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起床时,我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餐,然后照例去母亲房中问候。然后,我迅速折回卧室,换上一身短褐,收拾起行囊,提着剑,趁着四周无人,悄悄地从后门溜了出来。卢绾的马车在墙外安静地等候着,旁边还跟随着两个骑马的卢府舍人。我钻上马车,欣喜若狂。
“终于要开始了”,我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阿邦,你可想好了,马车一出城,你就要独自前往大梁了”,卢绾提醒道。
我克制住不耐烦的情绪,说:“好了,绾弟,为兄早已经成竹在胸。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丈夫何患前途漫漫,路只有靠自己的双足才能走出来!”
马车平稳而又快速地朝丰邑西门奔去。我和卢绾在车中对我将要携带的行李作了再次筛选,尽量留下体积小、用途大的物品,换洗衣物只留了两套。
车骑很快到达了西城门。卢绾掀开帘子,把脑袋伸出头,和监门兵卒亲切的打招呼。卫兵看到是卢绾,于是放行。马车顺利出城后,向西狂奔了五里路,直到把丰邑城彻底地甩在后面,才停下来。我和卢绾先后跳下马车,在驿道边驻足。
我有些兴奋,又有些感动,握住卢绾的双手道:“卢君,多谢你一路相送,邦感激不尽!”
卢绾嘴一张,笑着说:“老大,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客气了。你还是叫我绾弟吧,都习惯了。”
我平复了一下心情,说道:“绾弟,我出来之前给阿母说中午和你一起进食,下午共同探讨学问。傍晚时分,你再派遣舍人到我家中,对我阿母说我和你要进行彻夜长谈人生,以让我阿母宽心。”
卢绾有些犹豫,说:“阿邦,这样不太好吧。”
我坚持道:“绾弟,都到这种地步了,你再帮帮我吧。能瞒一天算一天,我们这也是出于善意,对吧,好贤弟!否则,我母亲会派出兵丁沿着驿道寻找我的,到时候我远行的计划就是失败了。”
卢绾沉思片刻,叹道:“也罢,好事做到底。既然老大决定的事情,做小弟的也就鼎力相助。你先等一会儿。”
言毕,他返回车中,取出一壶酒和两个漆耳杯,把两个酒杯倒满酒后,一手端着一个,走到我面前,说道:“来,老大,共同饮了这杯酒,预祝一路顺风!”
我接过酒杯,一饮而尽,把酒杯交给旁边侍立的舍人,有些伤感地说:“贤弟做的每一件事,为兄都铭记在心。如果将来有幸裂土封侯,我一定封你个大官。”
卢绾眼圈有些红,强打笑容,说:“这可是你说的,阿邦。苟富贵,勿相忘,我可等着你赏赐给我一套富贵啊,哈哈。”
我也笑道:“一定,一定!”
“对了,还有件重要的事情”,卢绾摸着声边的白马说:“这是我阿父从赵国买来的宝马,名叫超影,逐日而行,价值千金,在我生日那天送给了我。今日,我将它赠送与你,请老大不要推辞!”
我看着他坚决的眼神,接下了他递来的马缰绳。
他再次返回马车中,把行囊、弩矢交到我的手中。我骑上马,把行囊斜绑在肩上,武器横放在身前,向卢绾挥了挥手。哎,离别总是充满无限伤感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但是,事物总是向前发展的,大丈夫岂能因为一点小沮丧、挫折而畏葸不前吗?
“路上珍重,阿邦”,卢绾在我背后喊道。
我转过身,抱拳道:“好兄弟,等我回来后一醉方休。少看些坏书,多多自爱啊。”
说完,我策马飞奔,头也不回地向前驰去,把卢贤弟甩在了后边,也把丰邑城远远地抛在了身后。人总是要成长的,如果眷恋自己的舒适区,不肯走出来勇敢地尝试,永远也不会进步。岁月易蹉跎,大丈夫应及早建功立业,莫等闲,生了华发空悲切!
时值仲夏五月,天气虽有些炎热,但凉风却欢快地迎面扑来,并夹杂着不知名野花的芬芳,让人感到心旷神怡。驿道两旁的揪树飞快地向身后远离,偶尔遇到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也一闪而过。身下的白马不知疲倦地向西飞奔,载着心情愉悦的我。
终于离开丰邑了!我梦寐以求的时刻终于到来了。这是对旧生活的结束,也是一个崭新的开始。大丈夫当学习鸿鹄展翅翱翔于四海,岂能郁郁居于边陲一小城乎!
白马终于慢慢地停了下来,喘着气,打着响鼻,似乎在抗议我不让它休息。我跳下马,驻足观察四周情形。路南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与树之间的间隙仅允许行人通过;路北是一片低矮的灌木丛,抬头仰望,可以看到坡度舒缓的小土山。忽然,我听到流水的哗哗声,于是牵着超影循声走去,发现不远处有一处宽约一丈的小河。
正口渴呢,就发现河流了。真是天助我也!
我把超影拴在一颗矮树上,让它既可以靠河饮水,又可以低头吃草。我则挑了一处草少的堤岸,蹲在河边,用双手掬起一汪清水往嘴中送去。连续四五捧,我才心满意足地倒在草地上休息。
天是格外地蓝,云是分外的白,心情是特别的舒畅。一想到六天后,我就能到达繁华的大梁城,聆听天南海北的腔调,品尝美味的各国佳肴。虽然已经无法见到信陵君,但是可以见到信陵君的门客,并与之交往,然后了解信陵君的点点滴滴。对于未来,我充满了新鲜的期待。
这时,超影不知何故嘶鸣起来。我坐起身,正在纳闷,突然看到河面飘来一个人。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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