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九炎仆族,嬴氏族府。
虽然九炎城的天空仍旧是万年不变的黑暗,但此时按照时间却已是清晨。既然是清晨,绝大多数人自然还在熟睡中未醒,不过此时在嬴氏主府的前院之中,一个青年,却早已醒来。
这个青年看样子年龄不大,应该正好处于少年长成的年纪。只见他一脸慵懒的模样,还不断地打着哈欠,看样子即便已经起来,应该还没有睡足。此时,这个青年手中拿着一个瓷碗,瓷碗中堆放着精致的黄粱米,只见他不时地从瓷碗中抓起一把黄粱米随后向地上撒去,而在地上,一只只白羽雀鸟正欢快地在地上啄食着。
原来这个青年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在回凡大监狱中,“接待”了寻炎队一众人等的那位使用闪电神通的青年。
青年这时又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随后望着地上的白鸟们抱怨道:“我好不容易从回凡狱当值回来,本以为终于可以不那么麻烦地过几天正常生活了,唉,谁成想还得一大早给你们这帮祖宗喂食,你说你们就不能和我一样,养成一个良好的进食习惯,正午再吃早饭不成吗?”
“哼,它们要真的养成了和你一样的习惯,它们也就离饿死不远了。”这时,一个冷笑声忽然临近,甚至吓了青年一跳。青年看向声音来源,只见一个脖子上挂着石制葫芦的俏皮少女两三步来到身前,随后蹲下身来,抓起一只白鸟不停在手里把玩着。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古晓鸳。
青年暗道一声“麻烦”,不过脸上立马堆起笑,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晓鸳小姐啊。哦对了,我听我二姐说了,晓鸳小姐的身体现在基本已经完全好转,难怪我一看见晓鸳小姐,就感到一阵暖流扑面,要是原来的你,那得是一道寒流啊。呵呵,看来您现在的身体当真是完全好了呢。”
“我说嬴锋啊……”古晓鸳头也不抬,仍旧在把玩着手中白鸟,“你夸人的本领本小姐还真是不敢恭维啊,要不你还是别学别人的油嘴滑舌了,还是向你大哥二姐一样,稳重一点吧。”
嬴锋尴尬地笑了笑,一时不知该如何说话。他见古晓鸳似乎对白鸟感兴趣,问了一句道:“对了晓鸳小姐,我大哥带给你的那只鸟如何啊,我可和你说,你的那只鸟和这里二十九只鸟一模一样,三十只白鸟都是一只母鸟同时所生,你说稀奇吧。”
“那只白鸟?”古晓鸳一愣,“嬴大哥什么时候给我过一只白鸟了?”
“嗯?”嬴锋闻言也是一愣,道:“那天大哥拜见完炎储夫人后回来和我说过,他说您似乎很是喜欢这些白鸟,要我哪天选一只最活泼的送给你。等第二天我要选的时候,我发现少了一只,我还以为大哥嫌我做事拖拉,于是自己选了送给您了,难道不是吗?”
“反正我是没收到。”古晓鸳耸了耸肩。
“是这样吗,那还真是奇怪了。”嬴锋应了一句,还在想要不是大哥拿走了一只,那只白鸟会去哪呢。不过他没想多久,一阵扑棱棱的振翅声突然响起,打断了他的思绪,原来是古晓鸳将捉在手中的那只白鸟放飞了,随即只听古晓鸳道:“不和你多说了,嬴瑶姐呢,她现在在府中吗,我要去找她。”
“诶?”嬴锋一愣,道:“您怎么现在来找她,她今天就要去回凡狱当值了。”
“嬴大哥和嬴瑶姐没和你说吗?”古晓鸳解释道:“我今天要和嬴瑶姐一起去回凡狱。”
嬴锋也是知晓古晓鸳的身份的,他自然知道古晓鸳的目的,所以也不所问,只是说:“我二姐现在不在府中,她现在应该还在她的药堂里呢。”
“哦。那好吧,那我去找她,那个药堂在什么地方。”古晓鸳说着就要起身。
“晓鸳小姐,你先等等……”嬴锋说着走到一旁,将装着黄粱米的瓷碗放在架子上,随后道:“姑且不说你不知道药堂在哪里,就算知道了,你恐怕也难以接近那里,还是我带你去吧,跟我来。”一语言罢,嬴锋拍了拍手,转身带路。
“哼。”古晓鸳瞪了对方一眼,“故弄玄虚。”虽是这么说着,但也立刻跟了上去。
※※※
九炎仆族,嬴氏族府边缘。
在嬴氏家族的聚居区中,有一个罕有人涉足的僻静所在,那是一个位于嬴氏族府边缘的普通小屋子,里面经常彻夜灯火通明。而之所以罕有人涉足,不因为别的,只是因为那个屋子的主人是赢家家主的二妹,嬴瑶的药堂。
嬴瑶精通医术,从燃炎脉大长老古玄冥让她诊治古晓鸳这一点就能看出。不过嬴瑶不仅精通医术,而且对医术有着近乎狂热的爱好。在她的居所附近,种植着各类药草,有些甚至是见血封喉的毒药。
此时正值清晨时分,嬴瑶正在药堂中聚精会神地研究着什么,从其脸上掩盖不住的疲态能够看出,她并非是晨起之后才在研究,而是已经通宵达旦。她此时正坐在一张铁椅子上,在她身前的铁桌子上摆放着一只白瓷小碗,一种灰黑相间的液体仿佛泥浆一般静静埋在碗中。而在白瓷小碗周围,或者说整张桌子之上,上百根银针整齐规律地摆放着。这些银针针身之上也都有着灰黑之色,料想是她曾将这些银针一一尝试探入瓷碗液体之中,这才会在针身之上沾染上那些灰黑之色。
此时,嬴瑶又拿起一根干净的银针。她注视着白瓷小碗中的液体,鼻尖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就在这时,她终于下定决心,将银针探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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