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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倩对她说,那天小傅爷是真的犯胃病了,脸惨白惨白的,还出了冷汗。
与暮是知道胃疼有多难受的,还记得她在念初中的时候也一样犯过这样的病,痛得她在床上翻滚,简直连死的冲动都有了。
想起傅致一那天的模样,一定很难受吧?
在她发呆之际,隐约听见砸门的声音。
她心下一惊,那家伙真的来她家了?她跳下床去开了门,站在门前砸门的竟真的是傅致一。她刚张嘴,他的吻便劈头盖脸地下来了。
一向被女人宠惯了的傅大少爷不高兴了,后果也就很严重了。
铺天盖地的酒味传来,满嘴里都是他的气息,也不知道吻了多久,他才放过她。
与暮只觉得浑身力气都像是被抽光了,男人直接将她打横抱起,用脚关上大门,径自走到她的卧室中,一并躺下。
她一惊,他却说:“别动,陪我睡一觉。”语气中满是疲惫。
与暮心一软,真的乖乖地没动了。
她应该是要立即赶他走的。
这个男人,撩了她之后,便失踪了这么久没联系,再见面,却连解释都没有。
可一见他满脸的疲惫和眉心微皱的可怜样,她又没舍得。
结果,他便真那样抱着她睡着了。
与暮想起小倩还跟她说过,傅致一是个很孤单的人,别看他接手了四海阁,很风光的样子,但有时候他也会无助和孤单,往往这时候他脾气都很差,喜欢莫名其妙地发火,像个任性的小孩。
与暮知道,那种越高高在上的人,越孤单。
一是因为别人难以接近,二是因为太富有,别人接近的目的都太过于明显。
她以前接触过一种类型的富商,因为钱太多,每天都担心害怕别人打他钱的主意,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独来独往,一个人用餐、一个人散步、一个人逛街,身边没有一个是他认为值得相信的人。最后孤独地死去,财产还是不能带着一起走。
当我们生活艰难时,总会仰望那些富人的生活,总觉得自己有一天那么富有了,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那么人生就完美了。
可当所期盼的真的到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在获取的过程中失去了太多。比如曾经珍贵的感情,还有自己所剩无几的快乐。
最后,与暮在这样的胡思乱想中渐渐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先醒过来的是傅致一。
他睁开眼睛,看了一圈陌生的环境,再闭了眼,让宿醉的头疼缓解了一会儿。
傅致一是很认床的男人,以前有女伴的时候从来都不会留在那里过夜,他太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睡在空寂的大床上,虽然孤单,却已习惯。
不过这一次……
他看了一眼睡在怀里的女人。
她睡得沉,模样安然乖巧,惹得他忍不住伸手在她脸上轻戳了一下。
她皱了皱眉,却没醒。
瞥见床头上她的手机,他长臂伸过去拿了过来,就着她的睡颜和自己的怀抱拍了一张,本想用来以后取笑她的,后来一看,发现相片照得极好,她像个宝宝一样安静地睡在他的怀里,温暖的光束照亮她瓷一样平滑的脸,微微泛着红,嘴角微扬,整个画面都极其温暖。
当与暮睁开眼睛时,便见傅致一正对着她的手机发呆,原以为他在偷看她什么秘密,正欲发怒,却不经意地瞥见屏幕上的一张照片,是她的睡颜,还有一点他侧颜低头俯视她的样子。
傅致一发觉她醒了,眉梢微挑,将图片直接设置成屏保,然后丢给她,理所当然地吩咐:“不许换了。”
“喂!”与暮瞪他,“你这人真的很……”
“很什么?”
“很喜欢命令人!”
谁知道他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笑道:“我就是喜欢命令你。”
“……”
那天恰好是星期六,两人都不用上班,傅致一说要留下来吃饭。
自从跟谭勋分手之后,与暮很久没自己弄过东西吃了,他这样一提议,她也觉得不错,于是穿好衣服拿了钱包就要出去,他拉住她问:“去哪儿?”
“家里什么都没有了,去买菜。”
“我陪你。”他说。
两人一同出了门。
在小区不远的地方,有个不算很大的菜市场。
与暮以为像傅致一这样挑三拣四的男人会对那里的环境嗤之以鼻,却没想到他倒是走得一派闲然,完全没有大少爷应该透露出来的厌烦。
直到她将所有的菜都买齐了,他看着手中提着的袋子,问:“这些就够?”
“嗯。”她点点头,“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我没有讨厌吃的。”他如实说。
结果,与暮才发现,这个说“我没有讨厌吃的”的小傅爷简直挑食严重得过分。
一大桌子的菜都上了桌,他才说韭菜的气味太大,他不喜欢吃;空心菜有苦涩的味道;红烧肉里面放了他不喜欢的葱,所以他碰都不碰;鱼是清炖的,他喜欢吃红烧的。最后只剩下一道西红柿蛋汤,他说还能喝得下去。
与暮简直想掀桌了!
最后她不理他,自己吃自己的,他爱吃不吃,要是不想吃,剩下的饭菜她还可以省了今天的狗粮用去喂狗。
他不是说只能喝汤吗?那就让他喝个够吧!
不过说来也气人,那只蠢狗仿佛很喜欢他,他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它好像是只公的吧?虽说傅致一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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