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和周鹏也没能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他本照着我的第一志愿填,可是那年,那所学校的录取分数线突然变得很高,最后他被录取了,我落榜了。
世事难料,我去了和他相隔一方的城市。
我想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好的。
在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就收到了他的来信。
他说:亲爱的默默,尽管我很不舍,但最终我们还是相互告别了。
他的字挺好看的,一个男的能写出这样秀气的文字,真的挺好的。我记得我有一次夸过他的字写的好看,我想当时他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吧。
我继续往下看,他写道:有些人可以拥有十年的友谊,有些更漫长的,可以一辈子。而我觉得我们的友谊就像是只有两年之久,却胜过一辈子的感觉。我想我们都是对方无法相互忘怀的朋友了吧,我想这对于我来说就已经足够了。原谅我对你喜欢了那么久,却从未告诉过你,我想不告诉你,才是对你爱的最好的方式了吧。有一种喜欢是看着所爱之人幸福。我喜欢你,但我更希望看着你幸福。我想看着你幸福,比看着自己幸福更加重要。
我虽然不知道你心里装了谁,但我知道,你的心里总装了那么一个人,之于我和夏辰之上。虽然有时你和夏辰的关系很暧昧,但我看得出来,你对夏辰也只是很好朋友的感觉。那个人,如果我没有猜错,应该是林舟,给我们曾经带过课的林舟老师,你们应该很久之前就认识了,可是他却把你忘了,是吗?这个事实是你心里永远都无法抹去的伤疤。对不起,我揭开了你的伤疤。
你爱林舟,不愿让我和夏辰成为你的将就。
我爱你,却不愿让我成为你内心的负担。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或许你已经忘了,可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这个女的许多行为举止都表现地好傻啊,但在我看来,却又是那么的真实。我总喜欢你在我身后一直喊我同桌的样子,你会对我说,同桌,帮我一下这个忙,或者帮我一下那个忙,这样,我觉得自己对你来说是有用的。还记得第一次见我,你就让我帮你打掩护,你要上课睡觉,我那时想现在居然还有上课想睡觉的女的,我那时一直觉得一般女生都是属于乖巧型的,上课从来不睡觉。不过你,是属于两者间吧,有时乖巧的过分,有时心里的那股叛只有你知道有多叛逆。其实,当时的我特别想帮你打掩护,实话说,长这么大,你是第一个主动找我搭话的女生,我知道自己长得不怎么样,没女的愿意主动找我聊天,所以当我确定你是和我讲话的时候,我的内心,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最后我还是没有帮上你忙,我对自己讲说,不能够睡觉,可还是困的不行,双眼一闭,睡去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你就像一束光出现我的生命里,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知道了自己对你有了好感,之后日久生情,从好感转换成了喜欢。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缘由的吧,第一眼或许因为某个特征喜欢上了,但是后来的喜欢真的都与其他无关。
真的希望你幸福,未来还有缘分的话,我希望我们某年某月某日能够再次见到面。
到最后,周鹏也没有让简默知道,考试考完后的那天,他所坐的那辆公交车和其他的车发生了摩擦,导致他最终不能按时到达学校,但是最终他还是赶回了学校,只是当时简默已经走了。他心里其实有点失落,他想最终偷偷地留下一本简默手写的笔记本。
就当他觉得自己没机会的时候,他看见了那位收废品的阿姨,他让那位阿姨能不能让她找找一本很重要的书,那位阿姨刚开始的时候还是拒绝的,因为那时天很晚了,她要赶着回家。但是到最后,实在是被他的执着感化了,因为他说:“那是一本对我来说很重要的笔记本,现在如果没有找到的话,我想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他想这应该是对那个女孩最好的纪念方式了吧。
最后那位阿姨也帮着忙在找,借着校园里昏暗的路灯下,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微小的人影,置身于书海中,翻着书,在搜索着什么,我想那是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特殊爱的方式。
最后男孩的脸上露出了灿烂开心的笑容。
他,找到了。
其实简默带回去了大部分手写的笔记本,只是遗留下了一本,而那一本最终被周鹏找到了。
那个男孩终于找到了纪念那个女孩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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