,随着一阵清灵的尾乐,旋律和他低声的哼唱一起消失,孙韶的脸上留下一抹激动的红晕,像久未接过雨露的大地终于等来了春雨的滋润,随后,他带着一抹若有所思陷入了平静,他保持着抱着最后的姿势,像是还没缓和好自己的情绪。
范旭阳也呆坐了一会,才咳了咳,打破这种奇怪的静谧,“……小勺儿,你之前一直骗着哥玩呢吧?”
孙韶这两三次在乐理课上的表现和他课下曾经说过的话,让缓过神来的范旭阳心里微微憋闷了一把,就这还叫业余的?
孙韶动了动,抿唇,对上范旭阳微怒的脸,无奈而有安抚地笑道:“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也没想到今天突然就进了状态,其实我有段时间没碰吉他了,也没好好唱一首歌了……”
起码有两年了,他没有像今天这样,毫无目的的,只为了唱自己的心声而开口,孙韶在心中苦涩地回想。
“但,刚刚一摸到吉他,好像就……”孙韶试图找出个合适的词汇来向范旭阳表达。
“活了。”
“啊?”
“我说,你刚刚在弹唱的时候,就像活了,唔,也不是,不是说你之前是死的,就是,怎么说呢,刚刚的你,就像找到了一种东西,有这样东西,你才像……活了?”范旭阳词不达意地表达着自己的想法,为自己贫瘠的语言一阵着急,最终只能苦恼地伸手挠头,。
孙韶被范旭阳这颠三倒四的话弄得也没了哀愁劲,只似笑非笑地睨他,范旭阳脸上也不复先前的薄怒了,孙韶知道这便是范旭阳的性格,对朋友,向来是直来直去,却从不会真的追根究底。
范旭阳一甩脑袋,抛开这些让他苦恼的问题,然后挂上猥琐的笑容,步步逼近孙韶,“来,来,来,小勺儿,我们可以谈一下晚上合作的事情了。对了,顺便问一下,你刚刚那首歌是谁的,我好像没听过,按理说,不应该啊,这种歌要是出来,就是唱不红,也该小热一下的……”
孙韶闻言,身子不由一僵,头低了下去。
这是他前世写的歌,只是,当时,因为他自己的处境,一张脸早已不适合出现在观众面前,唱了也唱不红,根本没有人愿意投资给他来录这首歌,但不管是曲子还是歌词,又确实受到一些认可。
最后被他的经纪人转手卖给一个初出道就一夜爆红的小乐团,做了人家专辑里一首不轻不重的单曲。
而他,只在整个躁动的m开场前五秒,变成一个屏幕上滑过模糊的可有可无的作词人。
范旭阳眼尖地发现孙韶神色里的不对劲,脑子一转,抓着孙韶的手,眼中光芒灼灼地问道:“这是你自己写的?!”
孙韶心中暗自衡量一番,虽然自己现在承认了也没什么,但终究,现在的他没有这个水平,于是,他便摇头,“不是,我哪有这水平,我也是偶然听到的。”
想了想,又担心对方问自己这歌的名字,或者按照歌词内容去网上搜索,便又舔了舔唇,接着道:“因为挺喜欢的,就有点印象,但是当时没记歌名,后来上网怎么也找不到了,便凭着自己的印象添添改改了一下。”
结果,孙韶话音一落,范旭阳的眼神更炽烈了,在他看来,孙韶说的添添改改,差不多也就是原创了,毕竟,孙韶刚刚那首歌,范旭阳确定自己从没有听过相似的。
“小勺儿,今天我可挖到宝了,你晚上一定得跟我去,有你在,我们乐队的出场费大概能再翻一层了。”
出场费?孙韶忽然愣了愣,随后,化为一种找到路的喜悦冲进他的胸膛。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中的歌词出自我万能的西皮~【唔,没错,这是一种可耻的秀恩爱。
祝大家看文愉快,依旧希望大家能留爪,留爪会让作者在这热死狗的天气里感到一种清凉~
第七章
范旭阳玩笑似的一句有关出场费的话,像在孙韶面前打开了一扇被他忽视已久的窗,摸索了两天都没有章法的孙韶,突然看到了一种可能。
他的心思飞快的运转着,以至于范旭阳什么时候出去了也不知道。
前世,范旭阳便是靠着自己玩乐队,唱夜场积攒下来的钱接二连三置办了自己的小产业,虽然称不上是什么大成就,但起码比前世的他强,起码人家既保有了自己的爱好和梦想,又过上了不缺吃喝的小日子,时不时,还慷慨地接济一下他这个朋友,想办法帮他拉点赞助,联系几次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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