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战的捷报传到长安,霍去病即被大汉皇帝刘彻封为冠军侯。封地位于南阳,共受封二千五百户。所谓冠军,乃取勇冠三军之意。
此时霍去病所部驻扎在城外,封侯的仪式一结束,未在长安城中做任何停留,他就赶回了自己营中。参加这一战的八百精骑,依功劳大小也各有封赏,值此欢庆时刻,他们营中也自有庆祝的办法,那就是尽情地踢几场蹴鞠比赛。
蹴鞠,蹴者踢也,鞠者球也,顾名思义,蹴鞠类似于后世的足球。汉朝时,蹴鞠就是那个时代的全民运动,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几乎没有谁不爱玩几脚的,就连军营里,也用蹴鞠来训练士兵。
比起现代足球,汉代蹴鞠的规则更简单,动作更粗野,只要不是故意伤人,拉拽踢绊都可以;也不限人数,只要双方人数相等就行;再就是没有球门,需要带球攻入对方守区指定位置才算优胜。不难看出,这种游戏也有点像当代的美式橄榄球,游戏实质很接近于两军对垒,所以军中用之于练兵就不难理解了。
说起来,赵破奴当初认识霍去病,就是在蹴鞠场上认识的。
当时赵破奴二十二岁,人生得高大强壮,在期门军中任职队长,是个管辖着五十人的低级军官。期门军作为天子的近卫军,不同于南军北军,就驻扎于长安城中。赵破奴酷爱蹴鞠,球艺又好,每逢轮休时,经常来永昌里的蹴鞠场找高手切磋,久而久之也有了些名气。
长安城里虽然有不少蹴鞠场,但位于永昌里的这个蹴鞠场,可不是谁想来就能来的,这个蹴鞠场代表着长安城的最高水平,只有踢得确实好的,才敢到这里来踢。其他水平不够高的人,来了也就是围观而已,一般不敢轻易上场现眼。
赵破奴非常清楚的记得,那天的一清早,下着小雨,他又赶到永昌里。平常热闹的球场上这会儿人却不多,因此他很容易的注意到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此时场上没有比赛,稀稀拉拉的人们正在各自练习,革制的皮球在众人身周花样纷飞。那个少年却没有持球,而是正在徒手练习着一些基本动作。
赵破奴看了几眼,发觉这少年对自己的要求极高,因为一般来说大家都更喜欢持球练习,这些枯燥无味的基础动作很少有人愿意多练,即使练的话也都会有点偷工减料,但是这个少年不仅每个动作都一丝不苟,而且完成水平全部比标准更高出一截。
不一会儿,开始分组了。一开始并没有人招呼那个少年,毕竟他是个生面孔,又明显不是一个年龄段的。那个少年也并没有凑过来,只是平静的继续着自己的练习,同时默默旁观着这边。很快,人们发现人数是单数,但是当然没有人愿意退出,于是赵破奴朝着那个少年招了招手,“喂!你想不想跟我一队?”
少年又深又亮的眸子看了赵破奴一眼,微微的点了一下头,稳稳的走了过来,如果只看气度而不看身量,他根本不像是十二三这个年纪的人。看到赵破奴叫了个小孩过来,队友们略有不满,但是也没什么话说,谁让这是下着雨的清早呢,本来就没什么人嘛!
比赛开始了,赵破奴拿球后正想突破,无奈两个人重点防守他,并且逼得很紧。赵破奴张望队友,发现那少年已经出现在右侧最合适的一个空位上,似乎正用眼色向他示意。赵破奴本来是不放心把球给他的,不过也来不及考虑更多了,只得一脚把球拨给他。
赵破奴面前的一名防守者立刻奔向那个少年,赵破奴随即身体一晃,晃过了留下来的那个防守者。刚过去没几步,只见那个少年以一个很轻巧的假动作,轻松摆脱了扑过来的防守者,把球精准的回传到了赵破奴的脚下,速度与方位都和他的跑动配合得分毫不差,此刻赵破奴心里只有一个感觉,“哇!舒服!这个球喂得太舒服了!”
这种惊喜的感觉贯穿了全场,赵破奴惊奇的发现,自己的球艺竟在今天突然提高了。当然他心里很清楚,不是自己水平突然提升了,而是那个少年引导他踢成这样的。完胜对手之后,赵破奴满怀激动地拉着那个少年,问了他的名字,得到的回答是,“霍去病”。
这是十二岁的霍去病第一次参加永昌里的蹴鞠比赛。尽管别人都比他至少大六七岁,但他却很快成了最受欢迎的人物,因为每个和他组过队的人,都在比赛中感觉酣畅淋漓,无不觉得自己今天发挥得特别理想。
在混战之中,霍去病经常传出一些不可思议的球,穿透力极强。跟他一起踢球,队友们不知不觉的都更爱跑动了,因为你只要跑着跑着,那个球有时候就会匪夷所思的出现在你的脚前,这时候你抬眼一看,才发现太好了,原来已经万事俱备,就差自己这一脚了!
霍去病也鼓励大家传球,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球永远比人快!”赵破奴发觉这个小球友有一个特别之处,一般人在场上,眼里只能看见自己周围几个人的位置,而此人则无论场上是十几人还是二十几人,每个人的位置他都清清楚楚,所以队友跑出来的空位,他总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且立刻精确的把球送过去。能把场上形势时刻洞察得这么清楚,这个人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这点令赵破奴百思不得其解,当然也佩服得五体投地。
自然霍去病也成了对手重点防范的对象,可是他却极为难防,因为他非常敏捷,而且他的假动作不知为什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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