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无日月,朝夕无概念。
方安修习起来无日无夜,废寝忘食,仿佛初尝滋味的少男——欲罢不能。
靠着右臂碎片每每在他快渴死时赐予的泉水,他竟能不用进食一直坚持,精神状态也是极佳,那水倒真是十分方便的好东西。
经历过一次几乎摧毁性的绝望,再回过头来修炼的方安感觉已经能够定下心来,静静体悟。
在修习神教燃火法诀时,神识有意无意地掺入已然背诵的《伯劳手札》,竟发现两种法诀能够交互融合,绵延浸润整个识海。
仿佛广阔的大海与浩瀚的星空相映、相连,星辰大海为一体。
“啊啊啊——”
方安感觉自己时鱼时鸟,尽情遨游、翱翔,整个无限的世界里,他亦是无限的。随着心底不断的呐喊,灵能在他体内如潮汐般澎湃,震动着周围的世界,随后世界也仿佛呼吸起来,鲜活起来,生动起来,那个世界有了脸,有了眼,睁眼便看到了他!
轰然——识海震荡。
石窟此时竟也开始震荡,石屑簌簌而落。
“地震了还是我虎躯一震感动天地了?”睁开眼来的方安掸去着头上的石屑,自顾自问着。
“地震了!”一道略带嘶哑的响亮声音响彻石窟。
方安听见后惊喜地瞪眼望去,只见阿弥从玻璃墙一侧石壁打开的孔洞里钻出来,带着欢喜和娇嗔走近他。
乍然相逢,世界仿佛一下子空了,只余眼前的佳人。
方安再看看她灰头土脸的样子,忽然忍俊不禁,哈哈大笑,心想不愧是跟我般配的佳偶。
阿弥不悦地拧起他的臂肉,撅嘴说:“笑什么笑!嫌我丑喽?”
方安闻言止住笑,扳过她身子,认真地注视着她,说:“世人赞美情侣,总是说肌肤胜雪,青丝如瀑,言谈优雅,气息如兰,脸颊白里透红,胜似粉糯玫瑰,朱唇莹洁丰润,赛过海底珊瑚。”
阿弥伸起脖颈,昂起下巴,一脸期待,夹带少许犹疑——这是说我吗?
方安接着说:“看看你——”
“满身尘灰,一味暗褐。”
“头发乱糟糟像团生锈的铁丝。”
“说话生冷不忌,吐气如风箱鼓气出了炉火膛——尽是焦急的烧灼。”
“脸蛋沾满泥屑,混着汗液,色泽更像是玫瑰——的花肥。”
“嘴唇也皲裂,暗淡无光。”
“可是——亲爱的,纵使女神现身,也不会比你带给我更多感动!那些由华丽辞藻堆砌的美人,绝不比你眼里含着的泪水更美,绝不比你看我的眼神更真实,绝没有一个比你在我心中更超绝。”
阿弥每听他形容一句就狠狠捶他一拳,听到最后一段,那拳头怎么也握不起来,所有忧心和委屈涌上心来,张嘴哇哇大哭起来。
“乖乖乖,不哭!我该打,我没说好,应该是前半段说的是你,后半段说的是我自己!”方安搂住她哄道。
“哼!就是说你自己,就是你满头铁丝,还是破烂的铁丝!”阿弥揪着他邋遢残乱的头发说。
“哈哈,那还挺相配。”
“配你妹!”阿弥说罢,打量着整个石窟,见这空空如也,“拿到什么好东西了?”
方安从怀里掏出《伯劳手札》递给她,“诺。”
“呦!好东西。”阿弥翻了翻,大为皱眉,随手塞回他怀里,“看不懂!”
“我教你!”方安自豪地拍着胸脯,“对了,你怎么来的?怎么那里还有暗门?”
听阿弥娓娓道来,方安这才知道伯劳墓碑后那位痴心汉叫杨古,是阿弥父亲安·法罗斯的好友。安·法罗斯当年帮杨古在玄牝谷建造了伯劳墓,按好友意愿将他封入墓窟,但法罗斯担心哪怕可能性极微小的情况发生——杨古想透彻愿意出来,一旦如此,就需要有一道暗门。安·法罗斯后来因为其它一些事情被人出卖死于妖兽森林,他女儿阿弥就成了唯一知道伯劳墓暗门的人。至于青鸟,因为伯劳生前隐居此地,它知道这个石心冢,却在伯劳临终前被放生了,自然是不知道暗门的。
“哦拉!你父亲就是传奇猎人安·法罗斯?”方安惊讶道,他小时候可听说过这位大英雄的名字,一人之力平息了一次兽潮,简直是勇敢与智慧的化身。
“哼,怕了吧!”阿弥骄傲着,一般人她是不会告诉他的,因为她父亲涉及太多隐秘之事,她的存在容易遭人惦记。
“你怎么进谷的?”方安一直在识海中徜徉,没发觉外面的变故,这时看去,玻璃墙外的恶魔全然不见了踪影。
“嘿嘿!”阿弥窃笑不已,“我跟李青团说,紫水晶就是石心,石心就是开启石心冢的钥匙。那傻子拿了紫水晶自然被镰首魔追杀出去了。大概还想着什么时候趁恶魔们不注意溜回来开门呢。他也不想想,既然是墓冢,谁会给自家坟茔留把开门钥匙啊?我趁他引走恶魔就溜进来了。”
方安见她说得轻松,实际从李青团这般人物手中逃脱,肯定不知费了多少心机,吃了多少苦头,于是心生怜惜用衣袖帮她擦拭着脸上的污迹。
“诺!你的臭鸟也帮你骗回来了。”阿弥说着从怀里拎出昏迷的青鸟塞给方安。
“你带着一样。”方安谦让道。
“你身怀重宝更需要它。”阿弥说着,眼睑下垂,有些怏然。
“我们一起看嘛!”方安以为她为《伯劳手札》而不乐,随即恍然,双肩前倾,说,“你……你是说你不能同我一起去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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