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的一座后山。
曹昂眺目远望,等待着曹纯的身影,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这次的伏击可别浪费了机会呀,最多用一次,第二次依吕布的性子,就不会再奏效了。”
他率领的这支是清一色的步卒,没有骑兵,因为在这儿跟敌军作战,是骑兵机动部队的死局。
山道宽阔不过七八丈,道路泥泞不堪,在曹昂的安排下,路中间又用辎重车和战车作为障碍物,将道路堵死,辎重车和辎重车之间间隔两步宽,齐腰高处用铁索系在一起,只供人行走,可以有效的阻挡骑兵的冲击,而步卒则可以借辎重车为掩护,有效的躲避攻击和反击。
这种地方用骑兵简直就是找死。
所以曹昂故意要引吕布来这里,就是让他在骑兵作战上栽一个大跟头。
三国之际谁用骑兵最剽悍,恐怕非吕布莫属,在白门楼上绞刑前,求曹操绕过一命,理由是“公掌步卒,布领骑为副,天下不难定”,这个条件能让号称三国第一军事奇才的曹操都感到心动,迟疑地问了刘备的意见,这才下决心杀掉吕布。曹操是爱才之人,若不是吕布实在反覆无常,真有可能会用来充作帐下第一骑兵将军。
吕布投奔袁绍时,在常山会战张燕,当时的张燕的黑山军拥有数千骑兵,吕布只带领手下的八健将和数十名骑兵健儿,一天内数次冲击黑山军的军阵,连续十多天,将张燕打得大败,由此可见,吕布被称为三国第一猛将,也不纯粹是罗贯中小说家的戏言,而是确实有当之无愧的本事。
这么一个能让曹操心动、刘备忌恨的盖世猛将,用骑的本领自是出神入化。
但曹昂的唯一战略目标,就是要狠狠地在吕布最得意的领域踩踏一脚,把他的自尊和信心踩个稀巴烂。
等待是焦虑的、不安的。曹昂紧张地检查了自己的布局,生怕有任何可乘之机让吕布冲破阵地,到时步卒遇上骑兵,那只能是单方面的屠杀,没有任何胜算。
“侯爷,你未免也太紧张了,不必担心,你这个军阵,十有**能抗得住吕布这头鸠虎。”
贾诩从后面走上来,抚了抚曹昂的后背,温声道:“吸气,呼气。记得,你是主将,三军士气皆从你而起,你若丧士战意,势必扩散全军,这里的任何一人能够倒下,唯独你不可。”
曹昂听着贾诩的话深呼吸一口,又吐出浊气,人也轻松不少,信心渐增,叹道:“有贾祭酒指点,我安心不少。”
贾诩道:“老朽昔年从李郭,曾在董卓帐下与吕布有过一面之缘,吕布善战,当世无二,这是事实。可凡是一个人,都有缺点和弱点,只要找到了,就能将其击破。吕布有短处,侯爷也有弱点,只须克服自己的弱点,发现敌之缺点,扬长避短,再强大的敌人也经不住你的攻势。”
曹昂静静地听着,不住地点头。他不过是个运气好点的穿越者而已,并没有深厚的智谋和武力,而且所谓武力,那真是小说家之言,阵前单挑根本是纯属傻冒行为,若一人之勇可匹敌千军,关羽、张飞又怎会被高顺以优势兵力围在小沛不得出行呢?吕布虽说武力值爆表,但打仗也靠他对骑兵的灵活运用,一个人能打几个,还能徒手宰了几千人的部队不成?
曹昂笑了笑:“贾祭酒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颇有茅塞顿开之感。”
“侯爷不要自误,总不会有错的。”
贾诩欣慰地点头。
斥候飞奔而来,不及下马行礼,大声道:“报告侯爷!曹纯校尉已经诱吕布追来了,还有十里左右的距离。”
曹昂浑身一震,以最沉重的语气发号施令:“全体军员,按部各班,守好阵地,谁要是敢临阵脱逃,谁就是第一个祭旗!”古代有抓俘虏后,出师之际杀死以作为“祭旗”,激励兵卒士气,俘虏的身份越大,祭旗的效果也就越大。曹昂准备拿逃兵祭旗,这更是令人不寒而栗。众军都开始复查一遍军械和阵地的防范水平。
曹昂派人牵来马车,向车夫道:“送贾祭酒回去,记住,不许快也不许慢,要是颠着了他,我扒了你的皮。”
那车夫驾了大半辈子的马车,合起来的里程都能绕徐州好几圈了,愣是被曹昂吓出一身冷汗,忙道:“是,是,小的一定尽力。”
考虑到贾诩年事已高,容不得惊吓和见血,别白白送了这老狐狸的命,大魏可就少了一位顶尖的智谋之士了,郭嘉可就是因为在征乌桓时天气恶劣水土不服英年早逝的,曹昂可不想损失贾诩,拍拍他的手背:“贾祭酒,这儿有我就行了,不必再劳烦你,路上还请小心。”
“侯爷一番好意,老夫领了,若老夫能够再年轻个十几岁,今日就能够跟侯爷共进退了。”贾诩豪气地一笑,充满了哀伤和叹息,起身钻进了马车里。
曹昂目送着贾诩离去,好半响才回过头来,大声道:“儿郎们,准备好迎战吕奉先了!所有人都给我心平气和,不要害怕,吕布有什么天下无敌的威名,到了这什么也不管用,这儿将是他的葬送之所,威名响有什么用,会叫的小狗通常不会咬人,你们是知道的。”
众军听曹昂将吕布比作小狗,无不开怀大笑,随即又沉下心来,认真的站在自己的岗位上。
不多时,如雷般的蹄声作响,山口的拐弯已瞥见青色的旗帜,曹纯马不停蹄地冲过来,叫道:“吕布已经后面过来了,快让道。”
曹昂早已留下给曹纯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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